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五年內要建35萬個充電樁,個人還能自建 手機鳳凰網 2016-05-19 19:32 原標題:我省五年內要建35萬個充電樁,個人還能自建 走到半路充電汽車沒電了怎么辦?小區(qū)缺少充電設施怎么辦?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就加快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印發(fā)相關實施意見。其中提出,到2020年,將在全省建成充電站920座、充電樁35萬個,解決電動汽車“充電難”的問題。 單位要規(guī)劃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 為了滿足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我省明確提出,到2020年,在全省建成充電站920座、充電樁35萬個。另外,還將建立充電設施產品準入管理制度,開展充電設施檢測與認證,實現不同廠商充電設備與不同品牌電動汽車之間的兼容互通。 此外,我省將在省內高速公路和國省道合理局、規(guī)劃建設充電基礎設施,今年就完成京滬、京臺、青銀、青蘭等既有高速公路的城際快充網絡建設,2020年完成省內所有高速公路和國省道快充網絡建設。上述實施意見中還明確提出,新建高速公路服務區(qū)要同步建設電動汽車快充設施。 各級政府機關、公共機構、企事業(yè)單位和工業(yè)園區(qū),要根據單位電動汽車配備更新計劃以及職工購買使用電動汽車需求,利用內部停車場資源,規(guī)劃建設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和充電設施。另外,山東還將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充電設施向社會公眾開放。 個人可在小區(qū)自建充電設施 買了電動汽車,卻沒法在小區(qū)充電怎么辦?上述實施意見中提出,原則上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車位要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建設1座公共充電站。 此外,個人也可自行建充電設施。上述意見提出,將力推用戶居住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對于個人在專有部位合規(guī)安裝充電設施,物業(yè)服務企業(yè)要積極配合和支持。 個人在自有停車庫、停車位,各居住區(qū)、單位在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建設城市公共停車場及高速公路服務區(qū)時,無需為同步建設充電樁群等充電基礎設施單獨辦理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齊魯晚報 齊魯壹點記者 陳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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