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奸自不足,僅一權臣耳
大宋是個奸臣頻出的時代,其數(shù)量之多怕只有明清交替之時能與之媲美,但細想還是有區(qū)別,前者是自然而為,后者卻是被逼無奈。這血雨腥風時奸臣多,風和日麗時奸臣也多,看來,這并不是環(huán)境使之然,那是什么呢,不懂。
對奸臣的看法其實現(xiàn)在已經(jīng)很寬松了,因為任何一個奸臣能成其為奸臣,必有過人之處才能攝其位而為之,一個只知溜須拍馬,能力低下之人是萬萬不可能做到的;何況,也沒有誰就是為了做壞事而當官,就是為了賣國而生于世。按照辯證法的觀點,總還是應該有值得稱道之處吧,不然,為何現(xiàn)在為各類奸臣翻案的文章多多,甚至包括鐵打的奸臣秦檜。
秦檜之后,南宋出了一個權臣,他叫史彌遠,有人說他是比秦檜還壞的大宋第一奸臣,因為他把持朝政26年,權傾內外,遠高于那只有18年的秦檜,而且也是奉行屈膝求和之國策并發(fā)揚光大。
史彌遠,南宋權臣,字同叔,寧波鄞縣人。孝宗年進士及第。官至宰相,期間密謀殺韓侂胄,廢太子趙竑,矯詔立宋理宗趙昀,一直深得宋寧宗和理宗的信用,封官加爵不已,病死后追封衛(wèi)王,謚忠獻。他是一位在位時間長,對南宋有重大影響的權臣。
我一直認為史彌遠只能算是個權臣而并非奸臣,雖然他在任上是給秦檜了翻案,但卻也給岳飛加了封。他一直是行和議之策,但和議并非賣國,不能據(jù)此就冠以奸臣之名吧。他死后的謚號同秦檜一樣,都叫忠獻,這其實說明,當時的朝臣們認為他是如同秦檜一樣的國之棟梁,卻沒想到這秦大人在后世臭不可聞,不然也不會加這謚號了哈。
對南宋這段歷史,在人們的印象中似乎從岳飛后直到崖山宋亡,這中間應該沒太多的記憶,人們只記住了岳飛與秦檜這一對冤家。其實,這韓侂胄與史彌遠要算起來簡直就是同一事件的翻版。也可以說,這韓史就是小一號的秦岳,只是沒有后世小說戲曲的支撐而鮮為人知罷了。
但兩者的結局和走向是完全地不同,歷史上岳飛得以昭雪,極盡哀榮,秦檜鑄鐵跪像,遺臭萬年;而史書上韓侂胄倒成了奸臣,史彌遠卻成了賢相,至少在當時是這樣認為的。
《宋史》專門有《奸臣傳》,所列二十余人中有韓侂胄而無這史大丞相,這個其實要細究其原因的話就可以看出,并不是這史彌遠沒有奸臣之作為,是因為韓侂胄在任上,大力打擊壓制程朱理學;而史彌遠是把理學捧到極高位置上的最重要人物。所以,當那些奉行理學的儒士們在撰寫《宋史》時,結果是可想而知的。
對歷史上的重要人物,人們都習慣于用或忠或奸來區(qū)分,其實哪有那么簡單嘛,對皇帝忠就未必有益于民眾;對民眾好就很難對皇家有利,如果從民族的角度來看就更是如此,比如馬援,于國人他是英雄,但對越南人來說他就是個壞人;成吉思汗對蒙古人民來說是民族英雄,但對包括我們漢人在內的很多民族來說,就是個殺人惡魔嘛。
志大才疏的韓侂胄自是不能與岳飛相提并論,但他是主戰(zhàn)派,史彌遠主和。在韓侂胄主持的“開禧北伐”失敗后,時任禮部侍郎的史彌遠同楊皇后密謀﹐槌殺了韓侂胄,把韓的腦袋割下來封好送給金國請求和談。史彌遠因此升任了右丞相兼樞密使。
我并不是像現(xiàn)在人們觀念中所認為的,主戰(zhàn)就是忠臣,主和就是奸臣,韓侂胄北伐自有其小心思,這且不去討論了,但這史彌遠此人,勾結皇后,矯詔調兵,暗殺宰相,欺侮君王。此后終寧宗一朝,實際上已經(jīng)掌握了禁中兵權。
寧宗無子,立皇弟沂王之子趙竑為儲君,趙竑恨史彌遠權勢熏天不可一世,恨恨地在桌案上寫了一行字:“彌遠當決配八千里”﹐意思是他日當將史彌遠流放八千里。史彌遠聽說后十分害怕﹐就攛搗寧宗把趙竑給廢了,可見他的權勢有多大。
