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宗法制度的核心即為嫡長子繼承制,傳說為周公所創(chuàng)。這種制度不同于上古時代的以功勞為重要標(biāo)準(zhǔn)的禪讓制,屬于西周王國的創(chuàng)新改革,但是這種變革的目的是為了建立一個家天下的治理體系,完全是為西周王室所服務(wù)的??梢哉f,這種制度的初心就是自私的。 《儀禮·喪服》:“為人后者孰后?后大宗也。曷為后大宗?大宗者,尊之統(tǒng)也?!?宗法社會以嫡系長房為“大宗”,馀子為“小宗”。 這種嫡長子繼承制其實是非常完備的體系,周天子的繼承者必須是嫡長子,其他王子則從出生就注定不能繼承王位,即使所謂的“小宗”,是為別子。即是從嫡庶之分和長幼之序中,決定了國家管理機制的根本,嫡長子為絕對繼承者,其他別子在嫡長子繼承王位后,就成為嫡長子的臣僚。 這些別子不能在朝廷中與嫡長子爭奪王位,他們的出路,除了受命大臣,就是分封諸侯。當(dāng)這些諸侯在諸侯國建立公室,便也要建立宗族,就會被奉為宗族的始祖。這些別子的爵位也是由其嫡長子繼承,這個嫡長子的家族也稱之為大宗,其他兒子就被稱呼為小宗。 以宗族體系為基礎(chǔ),西周王朝建立起了嚴(yán)謹(jǐn)?shù)淖诜ㄖ贫?。各諸侯國以此為基,治理諸侯國。但權(quán)力的誘惑力太大,大宗與小宗的產(chǎn)生,其實注定了這種制度的短命。 《逸周書》有云:“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望在右皆絻……旁天子而立于堂上”,這里似乎為我們證明了某種不同于司馬遷的觀點,即唐叔虞可能并非周成王的幼弟,其年齡可能比周成王較大,而且極有可能在武王朝代就已經(jīng)建功立業(yè)。 在《墨子》中有,“唐叔與呂尚邦齊晉”,顯然說的是唐叔虞與姜子牙在西周初年的地位相差無幾,可是姜子牙是外臣,而唐叔虞是真正的王族血統(tǒng),且其封國更近于周王城,那么晉國本身與周王室血脈相連,更容易傳承周王室的禮樂制度。 《國語·鄭語》:“若周衰,諸姬 其孰興?”對曰:“其在晉乎”顯然晉國作為周王室最有影響力的諸侯國,是最能代表西周禮樂文化的,對宗法制度的遵從應(yīng)該也是最為忠誠的。那么,事實呢? 《左傳》中有段記載,曾經(jīng)追述魯衛(wèi)晉等國受封時的情況,對魯衛(wèi)而言,皆為“啟以商政,疆以周索”,而唯獨對晉國的政策是“啟以夏政,疆以戎索”,完全沒有提及周王朝的制度,這顯然與西周王國改天換地的初衷相違背。 這就得說到唐晉之地的現(xiàn)實情況,所謂“晉居深山,戎狄之余鄰”,也就是說此地是集夏人、殷人、周人和戎狄雜居的地方,地緣因素所形成的政治關(guān)系相當(dāng)復(fù)雜,如果晉國開國的幾代君主,開始就以周人制度治理晉國,必然會促成動亂,這也可能是西周建國初期唐晉之地發(fā)生叛亂的根源。當(dāng)唐叔虞獲封唐地,啟以夏政,疆以戎索,終于穩(wěn)定局勢。 唐叔虞在晉國即為第一大宗,其子孫以嫡長子繼承制的方式,延續(xù)周王朝的宗法制度。晉國幾代耕耘,發(fā)展壯大,子孫繁衍生息,大宗與小宗相輔相成,非嫡長子受封各地,開枝散葉,數(shù)十年間倒也未曾發(fā)生動亂,兄弟之間和睦共處。 在困難重重之中,晉國的宗法體系終于在西周的制度基礎(chǔ)中建立起來,可是晉國開國之初的夏政戎索,并未完全消散,這種政策的痕跡在晉國的鄉(xiāng)野之間潛藏,直到曲沃小宗的出現(xiàn),終于對西周宗法制度形成挑戰(zhàn)。 《晉世家》記載,晉穆侯卒,殤叔自立,太子仇出奔。任性的晉穆侯倒是安心的去了,哪里想得到自己的弟弟竟然不顧嫡長子繼承制,把自己的諸侯爵位給篡奪了。 這場動亂直接引發(fā)晉國歷史上的第一場大動亂,太子仇以正統(tǒng)之名,發(fā)動族人功伐晉殤叔,并最終奪回侯爵之位,是為晉文侯。但是,對晉文侯而言,晉國的大宗與小宗之間的動亂,已經(jīng)不可避免的翻開了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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