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奴婢制度》一書中,記載了一些清朝大戶人家買賣婢女的實例。 1-康熙四十五年,休寧縣項國正自愿將次女鳳弟,虛歲七,賣與汪宅為女,“得受財禮銀五兩整”。 (注:休寧縣位于現(xiàn)在的安徽省最南端,清朝時肯定也屬于貧窮地區(qū)。一個7歲女孩賣了5兩銀子。) 2- 雍正五年,方將泰自愿將三女足弟,憑媒出賣給二十五都二圖汪名下為婢,“得受身價九五色一十六兩整”。 (這段文字中的九五色,應當是含銀量95%的意思。一戶人家將自己家的第三個女兒,賣給一個旗人,賣了16兩銀子。) 3- 乾隆四十八年,滿斗買得鄭榮及其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用身價銀二十五兩。 (這段說的很清楚,一家四口人,應當是兩對夫妻,賣了25兩銀子。) 4-道光二十二年,徽州錢邦貴情愿將親生女領兒賣與朱奶奶名下為婢,通過引牙“賣得價九七大錢弍萬文整”。 (大錢是清朝鑄造的劣質(zhì)銅錢,道光年間的大錢,實際上不值錢。清朝官府很壞,比如一枚大錢面額是1000文,但由于質(zhì)地粗糙,含銅量低,有時候這樣的一枚大錢,只能當幾十文用出去。所以清朝有“當”多少文的說法。假如這段文字中每個大錢只能當100文,大錢兩萬文,實際上等于制錢2000文,就是兩吊錢。在道光初年等于2兩白銀。) (清朝總督巡撫家的夫人,少爺和正在給夫人梳頭的奴婢。) 第一,清朝的奴婢中,丫鬟特別多,是社會上的一大群體。 清朝的有錢人家里,都是需要有丫鬟伺候的,除了王府用的是包衣,其余大戶人家,用的是“戶下人”,翻譯成現(xiàn)在的話就是家奴。 那個時代,天災人禍很多,也沒有節(jié)育,許多窮人家的女人就是不停生孩子,養(yǎng)不活了,就賣給有錢人家當丫鬟,好歹能有口飯吃,不至于被餓死。 第二,丫鬟通常都是年齡很小的小女孩。 電影電視里,丫鬟多數(shù)是成年人,實際上,絕大多數(shù)有錢人家的丫鬟,年齡都很小,十歲左右最常見。 舊社會里,窮人家女孩嫁人都很早,假如一個女孩過了10歲,大戶人家根本不愿意買,所以,大部分丫鬟都是在六七歲就被賣了。 一個丫鬟長大,十三四歲就可以拿去“配人”,假如長大到十七八歲,還能保持丫鬟身份,那是鳳毛麟角。 第三,簽了賣身契的丫鬟叫“絕買”,一輩子當奴隸,世世代代當奴隸。 一個丫鬟,最好的前途是被男主人看中,榮升為小妾,但清朝有錢人家里丫鬟眾多,要想成功成為小妾,要看誰更有手段。 還有一種丫鬟,從小心靈手巧,被主人家特殊訓練,培養(yǎng)琴棋書畫,或者刺繡做飯,這些丫鬟以后就是高級婢女。 高級婢女長大后,或者為主人服務,或者被主人賣掉賺錢,也有拿來贈送給別人當禮物。 第四,最后說說清朝一個丫鬟值多少錢。 成年的丫鬟奴婢,根據(jù)相貌,才能,價格相差很大,有的根本不值錢,有的價值萬兩,沒有固定說法。 但從上面的實例來看,清朝時,買一個六七歲的小女孩,除了少數(shù)情況,通常在2兩到5兩銀子左右。 清朝的康熙到乾隆期間,一升大米(1斤半)需要10文錢,而一兩銀子是1000文。 也就是說,2兩銀子能買300斤大米! 結(jié)論:在清朝把自己的女兒賣出去,還是很值錢的,大約能換回300到700斤大米,怪不得舊社會賣女兒的那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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