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以給付為內容并載明債務人愿意接受強制執(zhí)行承諾的債權文書依法予以公證,賦予該債權文書強制執(zhí)行效力。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根據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不經訴訟而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與普通債權文書一比 簡直就是 ?? (厲害了) 除了督促債務人自覺履行義務外 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 還可以幫助債權人快速回收債權 小鷺醬給您做個對比 ?? ? 法院訴訟審限一般為3-6個月,特殊情況下還可延長,若一審后當事人又提起上訴,又要延長3個月左右,非常消耗當事人的時間成本; ? 仲裁與訴訟相比,雖然時效較快(大約需要45天),但是仲裁費用較高; ? 而公證與訴訟、仲裁相比,不僅時效快(最快僅需15天執(zhí)行完畢),且成本最低。 *以上數據經我處各承辦人統(tǒng)計匯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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