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晉郭璞著《葬書》,書上記有葬穴三吉六兇五要。原文如下: 穴有三吉,葬有六兇。藏神合朔,神迎鬼避,一吉也。陰陽沖和,五土四備,二吉也。趨全避缺,增高益下,三吉也。陰陽差錯為一兇,歲時之乖為二兇,力小圖大為三兇,憑福恃勢力為四兇,僭上避下為五兇,變應(yīng)怪見為六兇。經(jīng)曰:穴吉葬兇,與棄尸同。 《葬書》提到六要是這么說的,葬其所會,原其所始,乘其所止,審其所廢,擇其所相,避其所害。 葬穴三吉六兇六要,是應(yīng)遵循的風(fēng)水原則。下面丹霞源分條述說。 一吉,藏神合朔,神迎鬼避。 葬穴須得日時。雖說寶地重在巒頭,但擇日也是必不可少的,吉地也要良辰催。天不得時,日月無光。地不得時,草木不長。擇出吉日良辰也是很重要的。 二吉,陰陽沖和,五土四備。 孤陽不生,獨陰不長。易有太極,是生兩儀,暈內(nèi)陰陽明顯,其交接處即為真穴,能乘住生氣,這是二氣交感,陰陽相配。穴內(nèi)見五色土,以紅黃為上。 三吉,趨全避缺,增高益下。 指在天然結(jié)穴的基礎(chǔ)上,人所做的后力努力,對穴場做適宜的裁制。在先天形成和后天輔助下,使穴位達(dá)到完備狀態(tài)。穴本天成,但也不能忽視人力作用。蔡牧堂說,善者盡其當(dāng)然,而不害其為自然,不善者泥乎自然,而卒不知其所當(dāng)然。 一兇,陰陽差錯。 葬穴,陽中取陰,陰中取陽,急中求緩,緩中求急。若陽中取陽,陰中取陰,為陰陽差錯。 二兇,歲時之乖。 葬穴,不擇日,或者擇日不吉。 三兇,力小圖大。 福德有限,一味妄圖大地。 四兇,憑福恃勢。 強(qiáng)梁者,憑仗勢力求穴,又自覺有福力。 五兇,僭上逼下。 點穴位置,高低失當(dāng)。 六兇,變應(yīng)怪見。 風(fēng)水葬穴,自有規(guī)律和原則,一切奇談怪論,都屬變應(yīng)怪見。如停棺不葬,據(jù)說原因是不合日時而犯煞,荒謬! 一要,原其所始。 葬穴,要審察受穴之脈的來歷,諸如太祖、列祖列宗、少祖、父母、穴星等等。 二要,葬其所會。 穴要葬在群龍眾支會聚之所,眾水交匯之處。 三要,乘其所止。 葬乘生氣,脈止水交為生氣鐘聚之地。氣以勢止,過山不可葬。 四要,審其所廢。 審視來脈穴星是否童、斷、石、過、獨……察看對穴有害的,不能用的因素。 五要,擇其所相。 上承審其所廢,審察出不好的,分析擇出好的,朝案、穴山、龍虎、官鬼禽曜等等是否合法。 六要,避其所害。 上承擇其所相。意為葬穴時,一定要仔細(xì)審視勢與形,仔細(xì)審視砂與水。凡于龍穴有害的,一定要設(shè)法規(guī)避。凡于龍穴有利的,一定要充分利用。有害的比如反弓水、白虎回首、案山高壓、砂頂胸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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