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呢?“食”是吃的意思,“彘”指的是豬、豬肉的意思,“訟”指的是訴訟、糾紛、打官司的意思。這樣,“食彘之訟”的意思就很清楚了,一起為了搶吃豬肉而打的民事官司……誰啊這么沒出息,僅為了一口吃的就爭斗得這么不可開交?說出來好笑,原來是一群虱子! 韓非《說林下》里載:“三虱食彘相與訟,一虱過之,曰:‘訟者奚說?’三虱曰:‘爭肥饒之地?!皇唬骸粢嗖换寂D之至而茅之燥耳,其又奚患?’于是乃相與聚嘬其身而食之。彘臞,人乃弗殺。”故事很有趣,原來有三只虱子正互相爭吵著,這時另一只虱子從旁邊經(jīng)過,遂停下來詢問它們爭吵什么?三只虱子回答說它們正爭搶那頭豬身上肉最肥美的地方呢!不想這只路過的那虱子遂嘲笑它們說:“你們也不擔(dān)心年底的臘祭馬上就要到了,到時候人們會把那肥豬和你們一起用茅草火燒火燎地烤了做祭品的!即將大難臨頭也不知道,你們竟還在這里為爭一塊小地方而斗得不可開交?” 法律程序上我們都知道,民事糾紛與民事訴訟主要以調(diào)節(jié)為主。好在這位過路的虱子調(diào)節(jié)得很到位,那三位虱子馬上就達成共識不再搶了,而是相互聚在一起共同吸食那頭肥豬身上的血肉;直到最后,它們把那頭肥豬給“蠶食”成皮包骨頭了,人們才因嫌太瘦而沒有殺那頭豬祭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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