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應納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 - 當期進項稅額 = 當期銷售額×適用稅率 - 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的計算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或提供應稅勞務收入和規(guī)定的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 銷項稅額的計算公式為:銷項稅額 = 銷售額×適用稅率 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承受應稅勞務也視為購買方) 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銷售額中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 價外費用(也叫價外收入),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xù)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yōu)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特別提示】價外收入一般視為含增值稅的收入,必須換算為不含稅收入再并入銷售額。 2.以下下列項目不包括在銷售額內(nèi): (1)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2)同時符合條件的代收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3)以委托方名義開具發(fā)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項; 含稅銷售額的換算: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含稅價格(含稅收入)判斷: 例1·計算題 某企業(yè)(一般納稅人)銷售機械一批,取得不含稅銷售額430000元,另收取包裝費15000元。本次銷售增值稅銷項稅額是多少? 『正確答案』銷項稅額=430000×17%+15000÷(1+17%)×17%=75279.49(元) 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計稅價格 = 成本 × (1+成本利潤率) 按現(xiàn)行政策:外購貨物視同銷售,銷項稅額=采購價×17% 例2·計算題 某商場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12月將本月采購入庫的一批食品60%贈送受災地區(qū),購入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30萬元,增值稅5.1萬元。計算商場的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 『正確答案』:購入時進項稅額=5.1(萬元) 贈送時銷項稅額=30×60%×16%=2.88(萬元) 例3·計算題 某服裝廠(一般納稅人)將自產(chǎn)的200件服裝出售給本企業(yè)職工,每件成本40元,每件售價30元(無同類產(chǎn)品售價,成本利潤率為10%)。 請計算服裝廠本期銷項稅額: 正確答案:售價=30×200=6000(元) 組價=40×(1+10%)×200=8800(元) 按組價計稅 銷項稅額=8800×16%=1408(元) (1)折扣銷售: A.商業(yè)折扣:折扣銷售 售額中扣減(同(商業(yè)折扣)一張發(fā)票“金額欄”上注明)。 B.現(xiàn)金折扣:不能從銷售額中扣除 C.銷售折讓:可以通過開具紅字專用發(fā)票從銷售額中扣除 (2)以舊換新 以舊換新是指納稅人在銷售自己的貨物時,有償收回舊貨物的行為。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應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扣減舊貨物的收購價格。 例外:對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yè)務,可以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增值稅。 (3)還本銷售 還本銷售是指納稅人在銷售貨物后,到一定期限由銷售方一次或分次退還給購貨方全部或部分價款。這種方式實際上是一種籌資,是以貨物換取資金的使用價值,到期還本不付息的方法。稅法規(guī)定,采取還本銷售方式銷售貨物,其銷售額就是貨物的銷售價格,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還本支出。 (4)以物易物:以物易物雙方都應作購銷處理 各自發(fā)出的貨物核算銷售額---銷項稅額 各自收到的貨物購貨額-------進項稅額 應注意,在以物易物活動中,應分別開具合法的票據(jù),如收到的貨物不能取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其他合法票據(jù)的,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例4·計算題 某設備生產(chǎn)企業(yè),設備不含稅價款300萬元,考慮到與購買方長期合作,給予5%價格優(yōu)惠(開一張發(fā)票);由于購貨方及時付款,給予2%的銷售折扣,實收279.3萬元。 『正確答案』銷項稅額=300×(1-5%)×16%=45.6(萬元) 例5·計算題 某商業(yè)零售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舊換新方式銷售玉石首飾,舊玉石首飾作價78萬元,實際收取新舊首飾差價款共計90萬元;釆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原價為3500元的金項鏈200件,每件收取差價款1500元。請計算本期該企業(yè)的銷項稅額。 『正確答案』銷項稅=(78+90+200×1500÷ 10000)÷(1+16%)×16%=27.31(萬元) 例6·計算題 某電機廠用15臺電機與原材料供應商換取等值生產(chǎn)用原材料,雙方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銷售額為23100元,原材料已入庫,計算此業(yè)務銷項稅額。 『正確答案』銷項稅額=23100×16%=3696(元) 1.包裝物押金不應混同于包裝物租金(價外收入)。 2.銷售貨物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單獨記賬核算,不并入銷售額征稅;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并入銷售額征稅。 注:(1)“逾期”是指按合同約定逾期或以1年為期限。 (2)逾期包裝物押金為含稅收入,需換算成不含稅價再并入銷售額;稅率為所包裝貨物適用的稅率。
(2)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類產(chǎn)品:收取的押金,無論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銷售額征稅。 例7·單選題 某啤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0年8月銷售啤酒取得銷售額800萬元,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收取包裝物押金23.4萬元,本月逾期未退還包裝物押金58.5萬元。2010年8月該啤酒廠增值稅銷項稅額為(?。┤f元。 『正確答案』 C 800X17%+58.5/(1+17%)X17% 額外提示:增值稅在2018年5月1日起,制造業(yè)等行業(yè)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yè)及農(nóng)產(chǎn)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人從11%降至10%。本文部分案例所用增值稅為17%,可以作為參考,計算方法是一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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