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難報道應該多釋放正能量
在汶川大地震過去不夠五年,人們對那場災難依然記憶猶新的今天,幾乎在同一區(qū)域,同一地段的四川大地又發(fā)生了雅安地震。
面對新的災難,人們?nèi)绾螒獙?,這是考驗政府應急和公眾反應的又一次新挑戰(zhàn)。
在信息高度發(fā)達,傳播媒介日益先進的年代,對災難的報道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除了真實反映災情,及時反饋信息之外,是不是應該向公眾多傳遞一種正能量。
對于正能量這個關鍵詞,已成了用俗了的流行語,我這里用在災難報道上,不是講時尚,趕時髦。而是提醒傳媒如何正確引導的選擇與重視。
災難的報道是多方位的,有直播災情實況,有報道救災場景,更有揭示社會黑暗,樹立正面形象等等。其中正能量的產(chǎn)生靠的就是正面報道與典型引導。過分渲染災難的慘烈,過度張揚救災的艱難,都不利于正能量的發(fā)揮,也達不到激勵公眾齊心抗災的斗志與災區(qū)人民共度時艱的決心。
所以,正能量的釋放,是災區(qū)報道的關鍵。有人認為災難教育是一種正面教育,而災難宣傳則要注重分寸感與責任感。
在閱讀苦難的同時,卻無意中翻閱了一本過時的雜志《書城》(2006年9月號)中一篇不合時宜的文章,引之為旁證:“我們以感受的新鮮性和道德的關切性來對我們的經(jīng)驗做出反應的能力,正被粗俗和驚駭?shù)挠跋竦臒o情擴散所銷蝕”(《暴行影像,令我們寢食難安》)。
文章說的是戰(zhàn)爭報道中的殘酷場面與暴力渲染給社會帶來的負效應。而面對自然災難,我們更應釋放更多的正能量,以激發(fā)人們的良知與正義感,而不是作為單純?yōu)榱藵M足人類的感官刺激而制造轟動,“消費”(或者說幸災樂禍)別人的災難。
(廣東省徐聞縣組織部 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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