他玩弄寧宗于鼓掌間。在宋寧宗死后,矯詔擁立理宗趙昀,這能擅行廢立之舉的權臣,怕是如秦檜及李林甫之流也是望其項背。
他為相多年,朋黨自是滿朝堂,但他卻不是唯親是用,他為朝廷推薦了不少的人才,他為朱熹的理學正名,并不遺余力地宣揚,這似乎同他所學的陸九淵之心學有點點矛盾,但卻為他贏得了很好的名聲,獲得士人的擁戴。
向金人屈和是需要大把銀子的,他貨賂公行,大量發(fā)行會子,不再以金、銀、銅錢兌換,而只以新會子兌換舊會子,并且把舊會子折價一半。致使會子充斥,幣值跌落,物價飛漲,從而也導致通貨膨脹,民不聊生,這點是受到了人們的詬病。
南宋自高宗趙構始就行乞和國策,這一點好像歷來就被后人指責其偏安一隅,這個其實是同當時的國力有關,自有其合理性。宋金兩國相安無事多年,至少在這一段時間中,社會得到安定發(fā)展,百姓安居樂業(yè),這至少可以看作一個事件兩面中好的一面吧。
我不敢說秦檜和史彌遠等人有功,但這一時期是中國歷史上經(jīng)濟最發(fā)達、古代科技發(fā)展、對外貿(mào)易、對外開放程度較高的一個王朝當是不爭的事實,也為以后南宋政權能夠與強大的蒙古人僵持近三十年奠定了物質基礎。
史彌遠主持簽訂的《嘉定和議》是被后人看作軟弱無能的賣國條約,其實,在北伐剛失敗,被金人打得頭破血流之際,這個協(xié)定不能說它有什么不對,雖然宋貢獻歲幣及絹由二十萬增到三十萬,并另外賠償三百萬兩軍費,但換取的卻是金人放棄占領的大散關、濠州等地,維持了舊有的疆界。這個在我看來,已是最好的結果了。
屈辱的和議當然會受到后人的指責,但卻并不一定被當時人責備,時人想的是盡快結束戰(zhàn)爭,過上和平安穩(wěn)的日子,至于陸游們“南望王師”,與我何干。所以,這個《嘉定和議》當時并沒人覺得有什么不妥。
再說了,當年列寧同志不是也簽訂了喪權辱國的《布列斯特合約》,不但割讓上百萬平方公里的領土,還賠款60億馬克給德國,也沒見有人說他是賣國;這李鴻章簽訂《馬關條約》倒是背了賣國賊之名,但難不成派孫大總統(tǒng)去就能簽個平等條約回來?我才不信!事情總要人來做的,弱國無外交,憑此而責難是沒多少道理的嘛。
史彌遠雖然行和議之策,但有時也見縫插針,不失時機的行一些收復故土的軍事行動,比如他曾組織過宋軍北上收復山東與河北滄州大名府等故土,并由宋廷委任官吏,改齊州為濟南府、兗州為襲慶府,這樣的行動盡管不多,但至少也不能將其定位于賣國的漢奸之列,在他手上還真沒丟失過一寸南宋的國土。
史彌遠雖是權勢薰灼的權臣,但還是一個能臣,他堅持以民為本的執(zhí)政理念,較好地處理了各種錯綜復雜的民生問題、社會安定問題和軍事建設問題等戰(zhàn)略大計,在穩(wěn)定了政權及保障了南宋人民生活的安定方面,也是作出了成績,盡管他也為自己劃拉了不少的銀子。
當時的人對他的評價是相當高的,被稱這之為 “道大擎天,功高夾日;社稷賴以安固,乾坤為之清夷”,甚至將其比作周公一類的賢相。
這個評價當然是太高了點,有過譽之嫌,畢竟他的很多做法同一名忠臣還是相去甚遠。就如同曹操同志一般,說他是能臣可,說忠臣難。何況史籍類如山積,人言紛至沓來,洶涌滔天,南宋畢竟是處多事之秋,危命纏身之朝,在這樣的環(huán)境中想要獲得后世的好評價那是很困難的,但要想說他是奸臣那倒很是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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