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災及其類型和原因 火災通常指違背人們的意志,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火災按著火可燃物類別,一般分為五類: (1)可燃氣體火災; (2)可燃液體火災; (3)固體可燃物火災; (4)電氣火災; (5)金屬火災。 火是一種自然現象,而火災大多是一種社會現象,引起火災的原因,雖也有自然因素,如雷擊、物資自燃等,但主要還是由于人的因素。引起火災直接因素很多,但無論哪一條原因,幾乎都同人們的思想麻痹息息相關。 (二)物質燃燒的三個基本條件 物質燃燒具備的三個基本條件: (1)可燃物:有氣體、液體和固體三態(tài)。如煤氣、汽油、木材、塑料等。 (2)助燃物:泛指空氣、氧氣以及氧化劑。 (3)著火源:如電點火源、高溫點火源、沖擊點火源和化學點火源等。 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并相互結合、相互作用、燃燒才能發(fā)生。 (三)做好防火工作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在企業(yè)生產環(huán)境中,做好防火工作的主要措施有: (1)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組織; (2)加強宣傳教育與技術培訓; (3)加強防火檢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4)認真落實防火責任制度; (5)配備好適用、足夠的滅火器材。 (四)常見火災發(fā)生的火源有哪些 常見火災發(fā)生的火源有: (1)爐灶設備位置不當,靠近可燃物; (2)煙囪設備不當,靠近可燃物; (3)使用爐火不慎,無人管理; (4)小孩玩火; (5)在堆放可燃物附近燃放花炮、吸煙; (6)使用燈火不慎; (7)燒渣積肥; (8)烘烤; (9)煙囪飛火、竄火; (10)死灰復燃; (11)電氣設備安裝使用不當; (l2)機器摩擦發(fā)熱; (13)熬煉; (l4)焊接; (15)靜電放電; (l6)粉塵爆炸著火; (l7)違反操作規(guī)程,將可相互產生化學反應放熱作用的物品混放在一起。 (五)撲救火災的方法有哪幾種 一般說有三種方法: (1)隔離法:將可燃物與火隔離。 (2)窒息法:將可燃物與空氣隔離。 (3)冷卻法:降低燃燒物的溫度。 (六)常見引起火災原因 (1)電線短路引起火災 短路指電氣線路由于某種原因造成相接或相碰而產生電流突然增大的現象。短路一般有相間短路和對地短路兩種。 根據歐姆定律,由于短路時電阻突然減小,則電流突然增大,而放熱量與電流的平方成正比。在短路電流突然增大時,其瞬間的放熱量大大超過線路正常輸電時的發(fā)熱量,能使絕緣層燒毀、金屬燒化,引起電線本身著火,還能導致附近可燃物燃燒。 (2)保險絲用鋼、鐵絲代替 因為銅、鐵絲的熔點比保險絲的熔點高,在電流突然增大時,不能即刻熔斷,起不到切斷電流的保險作用,會使電氣設備因短路或過載而起火。 (3)電爐引起火災及其防止 小型移動式電爐有開啟式、半封閉式和封閉三種,尤其是開啟式電爐,其電熱絲暴露在外面,使用時能見明火,有較大的火災危險性。由于小型電爐移動性比較大,有時放在木桌下使用,靠近可燃物,又無隔熱措施,易烤著可燃物;或因使用時突然停電,使用者沒有拔掉插頭就離開了,來電后往往引起火災。 因此,在允許使用小型電爐的場所,應有固定的放置地點,并用磚或石棉等隔熱材料襯墊。電爐應有專用插座或單獨線路供電,不應與其它用電器具共用一個插座。使用時突然停電,應立即拔下插頭,以防發(fā)生事故。 (七)裝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安全要求 裝卸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安全要求是: (1)在裝車、裝船前,應將車廂、船艙內的雜物打掃干凈,防止有殘留物。 (2)搬運時,要輕拿輕放,不準拖、拉、拋、滾。 (3)不應用電瓶鏟車裝卸。配合工作車輛有阻火器、防爆裝置。 (4)如遇有閃電雷擊、雨雪天氣,應立即關閉車廂、船艙門停止作業(yè)。作業(yè)照明不準使用明火用具,應用防暴燈具。 (5)在高溫季節(jié)作業(yè),必須避開烈日曝曬。 (6)作業(yè)人員不得攜帶火種或穿帶鐵釘的鞋進入作業(yè)現場。 (7)在裝卸可燃、易燃液體、氣體前,檢查現場有無水源、滅火器材是否完好、防護用具是否備好、其管道、設備導除靜電的裝置是否完好等,確認安全可靠才可進行。 (8)裝卸完畢,檢查有無泄漏情況,應將車廂、船艙內和現場的殘存物徹底清除干凈。 (八)怎樣報火警 報警時首先撥火警電話號119,向接警人講清下列幾項內容: (1)講清街路門牌號,單位、著火的部位; (2)講清什么物品著火; (3)講清火勢大小; (4)講清報警用的電話號碼和報警人的姓名。 (九)撲救電氣火災用什么滅火器效果好 電氣火災滅火用“211”或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效果好,因為這三種滅火器的滅火藥劑絕緣性能好,不會發(fā)生觸電傷人事故。 (十)哪些火災不能用水撲救 在生產過程中如果發(fā)生如下性質的火災不能用水撲救: (1)堿金屬的金屬及 鈉、鉀等,堿土金屬類的金屬鎂、鍶等; (2)碳化物類的碳化鈣等,其它碳化堿金屬如碳化鉀、碳化鈉等; (3)氫化物類的氫化鈉等; (4)三酸(硫酸、硝酸、鹽酸); (5)輕于水和不溶解于水的易燃液體; (6)熔化的鐵水、鋼水; (7)高壓電氣裝置的火災,在沒有良好接地設備或沒有切斷電源的情況下引起火災等。 (十一)如何選擇正確使用滅火劑 (1)干粉滅火劑適用于撲救哪些物質的火災 主要適用于撲救易燃液體、可燃氣體和電氣火災,有的還適用于撲救木材、輕金屬和堿金屬火災。 (2)二氧化碳滅火劑主要適用于撲救哪些物質的火災 主要適用于撲救電器、精密儀器、貴重生產設備、圖書檔案火災以及一些不可用水撲救的物質的火災。 (十二)煙頭為什么能引起火災 燃著的煙頭表面溫度為200—300℃,其中心溫度可達700—800℃,而紙張、棉花、木材、滌綸、纖維等一般可燃物的燃點為130一139℃,極易引起火災??扇細怏w和易燃液體蒸氣的點火能量一般在1毫焦耳以下,煙頭的危險性就更大。另外未完全燃燒的炭灰里有火, 掉在干燥的疏松的可燃物上,也易引燃起火。 (十三)雷擊為什么能引起火災 雷擊時,有幾十到上千安培強大電流通過雷通道,并迅速轉化成大量熱能,溫度可達上千攝氏度,一般的可燃物碰到它就會迅速著火。除直接雷擊外,感應雷也會引起火災。一種是靜電感應,其積聚電壓可達幾萬伏,放電時產生的電火花,能引起易燃、易爆物品燃燒爆炸;一種是電磁感應,它產生的大電流會使金屬物迅速發(fā)熱,在接觸電阻大的部位時,可產生火花,能引起可燃物起火。雷擊時還會產生幾萬到幾十萬伏的沖擊電壓,使電器設備絕緣損壞,引起短路起火。 (十四)爆炸 (1)爆炸濃度極限 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與空氣(或助燃氣體)的混合物,必須在一定的濃度范圍內,遇到足以起爆的火源才能發(fā)生爆炸。這個可爆炸的濃度范圍,叫做該爆炸物的爆炸濃度極限。 (2)爆炸溫度極限 可燃液體在一定溫度下,由于蒸發(fā)而形成等于爆炸濃度界限的蒸氣濃度,這時的溫度即為爆炸溫度極限。 (3)爆炸上限和下限 當空氣中含有最少量的可燃物質所形成的混合物濃度,遇起爆火源可爆炸時,這個最低濃度,叫做爆炸下限;當空氣中含有最大量的可燃物質形成的混合物濃度,遇起爆火源可爆炸時,這個最高濃度叫做爆炸上限。爆炸溫度極限與爆炸濃度極限一樣,也有上限和下限。其下限即液體問點溫度,等于爆炸濃度下限的蒸氣濃度;爆炸溫度上限,即液體在該溫度下蒸發(fā)出爆炸濃度上限的蒸氣濃度。當可燃物質濃度低于下限或大于上限均不爆炸或燃燒,但超過極限濃度的可燃物,若有湖空氣滲入,則爆炸危險依然存在。 (4)粉塵爆炸的過程是怎樣形成的 粉塵爆炸大致有三步發(fā)展形成過程:一是懸浮粉塵在熱源作用下迅速地被干餾或氣化而產生出可燃氣體;二是可燃氣體與空氣混合而燃燒;三是粉塵燃燒放出熱量,以熱傳導和火焰輻射方式傳給附近原來懸浮著的或被吹揚起來的粉塵,這些粉塵受熱氣化后使燃燒循環(huán)持續(xù)進行下去,隨著每個循環(huán)的逐項進行,其反應速度也逐漸增大,通過激烈的燃燒,最后形成爆炸。 (5)進入爆炸事故現場搶救時如何避免擴大性傷亡 某些爆炸事故搶救過程中可能發(fā)生二次、再次的連鎖爆炸,進入爆炸事故現場要有組織有領導搶救,要弄清爆炸物的基本情況,選擇有利地形,并配備應有防護用品進行就可以減少聯(lián)鎖爆炸引起的擴大性傷亡。 (6)生產過程中的其它爆炸事故 在生產作業(yè)中,除鍋爐、壓力容器爆炸事故外,還有因可燃氣體、蒸氣及可燃粉塵任意擴散,與空氣混合成一定比例,遇火源引發(fā)的爆炸事故,這類事故稱其它爆炸事故。 (7)防范其它爆炸事故主要措施有哪些 ①加強生產、作業(yè)場所的管理和設備維護,消除跑、冒、滴、漏。 ②易燃易爆場所按國家規(guī)定配備隔爆設施,加強治理。從設計和工藝上不斷改進,使用危險因素小的能源和原料。 ③嚴格控制各類火源。必須認真落實實動火審批制度,要充分做好動火前對設備的置換、檢測、現場清理等工作。對危險物品密布的環(huán)境,堅決不準動火。要勤檢查,嚴格控制各類其它火源,發(fā)現隱患及時消除。 ④加強安全教育提高有關作業(yè)人員安全意識和自保意識。掌握搶救知識,學會正確使用防護、救護器材。 ⑤崗位配備好應有的滅火器材、防毒用具,專人負責管理,確保隨時都能有效使用。 (十五)在現場對燒傷人員如何進行急救 迅速將燒傷人員脫離火源,剪掉著火衣服。檢查有無合并損傷,如顱腦、胸腹內臟器有無損傷,有無中毒、骨折等。注意采取相應措施,防止傷員休克、窒息、創(chuàng)面污染,必要時可用止痛劑,喝淡鹽水。在現場除化學燒傷,對創(chuàng)傷面一般不做處理,有水泡不要弄破,用潔凈衣服覆蓋,把重傷員及時送醫(yī)院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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