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船級社(CCS)發(fā)布了5月份被滯留船舶清單,共五艘,其中東京備忘錄3艘,波蘭一艘,智利一艘,很巧合,船旗國都是巴拿馬,是個案還是共案?后者的話,需要加強管理了。 PSCReady根據(jù)各位船員反饋,結合官方發(fā)布,對這五艘船舶滯留信息進行分析,供業(yè)界參考。 滯留船舶清單: 5月1日,澳大利亞AMSA滯留的船舶 根據(jù)AMSA官網(wǎng)的消息,這艘船舶應該是:9603910 2010年建造散貨船,兩項滯留缺陷: 1、Engine room fire dampers no.2 and no.3 defective(2和3號機艙防火擋板故障) 2010年建造的船舶,適用solas2000修正案這一項的缺陷依據(jù)比較多,比如:SOLAS 2000修正案第 II-2章第5.2條:處所內(nèi)氣體的控制;第 8.2條:機器處所外面的控制站的保護;第9.7條:通風系統(tǒng)。 都可以找到它的身影,也說明這一項比較重要。關于防火擋板,PSCReady(微信公眾號PSCReady)做過一個專題 參考:AMSA:滯留2小時!不是開玩笑,合規(guī)矩?! 本期不多講了,上面也列出了具體的公約條款,有興趣的可以對照公約條款看下。 2、Oily water separator 15 ppm automatic stopping device defective.(油水分離器15PPM自動停止裝置故障) 常規(guī)滯留項目,這個時間階段船舶,15ppm 報警裝置應滿足MEPC.107(49)的要求, 常規(guī)的缺陷是:15ppm報警裝置換證檢驗時沒有校驗,校驗證書不在船,裝置故障。缺陷依據(jù)是:MARPOL Annex I, 第14條 濾油設備以及MEPC.107(49)。 5月1日,波蘭PSCO滯留的船舶 2013年建造散貨船,7項滯留缺陷 1、船鐘尺寸不符合避碰規(guī)則的要求; 這一項缺陷波蘭PSCO是個老手,根據(jù)缺陷庫顯示,格丁尼亞(GDYNIA)港的PSCO喜歡開具這個缺陷, 常見的缺陷表現(xiàn)形式還有: Ships bell and gong missing(ISM). Ship`s bell to small/diameter not as per requirements. (ISM) 船員特別是甲板部船員一般比較喜歡船鐘,把它看做船舶的吉祥物和靈魂,一般在船艏大桅上掛有一只船鐘,上面刻有船的名字和誕生日期,在船舶發(fā)生意外時,也是一種報警工具。 避碰規(guī)則第33條要求:長度為12米或12米以上的船舶,應配備一個號笛和一個號鐘,長度為100米或100米以上的船舶,另應配有一面號鑼。 35條要求:在能見度不良的水域中或其附近時,不論白天還是夜間,錨泊中的船舶,應以每次不超過1分鐘的間隔急敲號鐘約5秒鐘……。 附則III對號鐘的大小,性能做了規(guī)定:長度為20米或20米以上的船舶,號鐘口的直徑應不小于300毫米。敲擊,距離1米,聲音不少于110分貝。 聲音分貝不好測,尺寸很好量,各位去波蘭的話,自我比照下,這個缺陷看到的不少。 2、航路指南NP18過期、燈塔表NP76缺失; SOLAS2000第V章第27條海圖和航海出版物要求:Nautical charts and nautical publications, such as sailing directions, lists of lights, notices to mariners, tide tables and all other nautical publications necessary for the intended voyage, shall be adequate and up to date. 請注意黑色的intended voyage—預定航程,海圖、航行指南、燈塔表、航行通告、潮汐表,這些東西要準備齊全了。 3、主機油嘴和備用缸套不符合柴油機技術案卷中IMO NO.; 這個需要查看柴油機的techinical files,是NOX排放要求的內(nèi)容,依據(jù)在MARPOL附則VI的第13條,以前做過類似的推送,參考:小日本滯留新趨勢,業(yè)界需抓緊自查 4、重要設備備件清單中的備用主機缸套和活塞總成缺失; 其實對于備件公約是沒有要求,有個船級社協(xié)會的建議案。這一項缺陷是沒有公約依據(jù)的,PSCO這么寫缺陷是不講理或者水平不足。 5、救生用雙向無線電話電池不符合要求;1只殼裂,所有電池無有效期; 不解釋了 6、救生艇狀況差,窗戶污染嚴重,操艇人員視野不足; 救生艇啟動不了,艇體破裂,標識不清晰,玻璃破裂等等,是重災區(qū)。 這項缺陷描述不是特別清晰,狀態(tài)差,差到什么程度?窗戶污染,說服力差一點,配上照片會好很多。 7、船舶所有缺陷說明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嚴重失效,需要外部審核。 這缺陷本身有些問題,說明PSCO沒太掌握ISM缺陷的精髓,應該指明違反了ISM規(guī)則的哪個要素,方便船舶整改。從幾個缺陷說明船舶體系全部失效,有失公允。 5月14日,湛江PSCO滯留的船舶 2004年建造散貨船,滯留缺陷4項,都是硬傷。 1、大副,二副,輪機長,四管的船旗國簽證原件沒有在船,而且簽證申請證明過期; 由于船員是個國際化程度比較高的職業(yè),不同國家的船員可以互派遣,我國目前從法律上已經(jīng)掃清了障礙,國外的船員也可以再五星紅旗的船舶上工作,只是由于國家保護我國海員的利益,在具體操作上存在一定困難。 這一條缺陷要結合STCW公約的第I/2.7,第I/2.11,第I/10.5綜合理解。根據(jù)這幾條的要求:當船員在外國籍船上任職時,需要證書的在職船員應當持有按照經(jīng)修訂的《STCW公約》第II、III、IV、V、VI和VII章簽發(fā)的適任證書、培訓合格證明和書面證明(即船員國簽發(fā)的適任證書),同時適任證書及部分培訓合格證書還應持有船旗國簽注,如無相關船旗國簽注,可特免該船員在船服務為期不超過3個月,但應持有已向船旗國申請相關簽注的證明文件。 這個缺陷中的大幅、二副、四管輪、輪機長集體淪陷,他們僅僅持有有效的船員國簽發(fā)的適任證書,未持有船旗國簽發(fā)的適任證書簽注,且船旗國證書簽注申請證明文件已超過3個月。不滿足配員要求,滯留合理! 證書是個大問題,遇到這樣的問題任何一個PSCO都不敢輕易對待,不滿足配員是個大問題,一旦放過,出了問題,容易形成倒追責任。 屬于公司或者船上工作失誤,不可原諒! 2、船上可燃氣體探測器校驗過期; SOLAS 公約第 VI-1章第7條:– Atmosphere testing instrument for enclosed spaces要求:船上要為圍蔽處所配備適當?shù)臍怏w測試儀,需要注意的是 1、氣體測試儀應能探測氧氣、可燃氣體或蒸氣、硫化氫和一氧化碳; 2、提供校準means。 有的PSCO會拿著這個探測儀,實驗能否探測處CO或者H2S,然后開具缺陷:Two portable gas detectors not work for the CO & H2S gas from sample bottle. (ISM) 3、艏尖艙污水系統(tǒng)遙控閥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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