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 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全面提升人民法院解決糾紛和服務群眾的能力水平;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著力破解案多人少難題……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立足新形勢,提出同步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和現(xiàn)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建設的戰(zhàn)略目標,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 過去一年,最高法不斷拓寬多元解紛渠道,最大限度匯聚解紛資源,先后會同全國工商聯(lián)印發(fā)《關于發(fā)揮商會調解優(yōu)勢、推進民營經濟領域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會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會同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司法部印發(fā)《關于深入開展價格爭議糾紛調解工作的意見》,會同全國婦聯(lián)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合作建立健全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機制的通知》,有力促進民營企業(yè)領域、金融領域、家事領域糾紛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 各地法院對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進行了積極探索,四川眉山通過對當事人輔導訴訟心理、訴訟常識、糾紛解決辦法,使大部分糾紛在法院“前臺”分流調解;山東濰坊創(chuàng)新規(guī)范訴前調解程序和速裁程序,構建“解紛網(wǎng)絡全面覆蓋、內外多元有序對接、配套機制健全完善”的多元解紛新模式;安徽馬鞍山構建“多元多極、聯(lián)動融合”的多元化解體系,有力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糾紛。 目前,全國共有2.7萬余家調解組織、10萬余名調解員入駐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每日有750家、1300余名調解員在平臺上開展調解,日均調解量超過5000件。(記者 劉子陽) (責編:賴晨璐(實習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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