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煒,1986年獲愛丁堡大學博士學位,現(xiàn)從事中西文明研究、西方古典學研究和英語文學研究。湖南師范大學特聘教授,深圳大學西方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北京大學教授。曾任北京外國語大學、清華大學和香港城市大學兼職教授。在《外國文學評論》《讀書》《國外文學》《文學評論》《世界宗教研究》以及《光明日報》《深圳特區(qū)報》《大眾日報》《澎湃》《觀察者網(wǎng)》等刊物及平面或電子媒體發(fā)表論文多篇,出版了《文明的表現(xiàn)》《另一個希臘》《地緣文明》《20世紀英國小說評論》等著作、《科學與宗教》《被釘十字架的上帝》等譯著,主編《西方古典學譯叢》。代表性論文有《“歷史”化內(nèi)的敘利亞文明》《古希臘文學的東方化革命》等。 首先要指出的是,文明(civilization)和文化(culture)在許多場合完全同義,可以互換。這種狀況不僅在歷史上如此 — 黑格爾1830在柏林大學授課時就互換地使用這兩個詞,在德語以及其他主要歐洲語言中,直到目前仍然如此。指一特定人類共同體的共同思維和行為方式及相應物質(zhì)表現(xiàn)形式時,不同時期不同國家的歐洲人可以使用“文化”一詞,也可使用“文明”一詞。這意味著,既可以說“印度文化”,也可以說“印度文明”;既可以說“中華文化”,也可以說“中華文明”。這里,文明與文化的語義幾乎完全是相同的。 據(jù)歷史學家斐迪南·布羅代爾,現(xiàn)代意義上的文明或civilization 一詞于1752年產(chǎn)生于正在寫一部人類通史的法國學者圖爾戈(Anne Robert Jacques Turgot)筆下,盡管在此之前 “文明化了的”(civilized)和“使……文明(化)”(to civilize)一直在使用,而且在16世紀十分流行。寬泛地講,文明與野蠻相對,也可以說,文明人與野蠻人對立。據(jù)世界體系論者伊曼紐爾·沃勒斯坦,18世紀中葉兩個重要的啟蒙運動學者開始使用與“野蠻相對”的文明一詞,他們是法國人米拉波(Honoré-Gabriel Riqueti,Count of Mirabeau)和英國人弗格森(Adam Ferguson)。尤其在當時的法國,這一意義上文明的語義如此深入人心,以至于被盧梭奉為價值圭臬的“高貴的野蠻人”也不被認為是文明的。文明一詞很快從法國傳播到歐洲其他國家。與此同時,文化也在幾乎與文明等義的情況下隨后者播散,盡管早在古希臘羅馬時代西塞羅就在“性靈的陶冶”(Cultura animi)意義上使用了“文化”。這種意義上的文化與現(xiàn)代含義十分接近,不妨說現(xiàn)代意義上的文化一詞只不過是將其古義復蘇而已。 使情況更為復雜的是,大約自1819年起,先前只以單數(shù)形式使用的civilization,現(xiàn)在開始以復數(shù)形式即civilizations出現(xiàn)了。復數(shù)的文明出現(xiàn)這一情形貌似簡單,實則蘊含著一個重大的語義變遷。它的含義與單數(shù)的文明既緊密聯(lián)系,又有很大的區(qū)別。單數(shù)的文明指一個人舉止優(yōu)雅、行為得體,而這種修養(yǎng)又是個人努力的結果;復數(shù)的文明則可以指一個族群或一個時期的人們所特有的生活方式。恰恰是這個意義上的文明成為文明研究中的一個關鍵概念。事實上,從斯賓格勒到湯因比,從道森到布羅代爾和沃勒斯坦,一系列學者的工作都建立在文明這一特定的意義上?;谶@個含義,可以講中華文明、印度文明、阿拉伯文明,也可以講居魯士時代的波斯文明或中世紀的西方文明。還需要注意,這里復數(shù)的文明仍然未能甩開與之形影相隨的復數(shù)的文化,因此,既可以講西元前5世紀的希臘文化,也可以講中美洲文化和秘魯文化,同樣可以講1979年以來的伊朗文化。 1874年,英國人類學家E·B·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1832-1917)出版了《原始文化》一書。自此之后,人類學家和民族學家便越來越多地用文化一詞以描述他們所研究的原始社會,而英語中文明一詞則仍被保留下來,主要用于對現(xiàn)代社會的描述。其他國家的學者紛紛跟進。于是出現(xiàn)了這么一個情形:可以講“西方文明”或“西方文化”,也可以講“原始文化”,卻不再可以講“原始文明”了。詞義的變化本來無可厚非,可是文明與文化的詞義變化卻有一些不太好理解的保留。1850左右德語中出現(xiàn)的形容詞“文化的”(cutural),就幾乎未受文明與文化詞義變化的影響。例如可以說一個文明(或一種文化)是其文化財富的總和;該文明所覆蓋的區(qū)域是其文化維度;該文明的歷史是其文化史;一文明(或文化)傳播到另一文明的東西,是其文化遺產(chǎn)云云。 從以上描述不難看出,目前各方面使用的文明一詞不僅可以指一種特定價值觀念體系及相應生活樣式,也可以指認同于該價值觀念體系和生活樣式的人類共同體,而文化則具有更為明顯的形態(tài)學含義,或者說指前者,而基本上不指后者。也可以說,文明既可以指一特定生命形態(tài)即一特定價值觀念體系及相應生活樣式,也可以指認秉有該特定生命形態(tài)的人類共同體,而文化基本上只指生命形態(tài)即某特定價值觀念體系及相應生活樣式本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