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釋義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會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的,是王族貴族按血緣關系分配國家權力,以便建立世襲統(tǒng)治的一種制度,是按照血統(tǒng)遠近以區(qū)別親疏的制度。宗法制度里面最核心的一項就是嫡長子繼承制。 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 二、起源與完善 宗法制度確立于夏朝,發(fā)展于商朝,完備于周朝,影響了中國2000年的封建王朝。 宗法制的起源來源于父權家長制,封建社會父權家長制普遍實行“一夫多妻制”,并在諸妻中分出嫡庶,所以兒子也有嫡庶之別。武王建立周朝以后正式確立宗法制度,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稱天子,稱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兒子中除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被封為諸侯。諸侯對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國內卻是大宗。諸侯的其它兒子被分封為卿大夫。卿大夫對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內卻是大宗。從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貴族的嫡長子總是不同等級的大宗(宗子)。大宗不僅享有對宗族成員的統(tǒng)治權,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權。 三、影響、特點 宗法制即宗族法規(guī),是一種權利繼承制度,將君位的承傳用嫡長子繼承制的形式確定下來,完善和鞏固分封制,防止貴族之間因為權力的繼承問題發(fā)生紛爭。宗法制下的等級尊卑觀念非常嚴格,等級森嚴,尊卑有序,它以血緣關系為紐帶,以君臣關系為綱紀,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維護貴族統(tǒng)治貴族集團內部的穩(wěn)定和團結。世襲制、分封制和分封制一起,構成了夏商周時期的政治制度的主體,對中國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宗法制從誕生開始,一直影響著中國封建社會,人們敬仰名門大姓,標榜同姓同宗,影響著中國的社會結構與家庭結構,時至今日,宗法制已經消亡,但中國傳統(tǒng)文化中的宗法思想影響仍然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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