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煌煌熒熒”的“煌”字,本為象形字。①是金文的形體,燈上有火形,表示“明亮”之意。②是小篆的形體,變成了“從火,皇聲”的形聲字了。③是楷書的寫法。
《說文》:“煌煌,輝也。從火,皇聲。”“煌煌”經(jīng)常連用,其本義為“明亮”,如《詩經(jīng)·陳風(fēng)·東門之楊》:“昏以為期,明星煌煌。”大意是:約定會面在黃昏后,明亮的星星掛天中。由“明亮”可以引申為“光彩鮮明”,如宋玉《高唐賦》:“煌煌熒熒,奪人目精。”“精”實為“睛”。這是說:光彩鮮明晶熒,耀人眼睛。 ——左民安《細說漢字》
擴展閱讀 會意兼形聲字。從火,從皇,皇亦聲。本義為明亮。《說文》:“煌,煌輝也。”《詩·陳風(fēng)·東門之楊》:“昏(黃昏)以為期,明星煌煌。”朱熹集傳:“煌煌,大明貌。”引申指火光。《文選·張衡〈東京賦〉》:“煌火馳而星流,逐赤疫于四裔。”李善注引薛綜曰:“煌,火光也。”由明亮引申為鮮明,又引申為美盛、興盛。(郭小武葉青) ——李學(xué)勤《字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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