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寫了一篇少兒保險的文章,完了之后又有多位朋友問我保險的問題。哎!看來大家對于保險,真的是不了解啊,難怪會遇到這么多的坑。 通常來說,我們在購買保險的時候,會遇到很多的專業(yè)名詞,可能很多朋友都不能理解。那么今天這篇文章,我就來給大家科普一下,保險當中的那些常見專業(yè)名詞。 重疾的保費豁免 在配置保險的時候,大家最重視的,也就是重疾保險了。而現(xiàn)在的重疾產(chǎn)品,基本上都有保費豁免條款。有的朋友就問了,保費豁免是什么意思?我們試想一下,假設被保險人確定罹患了一種輕癥(假設原位癌),這個時候,被保險人肯定會面臨者高昂的治療費用。那么按照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就會賠付輕癥這部分的保額給到被保險人。與此同時,假設這份保險合同還在交費期,那么后期的保費按道理還是要交的。但是,這就很不人性化了,別人都出現(xiàn)理賠了,還要求人家繼續(xù)交保費,這不科學。所以這個時候,保費豁免就起作用了,合同中特別約定,出現(xiàn)了輕癥的理賠之后,后期的保費都不用交了,保障的內容繼續(xù)有效。那么假設后面被保險人,又確診了重疾,保險依然是會賠付。這就是重疾保險產(chǎn)的保費豁免條款。 保險的各種人 保險合同保障的那個人,就是被保險人。與此對應的還有一個投保人,投保人是指購買保險的人。舉個例子大家就好理解了,假設你自己給自己買保險,那么就即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險人。假設說,你給自己的父親買保險,那么你是投保人,你的父親就是被保險人。在實際投保重疾保險的時候,我們還經(jīng)常會看到投保人豁免這個選項。很多朋友都有疑惑,怎么選擇不了呢?如果你是自己給自己投保,那么你自己即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險人,現(xiàn)在一般的重疾保險都是自帶的豁免條款。也就是說,你本來就有豁免了,就不需要在額外附加一個投保人豁免的了。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一個人,才能夠選擇是否添加投保人豁免。當然,有的產(chǎn)品,還沒有投保人豁免的這個條款。即使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同,也是不能添加投保人豁免的。 還有受益人,這個是可以有,也可以沒有的。一般能夠指定受益人的產(chǎn)品,建議大家都指定一個受益人,也是就被保險人身故了,領取保險的賠款的那個人。如果不指定的話,那么就是法定,作為遺產(chǎn)處理,后面辦理理賠也會麻煩一些,要求所有的合法繼承人簽字等等。當然,受益人也是可以改的。另外,在保險當中,還有一個保險人,保險人其實就是保險公司。 保險的各種期限 一份保險,有很多個日期(或者“期”),很容易把我們繞暈。首先,有個繳費日期,也就我們每年交費的日期。其次是保險的生效日期,一般是交費后的第一天凌晨生效。日期指的是具體的時間,還有什么什么期的,就是指一定的期限了。比如:繳費期,也就是一份保險,我們選擇的不同的交費方式,可以一次交清,這個叫做躉繳,還可以選擇5、10、20、30年交費(當然不同的產(chǎn)品,可以選擇的交費期不同)。還有一個等待期(也叫觀察期),這是保險公司為了防止有人帶病投保,特別設計的。醫(yī)療保險一般是30天或者60天,重疾保險一般是90天或者180天。保障期,也就是保險保障的期限,有只保障一年的產(chǎn)品,有保障20年、30年或者到70歲、80歲或者終身的產(chǎn)品。這需要根據(jù)具體的產(chǎn)品來確定了,不同的產(chǎn)品,保障期限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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