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上寫“被辭退”又沒賠償金,員工多留個心眼,結果賺翻了 最近公司內部群里消息炸翻了天,有匿名同事爆料其裁員背后的黑幕,在強烈的八卦心理的驅使下,眾人紛紛圍觀“吃瓜”。 近幾年公司發(fā)展不景氣,速度也相對滯后;領導趁著年底考核這一機會,全權放責給HR進行裁員,同事老李不幸中招,成為了第一個對象。 消息一出,大家都為此打抱不平。老李作為公司的元老級員工,平時雖默不作聲,但做的都是實事,這點大家都看在眼里;他的為人處事更是令人欽佩,萬事以和為貴。 大家在私底下猜測HR這是欺軟怕硬,利用老李“好說話,不鬧事”的性格;甚至明確表示沒有賠償金,還“恐嚇”老李如不同意,就在工作履歷上寫“被辭退”一說。 面對如此無理的要求,老李第一次沒有妥協(xié)。他不慌不忙地去找HR理論,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在一番堅持下,HR依舊在離職證明上寫“被辭退”,而且仍不愿支付賠償金。 好在老李多留了個心眼,將HR恐嚇他的話錄音了下來,老李先是拿著離職證明去人社部門辦了失業(yè)登記,領取失業(yè)保險金;隨后又帶著錄音去法院告公司,由于證據(jù)確鑿,公司無從抵賴。按照法律規(guī)定,公司需支付老李雙倍的經(jīng)濟補償并開具標準的離職證明報告。 如今各行各業(yè)都有發(fā)展不景氣的時候,面對被公司勸退,而HR又不想支付賠償金的員工,一定要注意以下兩種情況: ①選擇主動提離職,離職證明上寫的是協(xié)商離職; ②選擇要賠償金,離職證明上寫的是“被辭退”。 而作為像老李這樣既是“被辭退”,又無賠償金的職場員工時,我們該怎么辦? ⒈具備基本的勞動法常識,并學會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現(xiàn)如今很多人法律意識薄弱,職場上總是“吃悶虧”,就連被辭退且無賠償金,也只能被迫接受。 而我國頒布的《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應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否則勞動者可申請勞動仲裁。 一般當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時,出現(xiàn)以下三種情況,那么作為勞動者,是時候該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了。 ①用人單位沒有任何理由,且不支付任何經(jīng)濟補償?shù)剞o退你,而自身沒有過錯的,根據(jù)勞動法用人單位應支付2N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的工資。 ②用人單位依勞動法第19條規(guī)定解除合同關系的,并符合勞動法46條規(guī)定的,應支付員工N賠償金,且沒提前一個月通知的,還應多支付一個月工資,即N + 1。 ③當勞動者存在勞動法39條規(guī)定的情況,用人單位無需支付任何賠償金,且不用提前通知,但必須舉證且書面通知。 ⒉要敢于發(fā)聲說“不”,不要畏手畏腳。 現(xiàn)如今處處存在“潛規(guī)則”,職場上也是如此。 當公司自身發(fā)展不好時,便會想方設法地以各種理由裁員,這時HR的首要人選往往是公司中的“老好人”,又或者膽小怕事的人。在HR的心里認定了他們不會反抗,便欺軟怕硬。 但其實那些員工真正擔憂的是,在面臨被辭退或主動離職時,如不聽從HR安排,自己的離職證明上會留下不好的評價,從而影響下一份工作。 但你要知道,無聲的反抗只會一次次助長他人的野心,況且那樣的行為是不合法不合理的,我們完全沒有必要畏手畏腳,擔心這擔心那。相反,應該勇于對HR說“不”。 ⒊有危機意識,提前考慮到各種情況,處理時能做到臨危不亂。 在職場中很多人以為擁有了一份工作,就是穩(wěn)定的“鐵飯碗”。 可意外總比明天提前到來,誰也猜不到下一秒發(fā)生的事。也許公司突然倒閉,自身突然面臨“被裁員”等等。 處于變化無常的職場生活中,自身一定要有危機意識,因為你隨時可能被頂替;其次,要提前考慮好后路、找好“下家”,即使在被辭退時也能輕松應對。 正如人們常言道,人一定要跳出舒適圈。 在職場中“被辭退”是常事,但如果遇到公司不支付應得的賠償金時,我們也不能畏手畏腳、就此罷休,而要學會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此一來不僅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還賺了一筆賠償金,能夠幫我們度過眼下的危機。 作為一個職場人,你是否也遇到過被HR無理由地辭退呢?當時你是默默承受還是奮力反抗的呢?歡迎你和我一同分享自己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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