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性能和耐火極限的記憶方法與注意事項 一、對于《技術實務》輔導教材第31-32頁防火性能和耐火極限表的記憶,以民用建筑相應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為基礎(教材中的表格在《建規(guī)》表格基礎上進行優(yōu)化排序,以便于記憶)。 表2-2-4 不同耐火等級建筑相應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
二、民用建筑與廠房、倉庫的構件燃燒新能和耐火極限合并如下表。兩者不同的部分以“*/*”表示,第一個數(shù)字為該耐火等級下民用建筑的最小耐火極限,第二個數(shù)字為該耐火等級下廠房、倉庫的最小耐火極限。 民建/廠房倉庫不同耐火等級建筑相應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不同部分以“/”區(qū)分)
廠房倉庫與民用建筑的燃燒性能和耐火等級有6處不同。 三、運用時注意事項 1、同一建筑的不同構件分別進行判斷,取其中最低耐火等級作為該建筑的耐火等級。 2、地下或半地下民用建筑和一類高層建筑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一級。 四、舉例 1、某廠房的建筑構件的耐火極限經(jīng)檢測分別為:樓板100min,結構柱200min,疏散樓梯80min,則該廠房的耐火極限為( )級。 A.一 B.二 C.三 D.四 答案:B 解析:因疏散樓梯的耐火極限為80min,大于1h,但小于1.5h,雖然樓板、結構柱達到一級耐火極限,但該建筑的耐火等級為二級。 2、某民用建筑地下二層的樓板、承重墻,其耐火極限符合要求的是()。 A.80min,200min B. 90min,170min C. 80min,140min D. 90min,180min 答案:D 解析:地下或半地下民用建筑和一類高層建筑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一級。樓板、承重墻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50h、3.00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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