陳德起無罪!丁廣記無罪! 8月13日,對于(河南)周口鹿邑縣農(nóng)民陳德起來說是一個終身難忘的日子,已在監(jiān)獄服刑十年并刑滿釋放的他,又一次接到鹿邑縣法院的判決結果。 “拿到無罪判決我一夜沒睡” 2005年4月中旬的一天,陳德起在集市上買楊樹苗,沒想到卻被鹿邑縣任集派出所民警楊某帶走了,民警稱他與一起盜搶案有關。 陳德起說,他和報案人從小就認識,不可能去他家盜搶,于是否認了對方指控。當時辦案民警對他進行了刑訊逼供。 陳德起說,直到現(xiàn)在,他的身體因為遭到過毒打還留下了很多后遺癥。 2005年10月,鹿邑縣人民檢察院向鹿邑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06年5月,鹿邑縣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被告人陳德起犯搶劫罪盜竊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13年,被告人丁廣記犯搶劫罪盜竊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10年。法院判決后不久,陳德起就被送到了豫東監(jiān)獄服刑,從那時起,他就一直向有關部門申訴。 2015年2月11日,減刑后的陳德起刑滿釋放,而丁廣記在服刑期間保外就醫(yī)時病亡。陳德起的不斷申訴終于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 2017年8月9日,周口市人民檢察院以證據(jù)不足為由向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周口中院以原審判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為由,撤銷了鹿邑縣人民法院有關陳德起丁廣記有罪的判決,并將此案發(fā)回鹿邑法院重新審理。 2018年8月13日,陳德起終于拿到了宣告自己無罪的判決。 出獄后不被親人接納 陳德起說,由于這幾年自己遭受不白之冤,給他個人和家庭帶來了嚴重的傷害。 在鹿邑縣試量鎮(zhèn)程莊村,都市記者來到了陳德起的家.... 遲到的判決,讓這個家庭支離破碎... 都市記者從鹿邑縣委宣傳部了解到,鹿邑縣委已經(jīng)要求相關單位面對事實、正視問題,迅速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由縣紀委監(jiān)察委組成調查組依法啟動調查追責問責程序 2.由縣法院兩名副院長帶隊分別到陳德起、丁廣記家進行慰問,并正式道歉 3.縣法院負責立即啟動國家賠償程序 (原標題:鹿邑農(nóng)民十年服刑期滿又被判無罪,兒子曾痛恨“罪犯”父親:一輩子都被你耽誤了!) (責任編輯:張海桐_NN9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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