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冷知識# 11、我國古代官員的爵位 爵位,作為一種表示官員地位高下的稱號,起源甚早?!熬簟?,最初是酒杯的意思,也是一種祭器,后來被用作封號。 《禮記·王制》中記載:“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其中,祿是俸祿,爵便是表示等級的爵位。 一般認為,周朝之時確實有“公侯伯子男”這幾種爵位,但并未形成定制,而有確切記載的最早的爵位等級制比那時秦國的二十等爵制度,如下圖所示。 但秦爵其實分為“民爵”和“官爵”,第一至第八級為民爵;九至二十為官爵,所以一般的庶民最高也只能升到第八級——公乘。 漢承秦制,但漢朝真正起作用的爵位其實是侯爵和未正式列入爵位制度的“王”。漢代侯爵分為縣侯、鄉(xiāng)侯、亭侯三等,但封侯不易,名將李廣至死也未能封侯。 至晉朝,爵位制度開始規(guī)范化,并加入了王爵,形成王、公、侯、伯、子、男六等,且只有高官和貴族才能賜爵。 之后,爵位制度被歷代繼承,但同時也不斷變化。 隋朝時期,分為國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侯、伯、子、男九個等級。 唐朝時期,分為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縣侯、縣伯、縣子、縣男九個等級。 宋朝時期,分為王、嗣王、郡王、國公、郡公、開國公、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 元朝時期,分為王、郡王、國公、郡公、郡侯、郡伯、縣子、縣男。 明代時期,初期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級,后來只保留公、侯、伯三個等級。 清朝時期取消了以前各朝的“勛”,將其與“爵”合二為一,所以清朝的爵位也是爵、勛合一的: 公、侯、伯、子、男、輕車都尉、騎都尉、云騎尉、恩騎尉。 需要注意的是,封爵最初都是有封地的。但從唐朝開始,封爵便只有封號而無封地,即“封而不建”,只不過保留了秦漢時期的以地名為封號的習慣,比如李靖為衛(wèi)國公。 而到了明朝,爵位的封號則逐漸從地名變成了表示美善的稱呼,比如劉伯溫是“誠意伯”。清朝同樣如此,比如曾國藩為一等毅勇侯、左宗棠為二等恪靖侯、李鴻章為一等肅毅伯。 爵者,官之尊也;階者,官之次也;品者,官之序也;職者,官之掌也。 爵、階、品、職,再加上勛,這便是表示古代官員等級的全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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