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賓諾莎,荷蘭哲學家,后改名為貝內(nèi)迪特·斯賓諾莎,近代西方哲學公認的三大理性主義者之一,與笛卡爾和萊布尼茨齊名。他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一個從西班牙逃往荷蘭的猶太商人家庭。他的父母親以經(jīng)營進出口貿(mào)易為生,生活頗為寬裕,斯賓諾莎也因此得以進入當?shù)氐莫q太神學校,學習希伯來文、猶太法典以及中世紀的猶太哲學等。 他也接受了拉丁語的訓練,而正是憑借著拉丁語,斯賓諾莎得以接觸笛卡兒等人的著作。他也由此漸漸脫離所謂正統(tǒng)的學說范圍,1656年因反對猶太教教義而被開除教籍。他最后搬出猶太人居住區(qū),以磨鏡片為生,同時進行哲學思考。1670年移居海牙,此后一直過著隱居的生活。1673年有人提供他海德堡大學哲學系的教職,條件是不可提及宗教,被斯賓諾莎婉拒。可惜的是,斯賓諾莎在45歲時就去世了。主要著作有《笛卡爾哲學原理》、《神學政治論》、《倫理學》、《知性改進論》等。 在哲學上的認知 斯賓諾莎是一名一元論者或泛神論者。他認為:宇宙間只有一種實體,即作為整體的宇宙本身,而上帝和宇宙就是一回事。他的這個結論是基于一組定義和公理,通過邏輯推理得來的。斯賓諾莎的上帝不僅僅包括了物質(zhì)世界,還包括了精神世界。他認為人的智慧是上帝智慧的組成部分。斯賓諾莎還認為上帝是每件事的“內(nèi)在因”,上帝通過自然法則來主宰世界,所以物質(zhì)世界中發(fā)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其必然性;世界上只有上帝是擁有完全自由的,而人雖可以試圖去除外在的束縛,卻永遠無法獲得自由意志。如果我們能夠?qū)⑹虑榭醋魇潜厝坏?,那么我們就愈容易與上帝合為一體。因此,斯賓諾莎提出我們應該“在永恒的相下”看事情。 對形而上學的闡述 斯賓諾莎的形而上學體系是巴門尼德所創(chuàng)始的類型的體系,實體只有一個,即是“自然即神化身”。而笛卡爾認為有神,精神,物質(zhì)三個實體(這里的實體指的是能夠自己存在而其存在并不需要依靠別的事物證明的一類事物)。斯賓諾莎則絕不同意這種看法,在他看來,思維和廣延全是神的屬性。神或上帝具有無限個其他屬性,因為神必定處處無限。個別靈魂和單塊物質(zhì)在他看來都是形容詞性的東西,這些并非實在,不過是“神在”的一些相?;浇掏叫叛龅哪欠N個人永生的信念在塵世中是不可能存在的,只能夠有越來越與神合一這種意義的個人永生,人要想達到永生從來就是癡人說夢。 在斯賓諾莎那里,只有上帝才是永生的,是全知全能的,也是無限的,上帝是實體,而精神和物質(zhì)都是從屬于上帝的附屬存在。有限事物所表現(xiàn)出的都是一種表象或現(xiàn)象,而神所表現(xiàn)出的是一種絕對,一種無限。 倫理學上的建樹 斯賓諾莎認為,一個人只要受制于外在的影響,他就是處于奴役狀態(tài),而只要和上帝達成一致,人們就不再受制于這種影響,而能獲得相對的自由,也因此擺脫恐懼。斯賓諾莎還主張無知是一切罪惡的根源。對于死亡的問題,斯賓諾莎的理解是:“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關于死的默念,而是對于生的沉思。” 斯賓諾莎不僅是一個一神論著,而且還是一個徹底的決定論者,他認為所有已發(fā)生事情的出現(xiàn)絕對貫穿著必然的作用,有后果就會有前因,萬事萬物都是互聯(lián)互通的。 斯賓諾莎磨了一輩子鏡片,不為掙錢(實際上靠磨鏡片也掙不了多少錢),只為思考上帝,他死后被命為西方的圣哲之一,他的思想和對上帝的認知依然在影響著今天的歐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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