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有標準的愛” “恨有標準的恨” 文/表姐 近期,微博上有個熱詞叫做“扶貧式婚姻”,起因是知名法律博主“遇見吳杰臻”的一條微博引發(fā)網友熱議,微博內容關于一起粉絲婚前咨詢案例。 一位廣州女孩到了和男友談婚論嫁的年紀,本來原本商量著兩人家里各自出一點錢當首付買套婚房,結果男方家人卻一聲不響地偷偷把房買了。 還以一種通情達理的態(tài)度表示,男方家來湊房子的首付和貸款,女方家只要出這套房子的家電裝修費就可以了。面前信誓旦旦絕不讓女方受苦吃虧,背后卻偷偷算計即將共度一生的人。 婚房成了男方的婚前財產,法律上與女孩沒有半毛錢關系,卻要求女孩為這套房子花錢裝修、購置家電,而裝修所花費的費用,則毫無收回的可能性。博主調侃道,女孩這是要給男方婚后扶貧去了。 不過還好女孩清醒,在找律師咨詢后要求男方在房本上加名,女方家可以出一半首付。沒想到,男友死活不同意,并指責女孩斤斤計較,還沒結婚就想著分家產。 最后兩家不歡而散,也取消了婚約。女孩雖然多年感情喂了狗,但還是及時止損,避免了一次“扶貧式婚姻”。 生活中所謂的“扶貧式婚姻”,其實不是指男方家窮到沒房沒車,而是一個男人,婚前貸款或借首付買房,房產證上只寫自己的名字。 而讓自己的妻子出錢裝修、一起還貸。每個月打錢從父母的賬戶還貸款,卻用妻子的工資維持家用。如果妻子放棄工作在家生娃帶娃,還要抱怨全家都靠自己一人養(yǎng)活。 即使女方最后忍受不了想要離婚,卻也什么財產都帶不走,白白付出多年家務勞動和生育成本。 一朝結婚,資產清零。 《奇葩說》有一期的辯題是:結婚前,我讓伴侶在房本上加上我的名字,有錯嗎? 薛兆豐教授以經濟學角度深入剖析了婚姻的概念,他說:結婚就是辦企業(yè),就是簽合同,辦的是家庭企業(yè),簽的是終身批發(fā)的期貨合同。 夫妻雙方一起拿出自己的資源來共同辦企業(yè),雙方給到的資源包不一樣,有身體容貌、生育能力、家庭關系、未來的發(fā)展?jié)摿Φ鹊?,發(fā)揮作用的時間也不一樣。 有些人早,有些人晚。 一般來說,女性付出得相對早一點,生育、撫養(yǎng)、照顧整個家;男性的作用稍晚一些,可能要到三、四十歲才會體現(xiàn)出作用。此時,一方還在播種,一方已經在收割。后面的收割者往往容易敲前面播種者的“竹杠”。 因此,女方要求在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其實就是一份抵押和保護。這沒有錯?;橐龅谋举|,就是男女雙方的利益共同體。 成熟的婚姻,往往屬于那些對“利益”有準確的認知和理解的人。一個連自己的財產都保護不了的女人,就好像在戰(zhàn)場上丟盔棄甲,那注定是一場悲劇。 表姐覺得,一段好的婚姻在開始之前,勢必一定要談錢的。不僅要談,還要擺在桌面上談,光明正大地談清楚。 要知道,結婚沒有戀愛那么容易,婚姻除了感情之外還關乎兩個家庭的財產分配。千萬不要覺得談錢是在傷感情,事實就是不把錢談好才容易傷了感情。 婚姻生活最終要落實到柴米油鹽的一朝一夕,物質是愛情的保障,愛情是努力賺取物質的動力。 三毛說:婚姻如果不能落在穿衣、吃飯、數錢這樣的小事上,是不能長久的。女孩們要知道,結婚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錦上添花。 我們做出的每個選擇,都是權衡利弊的結果。不能因為有了愛情,就輕易步入婚姻,讓生活的風浪腐蝕掉雙方的感情。而是應該在有了愛情之后,兩人合伙開一家婚姻公司,一切決策以合作、共贏為出發(fā)點。 有話好好說,遇事多商量,一約既定,萬山難阻。雙方從此在各個意義上都被捆綁在了一起,同進同退。 最好的愛情,是勢均力敵,感情上如此,經濟上也成立。我有能力付出,你同樣也有。彼此的付出與相互成就,才讓婚姻更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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