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中,我們最常見的就是小說與散文了,但是他們在寫作上有什么共同點和區(qū)別呢? 1.兩者都同屬于文學范疇,但是小說主要倚靠虛構,散文主要記敘描寫真人真事。 兩者都是文學作品四大家中的一員,一般都要寫人敘事。 但是,小說完全可以“閉門造車”,作者可以根據(jù)人生經(jīng)驗和現(xiàn)實世界“弄假成真”,創(chuàng)造出一個故事來。即使是寫真人故事或歷史小說,也可以運用文學手段對故事的敘述語言進行加工。例如2018年的全國高考語文卷中的小說《趙一曼女士》就是一篇真實人物小說。 而散文分為敘事散文、抒情散文和說理散文。后兩者與小說區(qū)別很大,不必贅述。前者(敘事散文)與小說有一個最大的共性,就是它們的敘事性。但是散文一般是講述真人真事,抒發(fā)親身感悟。如2018年的貴陽市中考語文卷中的散文《嚴教授和他的蔥油餅》就是一篇敘事散文。 2.兩者都要有具體的故事情節(jié),但小說的故事性要強,散文的敘事情節(jié)則相對簡約。 小說和敘事散文都必須有“故事”,而且都力求具體生動。 但是,小說的情節(jié)追求曲折變化,出人意料。故事情節(jié)一般包括四個:開端,發(fā)展,高潮,結局。有時還會在“開端”前面加上一個“序幕”,在“結局”后面補充一個“尾聲”。 而敘事散文沒有這么復雜,情節(jié)相對簡單,有時情節(jié)可以是不完整的,甚至可以是由數(shù)個事件濃縮組合成的一篇文章;當然,散文雖然取材廣泛,但是其主題是集中的,正所謂“形散神聚”。例如,于寶月的《忙年》就是這樣的散文。 3.兩者都可以寫“我”,但是“我”的含義不同。 小說和散文都可以用第一人稱“我”來寫作,這樣可以拉近讀者與故事的距離,增強真實感,也便于直接抒發(fā)情感。 但是,小說中的“我”不管有沒有作者的影子,這個“我”都不能當作作者本人。如魯迅小說《故鄉(xiāng)》中的“我”就不是魯迅,而是敘述主人公,是小說的人物形象之一,是故事的見證者。 而散文中的“我”必須完全是作者本人,通過“我”的經(jīng)歷見聞,客觀敘事,主觀抒情。 4.兩者都必須反映生活,表達主題,但是對主題的表現(xiàn)方式有所不同。 小說,是以刻畫人物形象為中心,通過完整的故事情節(jié)和環(huán)境描寫來反映社會生活的文學體裁。散文,是作者運用生動形象的語言描摹社會生活中的人、事、物和景,深入挖掘其中的內涵與哲理,表達對自然、社會和人生的感悟的一種文體。所以,小說和散文都以表現(xiàn)主題為自身的任務和目的。 但是,小說的主題一定要通過人物故事本身自然地流露出來,通過社會環(huán)境和自然環(huán)境的描寫烘托出來,讓讀者去體會感悟到,一般不能用議論和抒情的語句把主題直白地表達出來。 而散文根據(jù)需要,其主題(思想感情)既可以用議論或抒情的語句直接地表達,也可以含蓄委婉地表達,還可以只客觀生動地敘事而不表達,讓讀者自己去感知。 (頭條號“語文中國”原創(chuà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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