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第一個要賠款的條約是鴉片戰(zhàn)爭后的《南京條約》,實際上本來是打算在廣州簽《穿鼻草約》,由清琦善談出來的結(jié)果。本來《穿鼻草約》內(nèi)容還不錯,雖然割讓香港但關(guān)稅還是給清朝政府,另外賠償英國軍費 600 萬銀元。不過這個條約道光皇帝不喜歡,英國政府也不喜歡,最后破局。 英軍繼續(xù)攻打南京,最后才簽了《南京條約》,除了割讓香港以外,關(guān)稅也沒了,投降輸一半也沒有,還要賠白銀2100萬兩。有人算過,英國在鴉片戰(zhàn)爭中軍費開支白銀119萬兩,可以說是大賺一票。 接下來破千萬兩的大筆賠款要到1860年的《北京條約》,這個條約主要是因為英法聯(lián)軍因為亞羅號事件出兵東亞,并攻破北京燒了圓明園?!侗本l約》賠給英國1300萬兩,然后給法國800萬兩。 之后雖然經(jīng)歷《煙臺條約》和《伊犁條約》等,但因為清朝沒有和外國展開戰(zhàn)事,這段期間是清朝的外交蜜月期,賠款大多是拿來給傳教士被殺等費用,金額都不高。中間只有和法國開戰(zhàn),還打贏過法國,最后的《中法新約》法國連賠款都不敢提,所以要賠款的重點不在于有沒有打仗,而是有沒有打贏。 1894年甲午戰(zhàn)爭開打,清軍在陸海戰(zhàn)場都一敗涂地,請出李鴻章赴馬關(guān)與日本和談,又是一大筆的來了。原本日本方面要求賠款3億兩白銀,這費用很明顯超過清國底線,期間李鴻章?lián)砹帲樕线€被日本憤青打了一槍,最后日本才把賠款降到2億兩。這個賠款費用也超過過去西洋各國所要求的賠款。 對日本的賠款記錄不到10年就被打破,就是1900年的《辛丑條約》。義和團在北京包圍使館并屠殺外國人,引來八國聯(lián)軍攻入北京,清政府逃到西安辦公。只要打贏了就可以要賠款。 因為各國在義和團之亂中損失慘重,不僅電報、鐵路和其他建設(shè)都被毀,連僑民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都被威脅,德國還賠上一個公使的性命。所以一開始八國聯(lián)軍要求賠款10億兩白銀。但各國很快就認識到,清政府如果付不出這筆費用可能會倒臺,倒臺以后無政府狀態(tài),那各國的利益都化為泡影,于是用一個比較合理的數(shù)字——4.5億兩白銀,也就是清朝當時每一個國民一人付出一兩銀子做賠償。而這份喪權(quán)辱國的條約,又是可憐的李鴻章簽的。當時李鴻章為表不滿,簽字還不簽自己的名字,只用代表他的封爵“肅毅侯”的“肅”字代替。 這條賠款也是清清朝與外國簽的最后一條賠款,再過11年清政府倒臺進入民國,民國政府還是一直在償還這條賠款。這條賠款雖然是4.5億兩,但因為分39年還清,所以還有4%利息,本息加起來實際上共要付9億8223萬兩。 另外,1905年由于國際市場上黃金上漲,白銀下跌,各國認為清朝以白銀支付賠款的方式將給他們造成巨大損失,要求改用黃金支付。這就是晚清財政史上的所謂“鎊虧”問題。1905年清政府就向各國額外支付了當年的鎊虧120萬英鎊,折合白銀800萬兩。 而這筆賠款到最后也沒付完,有些在一戰(zhàn)時成為戰(zhàn)勝國就不用還錢了(德國和奧地利),有些是直接說不用還了(美國、蘇聯(lián)、英國),以及二戰(zhàn)時對日本也不用還了。 林林總總加起來,清政府從1840年到1939年為止,付給外國的戰(zhàn)爭賠款費用是38億8120萬兩白銀! 圖文來自網(wǎng)絡(luò),版權(quán)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quán)請聯(lián)系小編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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