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中最濃墨重彩的一段,莫過于元春省親了。榮國府為了元春省親花費了巨資。修建了美輪美奐世外桃源般的大觀園,其間亭臺樓閣數(shù)座,各院美景應(yīng)接不暇。接著購買各種榮國府內(nèi)部奢侈的裝飾品,僅僅買十二個伶官表演,從購買到培訓(xùn)等竟花費了三萬兩。這些都顯示出來榮國府上上下下對元春這次省親活動的重視,以及皇家妃子省親的隆重和威嚴。 當(dāng)元春和眾姐妹們做了詩,看了戲之后,省親已經(jīng)接近了尾聲。開始要放賞了:賴大家的請賈母鳳姐去她家游玩,鳳姐就說過,先說好,吃完了我就走,我可不會放賞,賴大家的也笑回:奶奶賞個幾萬我們就有了??梢姰?dāng)時的習(xí)俗有身份的人到別人家做客都是要放賞的。 太監(jiān)來跪啟:“賜物俱齊,請驗等例。”然后呈上了略節(jié)。元春從頭看了,認為“俱甚妥協(xié),即命照此遵行”。太監(jiān)聽了,下來一一發(fā)放:賈母的賞賜最豐,邢夫人王夫人二分,減了四樣。賈敬、賈赦、賈政等,每人御制新書二部,寶墨二匣,金銀爵各二只……然后是寶釵黛玉、寶玉以及諸姐妹,賈蘭、李紈、鳳姐、尤氏等人,賈珍、賈璉、賈環(huán)、賈蓉等,兩府各房丫頭,園中管理工程、陳設(shè)、答應(yīng)及司戲、掌燈諸人的。廚役、優(yōu)憐、百戲、雜行人丁幾乎人人有份,各各不同。然而,薛姨媽的呢?沒有。 ![]() 《紅樓夢》的作者,特別喜歡拉長長的名單,每一次拉名單,都隱藏在他的某種用意,他絕對不會在某一次拉名單時,忘掉哪一位重要人物。所以,這一次的賞賜沒有薛姨媽,應(yīng)當(dāng)不會是忘記了,何況剛剛召見了薛姨媽,禮單又經(jīng)過她再次確認。 她肯定不是故意要給薛姨媽難堪,畢竟這是自己的親姨媽,有沒什么過節(jié),犯不上給她難堪。那是不是皇家規(guī)矩是不得送予外戚禮品?然而林黛玉和薛寶釵也不是賈府人,都是外戚,她們和寶玉、探春等一樣得到了禮物。 小編覺得禮物單子,是分做兩部分的:一部分是官方的,打賞的物品和人員都是經(jīng)過禮部審核的,因此打賞的范圍只能在賈府內(nèi)部,外眷是沒有資格的。因此薛姨媽按照規(guī)定來說是沒有禮物的,另一部分是元春私人的,是以出嫁的女兒回娘家的禮節(jié)準備的,比如給家里老人包個紅包,小孩子送個見面禮,下人仆婦伺候辛苦了賞個小費什么的,就象北靜王見寶玉,鳳姐見秦鐘,南安太妃見黛玉等都有見面禮,婆子給黛玉送燕窩,佳惠傳話,黛玉也會打賞一個道理。 ![]() 元春是賈府的姑娘,是回賈府省親,對一個依附在自家的薛家外戚,賜禮是情分,不賜是本分,并不失禮,但是很顯然,薛姨媽在元春的心里無足輕重,不需要特別對待的。按她在省親時的表現(xiàn),根本是把薛家當(dāng)作普通親戚,又怎么會在端午節(jié)賜節(jié)禮讓寶釵的節(jié)禮跟寶玉的一樣呢? 寶玉寶釵年貌相當(dāng),男未婚女未嫁,結(jié)婚又不是什么見不得人的事情,若元春有意,為什么不直接賜婚呢?如果是因為身份特殊,不便公開表態(tài),那完全可以在賈母王夫人進宮的時候暗示,何必賜雙讓大家都知道?元妃省親,隨便點評一下掛的匾額,賈府就飛快換掉,寶玉因為玉字不得元春喜歡找不到替換的字,急得汗流,賈府又哪來的勇氣對元妃的暗示不理不睬呢? ![]() 很可能這個賜雙是王夫人私下向元春求的恩典。薛家的家世實在與賈府無法匹配,所以先拋出金玉良緣,賈府無動于衷,王夫人只能向元春求助。元春進宮十多年,總算混成了貴妃,達到了人生的高潮,賈府因此呈現(xiàn)出烈火享油的富貴氣象,寶玉是賈政唯一的嫡子,被寄予厚望,祖母父親安在,他的婚姻豈能如此兒戲,由王夫人薛姨媽私相授受,娶一個沒落的商家之女?元春不愿違拗母親的意思,所以才會有賜雙的含混表示,賈母也正是看穿了這一點,輕瓢飄一句,寶玉不宜早婚就了結(jié)了這件公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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