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全國人民沉浸在春節(jié)的詳和氣氛中,在甘肅白銀的會寧縣卻發(fā)生了一起慘絕人環(huán)的惡性案件。 嫌犯郭某某(男,漢族,49歲,會寧縣人)其因懷疑妻子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系,懷恨在心,蓄意報復,酒后于2月5日凌晨三時許,獨自一人竄入村民家中持刀行兇,造成8死7傷的慘劇。這起惡性案件發(fā)生在正月初一(2月5日)凌晨的甘肅省白銀市會寧縣。隨即,該嫌犯被當?shù)毓矙C關抓獲并在第一時間發(fā)布了警情通報。 只是因為懷疑妻子與他人有染,就持刀入室,造成8死7傷的慘案。這樣的戾氣,這些年來貓眼看天下倒是并不多見,但像這樣在大過年就入室殺害這么多人的案件,確實令人震驚。這樣的案件雖然只是極端的個別案件,但卻也折射出一些社會問題,那就是一些人的戾氣過盛,既是對人性底線的挑戰(zhàn),也是對法律最大的無視。 從小處說起,公交車霸座,各種路怒癥,對社會的穩(wěn)定造成了極大的沖擊。從大處說,包括襲擊小學生、無辜路人甚至公然殺害執(zhí)法的人民警察在內(nèi)的各種惡性刑事案件,群死群傷的案件也有發(fā)生。這些極端的兇犯,視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如草芥,視法律于無物,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 法律弱化、震懾力不夠是一個無法回避和忽視的問題 。 貓眼看天下不止一次寫過南京和上海曾經(jīng)發(fā)生過執(zhí)法交警被罪犯駕車拖拽碾壓不幸犧牲的案件,而殺害交警的兇手均被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也就是說他們通過各種辯護,導致法院在最終的判決中,并沒有體現(xiàn)殺人者償命這一幾千年來的天理。甚至在南京交警史偉年被害案件中,罪犯的辯護人甚至提出無罪辯護,稱其精神方面有疾病。這種辯護雖然是律師的權力,卻反映出法律的蒼白。 哈爾濱民警曲玉權,兩年前的除夕之夜值班,在處警過程中遭遇數(shù)名罪犯圍攻毆打,身受重傷不幸犧牲。然而,判決結果卻令所有有良知者震驚,最重的只判了13年,最輕的才判6年,朗朗乾坤,天理又何在?而令人無法理解的是,此案近兩年后,二審法院的審判長居然對媒體介紹說,曲玉權的死是因他有冠心病才導致,貓眼看天下認為,這不僅僅是對法律的褻瀆,更是對公然殺害民警的罪犯一種公然的鼓勵。 當人們還在談論甘肅隴西縣醉駕的工商干部撞死環(huán)衛(wèi)工人卻被法院裁定免于刑事處罰一事憤憤不平的時候,當人們在聽到一些媒體和法律專家不斷叫囂各種持有槍支合法化、賣淫嫖娼合法化、吸毒販毒合法化時紛紛搖頭嘆氣的時候,早在四年前就有人在極力推動 取消死刑 了。那些極力企圖弱化法律威嚴的所謂名流、精英和法律界專家權威的人,究竟想把這個社會推向何方? 當法律失去它應有的威嚴,社會的安寧就從此失去了保障,違法犯罪的成本將極大的降低,它的結果只能是讓所有守法者付出太多的代價。最高領袖曾經(jīng)說過這樣一句話:法律的尊嚴在于執(zhí)行。如果只有法律,而沒有法律的嚴格執(zhí)行,法律就成了紙老虎和稻草人。所謂裁量自由權一旦被濫用,法律就極有可能成為交易中的砝碼。 社會之戾氣越盛,守法公民就越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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