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焱林 小序 余評(píng)清人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于去秋評(píng)完,數(shù)勘拙稿,改正不少謬誤,猶未擱筆者,于武王伐商日期猶未定論。今偶然上網(wǎng),發(fā)現(xiàn)有先生倡三代皆用夏歷,其標(biāo)題已豁然啟余蒙沌。今考定武王伐商日期,并證三代皆用夏歷。推步基點(diǎn)為元授時(shí)歷所定元至元十八年十一月甲子日冬至為初二7時(shí)39分,公歷1281年12月14日。 武王伐紂日期,有幾個(gè)重要時(shí)間節(jié)點(diǎn): ①“一月壬辰旁死魄”,《尚書·武成》,《漢書·律歷志》皆采用,古今無(wú)歧議。 ②“惟十有三年春,大會(huì)于孟津。”出《尚書·泰誓》上?!短┦摹氛?zhèn)危裼袪?zhēng)議。 ③“時(shí)甲子昧爽,王至于商郊牧野,乃誓。”出《尚書·牧誓》。《牧誓》為今文篇。 ④“戊辰,王在新邑,烝祭歲”,“在十二月”,“惟周公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出《尚書·洛誥》,《洛誥》為今文篇。 “一月”見諸書傳者有二種說(shuō)法。 《尚書孔傳》:“一月,周之正月?!敝軞v建子,一月公歷之12月。 蔡沈《書經(jīng)集傳》:“一月,建寅之月”。即夏歷一月,今農(nóng)歷一月,略當(dāng)公歷2月。 《漢書·律歷志》引《武成》:“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若翼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商。越若來(lái)二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咸劉商王紂?!笨装矅?guó)《傳》甲子為二月初四,與《漢書》差一日。 今人公認(rèn)武王伐商時(shí)間段為前1100年至前1000年間,全合上列四條者,唯前1070年;前1044年部分合,其他年皆不合。 “十三年春”從孔說(shuō)?從蔡說(shuō)?《論語(yǔ)·衛(wèi)靈公》孔子稱“行夏之時(shí)”,唐虞至今皆用夏時(shí),余另有說(shuō),網(wǎng)上可以查到。“惟十有三年春,大會(huì)于孟津”。此春夏之春,蔡注得之。 爰元授時(shí)歷所予有關(guān)歷元名稱,數(shù)據(jù)取今通用者。前人推步法晦澀繁瑣,不取,推法乃余讀歷自悟。 所用之常數(shù)如下: 1回歸年 365.2422日,歲周。 1農(nóng)歷平年 354.36708日。 1朔望月 29.53059日,朔策 1旬周 一甲子周。 通余 5.2422日。對(duì)6旬周言,甲子每年之余數(shù)。 通閏 365.2422—354.36708=10.87512(日),回歸年與農(nóng)歷平年均差。 氣策 15.218425日,一年二十四節(jié)氣之平均值 證前1070辛未年為周武王伐商之年。 元至元十八年十一月甲子初二日(農(nóng)歷辛巳年庚子十一月甲子日,公歷1281年12月14日)冬至之7時(shí)39分,化為0.31875以便運(yùn)算。 推前1070年冬至,用夏歷,即建寅之月為正月。 公元1 年,亦作0年,1281距前1070年實(shí)為1280 + 1070 = 2350年。 —2350×5.2422 = —12319.17,加206旬周,得40.83。 40.83 + 0.31875 = 41.14875,去1自甲子數(shù),得癸卯3時(shí)34分為前1070辛未年冬至。 —2350×10.87521 = —25556.7435,中有865余閏月,866×29.53059 = 25573.49094。 25573.49094—25556.7435 = 16.74744,16.74744 + 1.31875 = 18.06619; 或用16 + 2 = 18,直接推得。得前1070辛未年冬至為夏歷11月18日癸卯。 推此年夏歷正月朔: 11月朔至正月朔為10 個(gè)月,有 10×29.53059=295.3054,295.3054+18.06619=313.37209,此為倒數(shù),即—-313.37209。去5旬周,得—13.37209,自癸卯倒數(shù)13,得辛卯朔。 故壬辰為元月初二?!段涑伞罚骸霸揭砣展锛海醭阶灾?,于征伐商”。癸巳為一月初三。 推二月朔: —(9×29.53059+18)= —283.15531。去小數(shù),得—283,加4 旬周,得—43,自癸卯倒推,得二月朔為辛酉。 辛卯到辛酉(不含辛酉),恰30天,正月大;辛酉到甲子,恰四日,得二月初四為甲子日??讉魇牵瑒㈧?,班固誤,孔穎達(dá)所謂據(jù)歷推得者,此也。劉歆《三統(tǒng)歷》于《武成》所引,謬誤甚多。見余議。 推立春:—21×15.218425 = —319.586925,加6旬周,得40.413075,去1,自癸卯?dāng)?shù)39,得壬午。冬至至朔為313天,至立春則319天,大會(huì)于孟津已在驚蟄后,非春大會(huì)于孟津而何? 