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第十一回,林沖雪夜上梁山。白衣秀士王倫有意刁難,拒其入伙。杜遷、宋萬、朱貴等紛紛為林沖說情,王倫則道:“兄弟們不知,他在滄州雖是犯了迷天大罪,今日上山,卻不知心腹。倘或來看虛實(shí),如之奈何?”林沖答:“小人一身犯了死罪,因此來投入伙,何故相疑?”然而王倫的懷疑,不能說全無道理。他是個落第秀才,“因鳥氣,合著杜遷來這里落草”,書中雖未明言,讀者卻可推斷,王倫所受鳥氣,大抵出自官府欺凌,所謂官逼民反,逼上梁山,乃是小說慣用模式;加之他的落第陰影,必將積淀對官府的怨恨?;诖耍麑碜泽w制內(nèi)的林沖,有所懷疑和抵觸,再也正常不過,此刻便判定他心胸狹隘、嫉賢妒能,則屬武斷。 不過,由于柴進(jìn)的推薦信,與杜遷、宋萬等好漢的鮮明態(tài)度,王倫不敢把事情做絕,于是想出一個辦法:“你若真心入伙,把一個‘投名狀’來?!边@的確是個一舉兩得的好主意,可見王倫的應(yīng)變能力,他并非毫無才學(xué),只是沒有“大量大才”而已:如果林沖納不了投名狀,正可名正言順趕他下山,如果能納,便具備了做賊的資格。 何謂投名狀?從林沖的反應(yīng)來看,他對做賊這行當(dāng),未免隔膜:“小人頗識幾字,乞紙筆來便寫?!彼詾槭菍懧洳轂榭艿谋WC書呢。朱貴笑道:“教頭你錯了。但凡好漢們?nèi)牖?,須要納投名狀,是教你下山去殺得一個人,將頭獻(xiàn)納,他便無疑心,這個便謂之投名狀。”說白了,要做賊,先殺人,納投名狀,表現(xiàn)的不是忠心,而是決絕,與正道一刀兩斷,再無退路。 這是投名狀的本意。陳可辛電影《投名狀》,講述的故事與《水滸傳》恰恰相反。林沖納投名狀,其路徑是從官到賊。《投名狀》中,則有一明一暗兩份投名狀,一是龐青云、趙二虎、姜午陽三人結(jié)拜兄弟之時所納的投名狀,誓言云“外人亂我兄弟者,視投名狀,必殺之;兄弟亂我兄弟者,視投名狀,必殺之”;二是龐青云向大清朝廷所納的投名狀,主旨則是殺死趙二虎。不難發(fā)現(xiàn),后一份投名狀正好構(gòu)成了對前一份投名狀的反動與解構(gòu)。倘以后者為主體,其路徑則是從賊到官。 無論從官到賊,還是從賊到官,投名狀的內(nèi)容都是殺人,意圖都是斷絕后路,背后隱藏的都是官與賊的對立和不信任。相形之下,從官到賊的投名狀,納起來相對容易一些,因?yàn)閷俣?,殺人,哪怕是殺害無辜,只道是尋常,平時可能也干過;進(jìn)而言之,專制之下,公權(quán)力不是由民眾授予,而是掠奪,執(zhí)掌公權(quán)力的官員,則與民賊無異,他們對民眾的侵犯與戕害,有時更甚于賊。就此說來,從官到賊的轉(zhuǎn)型,其實(shí)無須用投名狀來證明,甚至不該稱之為轉(zhuǎn)型,官賊原本一體化。 從賊到官的投名狀,顯然難多了。拿龐青云來說。他以為殺了當(dāng)年一同做賊的兄弟,山字營帶頭裁兵,便可給朝廷吃一顆安心丸,保住自己的紅頂子。殊不知朝廷對他從不信任,談何安心,不管他納出什么樣的投名狀,等待他的都是一記黑槍。在此,相比鳥盡弓藏,兔死狗烹,龐青云的出身其實(shí)并非他被朝廷暗殺的最大原因,不過無可否認(rèn),這至少也是原因之一。權(quán)力者往往會固守一種思維:一日為賊,終身是賊,怎么招安,怎么立功,都不能洗白其賊性。試看古龍小說《陸小鳳傳奇之決戰(zhàn)前后》第十一章,皇帝與前來行刺的白云城主葉孤城之間有一段對話:
