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氣候變化研究進展 氣候變化研究進展 2019-04-01 全球增暖1.5℃的再思考——寫在SR15發(fā)表之后 趙宗慈,羅 勇,黃建斌 作者簡介 第一作者: 趙宗慈 1 清華大學地球系統(tǒng)科學系 2 中國氣象局國家氣候中心 2018年秋季IPCC發(fā)布了《IPCC全球升溫1.5℃特別報告》(簡稱SR15),報告中指出:將全球變暖限制在 1.5℃需要社會各方進行快速、深遠和前所未有的變革。并且說明:與將全球變暖限制在 2℃相比,限制在 1.5℃對人類和自然生態(tài)系統(tǒng)有明顯的益處,同時還可確保社會更加可持續(xù)和公平。 本文將進一步再思考以下幾點:(1)升溫1.5℃特別報告與AR5人類排放的設計的對比,即對比全球增暖1.5℃與人類排放的設計以及可能出現(xiàn)的時間;(2)人類排放以外的其他各種強迫對全球增暖的可能貢獻;(3)古氣候和歷史時期出現(xiàn)較今(或工業(yè)化前,即1850—1900年)增暖1.5℃的特點;(4)人類排放可控制的底線。 從表1注意到: (1)綜合三種方案,相對于1850—1900年,預計全球增暖1.5℃出現(xiàn)的時間平均為2030年代至“21世紀末不會達到”(范圍為2025年至“21世紀末不會達到”); (2)各國和地區(qū)不采取任何減排措施,未來繼續(xù)按照目前排放線性趨勢發(fā)展,估算大約2040年達到增暖1.5℃,其后繼續(xù)排放和繼續(xù)增暖; (3)按照AR5的計算,利用大約46個全球氣候模式考慮多種典型排放路徑,預估平均大約2030年代達到升溫1.5℃,范圍為2020—2040年代達到; (4)按照SR15預計,設計各種達到全球增暖1.5℃的人類排放途徑,預估平均大約“2050年達到”至“21世紀末不會達到”,范圍為“2025年達到”至“21世紀末不會達到”; (5)注意到SR15設計,到21世紀末全球增暖預計小于2℃,而目前趨勢繼續(xù)的方案和AR5方案到21世紀末預估全球增暖都可能會超過2℃; (6)各個地區(qū)達到變暖1.5℃的時間和全球平均達到的時間可能是不一樣的; (7)需要指出的是,最終評述何時達到全球相對于1850—1900年升溫1.5℃,完全取決于人類活動特別是人類排放到大氣中的溫室氣體的濃度,即取決于各國政策制定者和公眾采取的政策和措施。 最后需要強調(diào)的是,人類排放是否有序和可控,取決于各國政策制定者和公眾采取或不采取措施,以及科學認識和科學與技術(shù)的發(fā)展,期待人類要為自己和千秋萬代造福來保護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球,從而進一步做出更多的創(chuàng)新和變革。 全文鏈接 http://www./CN/10.12006/j.issn.1673-1719.2018.197 doi:10.12006/j.issn.1673-1719.2018.197 趙宗慈,羅勇,黃建斌. 全球增暖1.5℃的再思考——寫在SR15發(fā)表之后 [J]. 氣候變化研究進展, 2019, 15 (2) Zhao Z C, Luo Y, Huang J B. Thinking again on global warming of 1.5℃ after the IPCC published SR15 [J]. Climate Change Research, 2019, 15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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