推前1061(庚辰)年冬至及相關(guān)月朔 —(1061+1280)×5.2422 = —12271.9902,加205旬周,得28.0098, 又28.0098 + 0.31875 = 28.32855,舍1自甲子數(shù)得夏歷11月庚寅日7時(shí)52分冬至。 —(1061 + 1280)×10.87521 = —25458.86661。加864朔策,得26.03256。 26.03256+1.31875,得27.35131,故冬至為11月27日。 倒數(shù)27日,得11月初一為甲子日。 推夏歷庚辰年正月朔: —10×29.53059 = —295.3059,加4旬周,得—55.3059,自甲子倒數(shù)55,得己巳為夏正月朔旦。由是得夏歷上年末梢為戊辰,即周九年十二月末為戊辰。 同理可推得夏歷己卯(前1062)年冬至甲子日時(shí),證明夏歷己卯年末無(wú)閏,即閏,三代閏十三月亦稱十二月,即年末。前1070年至前1061年恰為9年。 余在評(píng)黃懷信教授《金縢釋讀》一文中,說(shuō)明武王伐商后二年薨,《書·金縢》《史記》《逸周書》等如是說(shuō),黃懷信先生亦持是論。二年加周公攝政七年,為九年。上列數(shù)據(jù)與《尚書》所載全合。 證前1044年非武王伐商之年,所用紀(jì)年為所謂之周歷,建子之月為元月。 周歷丁酉年元月,在前1045年12月即丙申年子月, 1045 + 1280 = 2325,—2325×5.2422 = —12188.115,加204旬周,得51.885,51.885 + 0.31875 = 52.20375,去1自甲子數(shù),得甲寅4時(shí)53分冬至。 —2325×10.87521 = —25284.86325,中有856余閏。求857×29.53059與前者之差,得22.85238,加1.31875,得24.17113,或用22 + 2,即得丙申年冬至為周歷正月24日,倒數(shù)24,得朔旦辛卯。丁酉年元旦為丙申年壬子月辛卯日4時(shí)6分。初二旁死魄壬辰,初三癸巳。與《書·武成》《漢書·律歷志》合。 推前1044(丁酉)年冬至: —2324×5.2422 = —12182.8728,中有203余旬周, —12182.8728 + 12240 = 57.1272。 57.1272 + 0.31875 = 57.44575。去1 自甲子數(shù),得丁酉子月己未10時(shí)41分冬至。 —2324×10.87521 = —25273.98804。中有855余閏。856×29.53059—25273.98804 = 4.197, 4.197+1.31875=5.51575。即丁酉年冬至為壬子月初五。 丁酉年年冬至在壬子月初五己未,是年周歷元旦為乙卯。冬至在初五,其年必閏十三月。 另,前1045丙申年周正月朔為辛卯,前1044丁酉年周正月朔為乙卯,辛卯到乙卯加五旬周,為325日,不足農(nóng)歷一平年,加6旬周為385日,過一回歸年,此年必有閏。 推丁酉年周歷13月朔: 12×29.53059 = 354.36708,去300,得54.36708,自辛卯?dāng)?shù)54,得乙酉日。 由13月朔倒推2月朔: —11×29.53059 = —324.83649,去300,得 —24.83649 = —25 + 0.16351, 自乙酉倒數(shù)25,得二月朔辛酉。故二月初四為甲子日。一月大。 此則與漢書·律歷志》所引《武成》:“越若來(lái)二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不合。 推前1036(乙巳)年冬至:1036 + 1280 = 2316,2316×5.2422 = 12140.9352,中有202余旬周。 203×60—12140.9352=39.0648,39.0648+0.31875=39.38355, 舍1 ,從甲子數(shù),得辛丑9時(shí)17分。 推時(shí):2316×10.87521=25186.98636,中有852余閏, 853×29.53059—25186.98636=2.60691,2 + 2 = 4。即初四。辛丑倒數(shù)4,得戊戌為周一月朔,前一年1035年周歷年末為丁酉,非戊辰。鄰近幾年周歷年末非皆非戊辰。 由上推論,自前1070至前1061年,用夏正,《尚書》所載,無(wú)論今文篇抑古文篇,與周武王伐商時(shí)期,武王薨,周公攝政,歸政成王時(shí)期皆合。所謂前1044伐商,其會(huì)諸侯于孟津正是冬至后一九與二九間,祁寒,何得謂春?更無(wú)從用至關(guān)重要之《洛誥》所言12 月末戊辰,周公歸正成王,這才算武王伐商之結(jié)果。 余曾在拙文《論三代同時(shí)兼評(píng)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第五十四》證明夏商周至于秦漢,皆用夏時(shí),于此更得三代同用夏歷。周公歸政成王,已在周成為宗國(guó)九年后,其歷仍用夏歷即的證。故歷史文獻(xiàn),諸子雜作,一用用夏歷,皆無(wú)齟齬。 只此一事,證閻之《疏證》不過浮漚泡影,何能撼動(dòng)《尚書》于萬(wàn)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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