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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么會限制書號數量

       cpu001 2019-02-12

      從事出版工作的人可能都知道,在2018年下半年的時候,許多出版社的書號突然不夠用了,各個出版公司的人到處問,哪個出版社還有書號。出版社尤其是民營出版企業(yè)感受到了很大壓力,經營也遇到了很大的困難。

      據統(tǒng)計,2018上半年全國各出版單位共申報各類圖書選題141527種,比2017年同期減少9406種,同比下降6.23%。 2018年下半年的數據,還不清楚。但是下降也是非常明顯的,據說降幅達到30%。這是出版管理機構對書號數量的有意識的控制。

      2018年321日,中共中央規(guī)定,新聞出版工作劃歸中共中央宣傳部管理?!渡罨h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規(guī)定,“中央宣傳部統(tǒng)一管理新聞出版工作。為加強黨對新聞輿論工作的集中統(tǒng)一領導,加強對出版活動的管理,發(fā)展和繁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出版事業(yè),將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新聞出版管理職責劃入中央宣傳部”。各位讀者在閱讀時,請忽視“發(fā)展和繁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出版事業(yè)”這句。

      管理機構管控書號數量的理由是:使“出版工作回歸出版價值本質”;庫存圖書越來越多;單品圖書印量越來越少,只有1994年的30%(不知道為什么會跟1994年比));平庸之作、重復跟風之作、粗制濫造之作層出不窮。

      據內部消息說,中宣部出版局局長郭先生說,現在整體來看80%的圖書都是可出可不出的,對于導向有問題的出版社,減30%的書號,2019年將繼續(xù)調控總量,優(yōu)化結構,提高質量。

      關于多少書是可出可不出(或者說得嚴重一點,垃圾書)的比例問題,我還聽過一個版本。六年前,我在某大型出版社的內部年會上親耳聽到其副總編說,*民出版社每年出版的書里,有90%是垃圾。

      比如,對于已經不是兒童、又還沒有結婚生孩子的我來說,童書的價值就不大。那么,就應該因此取消中國的童書出版嗎?

      也許在有些水平比較高的學者看來,中國出版業(yè)95%的書可出可不出。那么,如果從這些學者的角度出發(fā),那中國出版行業(yè)豈不是應該限制95%的書號?

      再舉個例子,在德國哲學家哈貝馬斯看來,中國出版的書也許沒有一本有參考價值。那么,如果從哈貝馬斯的角度出發(fā),那豈不是應該取消中國出版行業(yè)了?

      其實,一本書有沒有價值,因人而異。其價值不是絕對客觀的。可能我認為特別好的書,我的朋友一點都不感興趣。反之亦然。而且,我相信,有一些編輯(包括筆者本人)對圖書品質的要求比這位局長大人的要高一些。那些閱讀品味比我們略低一些的讀者,也有權利督導自己想讀的書。如果ta在進步,那么這些書會是ta進步途中的一環(huán)。如果他的閱讀品味就停留在整個地方了,我們可以幫助,也可以批評,但不是居高臨下地認為,ta沒有權利閱讀。如果所有人都認為某些書是差書,那么這些書自然就沒人買。書號需求自然就少了。

      許多出版從業(yè)人員,當然想盡量出版好的作品,但首先要養(yǎng)活自己。如果連生存問題都沒有解決,是談不上發(fā)展的。如果一個出版社發(fā)不起員工工資,生存都困難,還談論出好書,那豈不是毫無根據的說法?

      管控書號數量的一個理由是質量問題,那么,通過管控書號數量,真的能達到整個目的嗎?我看未必。我從事出版業(yè)有一些年頭了,我知道有一些書稿,質量很高,但是因為與出版政策、法規(guī)略有不合,就不準出版,層有譯本引進版小說,質量很不多,因為涉及一點性描寫,沒人愿意承擔(在嚴厲的管控下,也許確實承擔不起,因為一旦出問題,會影響幾十個員工的利益)這份風險,就被領導退稿了。我相信,如果放松或者取消相關出版限制,肯定會有一批好書得以出版。而且,官老爺認為的高質量圖書,可能是和主流價值觀更接近的圖書。在其他讀者看來,未必屬于質量高的圖書。

      早在1995年,相關管理部門也發(fā)布過一個《關于書號總量宏觀調控的通知》,根據出版社的“表現”來分配書號數量,表現優(yōu)秀良好的出版社書號不受限制?!耙话愠霭嫔绨从邪l(fā)稿權編輯每人5種新書計算,其書號不得超過。新建未滿兩年的出版社,每年50種。1993、1994年受過處分的出版社和已掌握買賣書號比較嚴重的出版社,按有發(fā)稿權編輯人數計算后再下降10%-20%。根據表現,兩年一次考核定檔?!?/span>

      對于表現,還進行了規(guī)定:根據出版社的表現確定檔次,一般結合年檢情況兩年考核調整一次。對第二檔、第三檔出版社,如表現良好,將考慮予以升級,享受免控或取消下降10%-20%的處分。不論哪個檔次,如出現違反出版管理規(guī)定的問題,將在下一年予以調整。

      可見,限制書號的數量是對文化出版行業(yè)、思想市場的一種管控方式,提高圖書質量只是其口號而已,而且這種限制也不能提高圖書的質量。

      中華讀書報“2018年中國出版十件大事”這篇文章還提到一句話,“出版業(yè)要從以市場為中心過渡到以價值為中心,實現由高速增長階段向高質量發(fā)展階段的過渡”,我不得不說,這句話十分令人堪憂。圖書出版絕對以價值為中心,但這種價值絕不是空洞的價值,是對讀者的價值,通過市場來實現?!俺霭鏄I(yè)要從以市場為中心過渡到以價值為中心”這句話貌似高尚、不食人間煙火,其實完全是在混淆視聽。沒有了市場,價值如何體現、如何評判?難道由少數幾個專家,或者少數出版管理官員來評判嗎?這樣的價值還是價值嗎?

      因此,在我看來,控制書號數量是整體社會控制的一部分。我認為,出多少書、買不買賬應該由讀者說了算,市場說了算;而不是由管理部門自作聰明地人為限制書號數量。這是典型的不知百姓生活的、站著說話不腰疼的官僚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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