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商業(yè)周刊的創(chuàng)始人金惟純老師在一次主題為“活好”的演講中說:
人這一輩子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活好”。而判斷一個人活得好不好的標準很簡單,就看別人是不是喜歡你,想不想和你在一起,愿不愿意成為你的樣子。
如果你的孩子愿意跟你在一起,想成為你的樣子,你還需要教TA嗎?不需要怎么教,這孩子就能很好了吧。
但如果你的孩子不想跟你在一起,也不想成為你的樣子,你覺得再怎么努力教TA還有用嗎?
所以,為人父母的核心就是自己得先活好。
01.家長的身教,讓孩子自信自愛
關于孩子,許多父母都困惑于:我孩子有怎樣怎樣的毛病,有什么辦法能幫到TA?對此,能夠給出的最好建議就是:先做好你自己。
當家長下班回家就端著手機玩,很少在業(yè)余時間讀書提升自己,他有何底氣教育孩子好好學習?
當家長總是焦慮自卑,如何養(yǎng)育出一個自強自信,有所作為的孩子?
當家長總是忙于各種事務,沒時間關心愛護自己,進行必要的放松和修整,又如何教育孩子自愛自尊,懂得生活?
美國自我實現(xiàn)領域的著名作家、教育學博士韋恩. w. 戴爾說:
“你希望自己的孩子成為什么樣的人?是希望他們具有較強的自尊心,堅定的自信心,精神愉快,有所作為?你肯定希望如此。但是,你將怎樣使孩子們成為這樣的人呢?方法只有一個——你自己首先就得這樣做人?!?/span>
孩子無法通過父母的“說教”來建立自信,他們必須通過家長的“身教”才能建立自信。
當父母把自己視為最重要的人,而不是總為了孩子犧牲自己,孩子才能從父母身上學到自尊和自信。
“如果你把孩子看得比自己更重要,那么就不是在幫助他們,而是在教他們把別人看得比自己重要?!?韋恩. w. 戴爾說。
如果家長總是為孩子做出犧牲,那就是在向孩子宣揚“犧牲行為”。什么是犧牲行為?就是認為別人永遠比自己重要。
當一個人總是為了別人而犧牲自己,那么他很可能就沒有一個“核心自我”。盡管為別人做出犧牲有時是值得稱頌的,但如果一個人總是需要通過犧牲自己來取悅于人,以便獲得他人的肯定和贊許,那么長此以往,在他心里就很難不埋下起“憤怒”及“怨恨”的種子。
02.父母不要把自己生命的意義放在孩子身上
心理學家武志紅說:長久以來,我們的文化將利他主義和集體主義捧上神壇,而一直將利己和個人主義視為邪惡。這個邏輯具體到生活中,就成了:我要為別人活著。
這個邏輯到了家庭中就是:一切都為了孩子。于是,一代為了下一代而活,下一代又為了下下一代而活。結果,每一代人都沒有為自己而活,都很少活出自己的精彩來。生命的價值在看似高尚的選擇中指向終極的虛空。
當家長把自己生命的意義捆綁在孩子身上,無疑會令孩子感到十分焦慮,這就等于讓孩子在替父母過生活,讓孩子背上家長的夢想和希望,來實現(xiàn)他們不能做成的事,而父母自己卻是放棄的。
當“一切為了孩子”,家長就犧牲了太多,且這種“犧牲”的結果是——孩子被家長的“愛”所控制。
父母除了養(yǎng)育孩子以外,還應該能夠致力于實現(xiàn)自己的生命價值,這樣的家長才能為孩子做出真正的榜樣,而不是讓孩子看到父母的一切辛苦都是為了TA。
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的母親安·鄧納姆聰明能干,培養(yǎng)了一個總統(tǒng)兒子和一個博士女兒。不僅如此,她本人還是印尼經濟研究專家,拿到了人類學博士學位,參加過聯(lián)合國世界婦女大會,還是一名自由主義者和人道主義者。
奧巴馬說,這一生對他影響最大的人就是母親,“她是我所知道的最慈愛、擁有最高尚靈魂的人,我身上最好的東西都要歸功于她”。奧巴馬從小到大看著媽媽工作、讀書,還要養(yǎng)育他和妹妹,“她是那種給了我自信,讓我相信自己能做任何事的人?!?/span>
所以,一個人除了做父母,還應該有自己的事情,自己的追求和生活。
這樣孩子就只須承擔TA一個人的生命,而不必承擔父母的生命重量,也就沒有那么累!聰明的父母應該意識到:自己首先要幸福。因為如果做父母的自己不幸福,便不可能建立和諧的家庭,給予孩子積極正面的影響。
這些“把自己活好”的父母并不認為必須時刻為已經逐漸長大的孩子操心,也不會把子女作為自己生活的寄托。
他們自己首先踏實而充分地生活,并認為只有這樣才能同孩子更好地相互理解與溝通。而當父母有自己的生活,不把自己生命的重量壓在孩子身上,孩子才能“活出自己”,按照自己的意愿充分展開生命,最終“成為TA自己”。
03.培養(yǎng)孩子的獨立性,讓TA自由飛翔
在動物王國,動物父母的責任只是向后代傳授獨立生存的必要手段,然后大多數父母都會離開孩子,讓它們獨自生存。當然,人類孩子需要父母照顧、撫育的時間要比其它動物長得多。但是,就天性而言,人具有同樣的獨立要求。
孩子們很早就想自己做事:
“我可以自己來?!?/span>
“媽媽,你看!我可以不要人幫忙就做好這件事了。”
……
這些要求自立的信息不斷在孩子們的言行中出現(xiàn)。從懂事開始,他們就本能地走在尋求獨立的路上。
因此,真正負責任的父母會鼓勵孩子的獨立意志,而不是把自己的意愿強加在孩子身上。他們不會為了讓孩子免受挫折痛苦,而永遠把孩子包裹在自己的羽翼之下。因為他們知道,同困難進行斗爭會使一個人增強自信心和自尊感,所以他們不會剝奪孩子的這種寶貴經歷。
這個世界上,幾乎所有的愛的目的都是為了促進親密和融合,唯獨親子之愛不是。親子之愛的目的是為分離做好準備——我愛孩子,是為了孩子有一天能夠離開我,去過屬于TA的生活,有一個屬于TA自己的更美好的人生。
因此,父母的責任不是讓孩子依附于他們,而是使孩子愛和自由中健康成長,然后擁有獨立生存的能力。
如果父母有自己的生活和追求,那么孩子就可以在成年后平靜愉快地離開原生家庭,追求自己的理想生活。
而父母之前為孩子“獨立”所做的努力,其實也是為他們的幸福未來打下基礎——如果一個人成年后還不能擺脫對家長的“依賴”,那么當他戀愛結婚,很可能會以一種新的、糟糕的關系取代他與父母之間的依賴關系。
讓孩子快樂地成長,父母只需為他們提供“愛的支持”,這樣TA就能自由地長成TA自己的樣子。養(yǎng)育孩子的目的不是要孩子依附于自己,陪伴自己一生,而是把幸福、獨立的祝愿送給逐漸長大的他們。
所以,某種意義上說,父母先“活好”自己才是對孩子最好的祝福。
文章來源:小冤家原創(chuàng)
文:盛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