皇帝道:“卿本佳人,奈何做賊?” 葉孤城道:“成就是王,敗就是賊?!?/span> 皇帝道:“賊就是賊。”
葉孤城還相信成王敗寇,皇帝對此不屑一顧,在權(quán)力血統(tǒng)論眼中,只要你是賊,哪怕成功了,還是賊。一言以蔽之,賊就是賊。 回頭再說《水滸傳》。宋江等人的招安思想,與他們的出身有關(guān)。他們由官而做賊,一來不愿以賊終老,二來還是體制內(nèi)思維——我常說體制不僅在人身,更在人心,以此可把人分作四種:人與心俱在體制內(nèi),人與心俱在體制外,人在體制內(nèi)心在體制外,人在體制外心在體制內(nèi),毋庸置疑,最后一種幾乎都是悲劇。遙遠(yuǎn)的案例,正如梁山泊上的好漢。天罡星三十六人,半數(shù)出自體制,從領(lǐng)導(dǎo)人宋江,到五虎將關(guān)勝、林沖、秦明等,莫不如是;余者如盧俊義、李應(yīng),作為地方豪強(qiáng),與體制不乏親緣;至于吳用,作為儒生代表,屬于典型的人在體制外心在體制內(nèi)。由這幫人主宰梁山政治,招安是必然結(jié)果。 然而,從官到賊易,從賊到官難,即便這些賊從前是官。朝廷招安了他們,卻不再當(dāng)作自家人。樞密使童貫建議殺之而后快:“這廝們雖降,其心不改,終貽大患。以臣愚意,不若陛下傳旨,賺入京城,將此一百八人,盡數(shù)剿除,然后分散他的軍馬,以絕國家之患?!钡钋岸继舅拊半m然反對童貫,所提出的對策卻也毒辣:“……正好差宋江等全伙良將,部領(lǐng)所屬軍將人馬,直抵本境,收伏遼賊,令此輩好漢建功,進(jìn)用于國,實(shí)有便益?!边@話說起來冠冕堂皇,實(shí)則屬于以毒攻毒。此后宋江征遼國,征田虎,征王慶,征方臘,相當(dāng)于龐青云式的投名狀,結(jié)局與龐青云并無二致:可嘆四次征伐下來,一百零八將只剩得三十六人,依然難逃藥酒之毒。正所謂,卿不死,孤不安,賊不死,官不安。 還有一種情況,雖與投名狀無關(guān),因涉及人與權(quán)力的賊性,不妨拿出來說說。有些賊殺人放火,目的不是受招安,而是稱王稱霸,問鼎天下。其代表,如朱元璋。吊詭的是,朱元璋稱帝之后,“內(nèi)心深處,仍然賊性不改,不待人說沐猴而冠,自己先蜷起手來,以強(qiáng)盜自任,也算是怪脾氣”(刀爾登語)。譬如制造文字獄,人家寫文章,倘若用上“則”、“壽”、“生”、“取法”等,則可能被他殺死,因?yàn)檫@些字詞分別諧音“賊”、“獸”、“僧”、“去發(fā)”等,正中他忌諱。須知做過賊的人,最害怕陳年傷疤被人翻出來,是以要拼命掩飾,然而種種掩飾之舉,無非是賊喊捉賊。 轉(zhuǎn)念一想,這樣的皇帝,不還是賊么。朱元璋們發(fā)跡前后,區(qū)別僅僅在于,以前是小偷,現(xiàn)在是大盜,以前竊鉤,現(xiàn)在竊國。
2017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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