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成立以創(chuàng)始人為普通合伙人, 其他股東為有限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業(yè)的持股平臺。 由創(chuàng)始人代持有兩個好處: 一是有利于創(chuàng)始人控制公司; 二是當有新股東進入時, 由創(chuàng)始人一人辦理股權轉讓手續(xù)即可。 持股平臺代持的好處是: 有新股東進入時, 新股東直接加入作為持股平臺的合伙企業(yè)即可, 無須通過目標公司辦理任何手續(xù)。持股平臺代持的缺點是成本高一些, 需要另外注冊一個有限合伙企業(yè)。 預留股權最好不要由全體股東平均分配到各個股東分別代持。這種做法首先會造成公司股權太分散, 不利于創(chuàng)始人控制公司。其次將來有新股東加入時,有可能每個股東都要去工商局辦理股權轉讓手續(xù), 增加了變更的工作量。特別是有股東不同意轉讓時, 將會產生不必要的爭議, 影響實施的效果和效率。 需要提醒的是, 不管采用哪種代持方案, 都需要在《股東協(xié)議》中詳細約定清楚, 以避免爭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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