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錢借出去了,期限到了,個人債務無法解決的時候,大多數(shù)是去法院起訴,希望法院能夠追回個人借出去的借款,讓自己的債務能夠更快的解決,因此也是想了解法院是怎么解決債務的,在起訴前進行財產(chǎn)保全,有利于維護權益,有利于執(zhí)行。 1、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在法院審判借貸案件起訴時,會要求原告提供借據(jù),如果是沒有書面借據(jù)的,會要求提供事實證據(jù)。如果沒有這些證據(jù),法院會裁定不予受理。 2、民間借貸的債務人找不到了,下落不明的情況下,同時借貸關系明確的,法院會以缺席判決。但是對于借貸不明確的,借貸事實難以證明的,將直接中止訴訟。沒有出借人的明確借貸的證據(jù),一旦是借款人下落不明,案件將會無限的中止訴訟。 3、債權人在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貸案件,法院在接受受理后,會傳喚債務人應訴,在公告期滿后,債務人還是不應訴,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在審判之后會判斷缺席處理,如果關系不明確,會裁定中止訴訟。 一、個人債務糾紛的起訴程序 1、準備證據(jù)材料 2、起訴:到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起訴,需要帶身份證、起訴書、證據(jù)材料等。 3、法院受理: (1)在5日內(nèi)送達起訴狀副本給被告,被告15日內(nèi)提出答辯,5日內(nèi)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訴訟權利和合議庭的組成人員 (3)審閱訴訟材料,調(diào)查收集必要的證據(jù)。 (4)當事人的追加。 4、開庭審理: (1)時間:答辯期屆滿并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后進行。 (2)程序:開庭3日前用傳票通知當事人,用通知書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
(3 )確定開庭日期:開庭前3日發(fā)布公告,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地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