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你一起 做一個駕之有道的人 文 / 少雍 近日,濟南發(fā)布了一項新規(guī)定,禁止機動車(含摩托車)在繞城高速以內區(qū)域鳴喇叭。 通告稱,對于違反禁鳴規(guī)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可處以最高二百元的罰款。 相關部門制定這條規(guī)定的初衷是好的,司機們還是能夠理解的,畢竟大馬路上老是“滴滴”不斷誰都心煩。不過…遇到必須鳴笛的緊急情況該怎么辦呢? 于是,勤勞機智的濟南人民開始分(惡)享(搞)獨創(chuàng)小“秘籍”來代替汽車喇叭…口哨、叫賣喇叭、自行車笛、麥克風。最厲害的來了,慘!叫!雞!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點擊視頻看一看: “前面的老濕兒,借光!借光!哎,對嘍!”聽到方言版的搞事情,你是不是和少雍一樣笑岔氣了呢? 城區(qū)禁鳴已是老生常談,全國很多城市實行這項措施已十余年,但汽車喇叭聲仍然不絕于耳。尤其是交通高峰期,喇叭聲此起彼伏,成為影響城市環(huán)境的噪音污染源。 中國式司機的特點是:一上車就一副心急火燎的樣子,一個勁兒的加油,不到萬不得已絕不踩剎車,有空就鉆,有車就超,亂按喇叭更是家常便飯。 前面有人,按喇叭催; 前面有車,按喇叭催; 變綠燈起步慢,按喇叭催; 掉頭慢,按喇叭催; 停車慢,按喇叭催; 行人過馬路慢,按喇叭催; 明知道前面堵車,也按喇叭催…… 少雍工作和生活的小區(qū)離高速入口不過200米,經常聽到大車“氣喇叭”的喧囂聲,深夜更是如此,穿透力極強,吵得人心煩意亂。 除了擾民,招人罵以外,亂按喇叭導致的事故也數不勝數,2015年3月1日,發(fā)生在深圳寶安國際機場的特大交通事故,就是24歲的女士楊某遭到后方車輛連續(xù)鳴笛,造成其高度緊張、手忙腳亂,不慎失控撞上護欄并撞到路邊人群所致,直接造成了9死24傷的特大交通慘案。 城區(qū)禁鳴十余年未得到有效治理和規(guī)范,除了固定違法證據難以外,還有那些不守規(guī)則的電動車橫沖直撞,那些不自律的行人集體闖紅燈過馬路……大家互相添油互相煽火,最后形成一鍋亂燉的焦糊的“交通粥”。 亂按喇叭到底應該怎么管? 少雍認為,城區(qū)禁鳴不應該是一條刻板的規(guī)定,而應是一個大方向、大原則,不宜采取僵化的、“一刀切”的方式來管理。 汽車聲音是安全駕駛的重要前提。比方說,有些情形是可以鳴喇叭的——機動車駛近急彎或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或遇有緊急情況等情形下應鳴喇叭示意的,不應當受禁鳴的限制。 科目三路考,教練員就明言,路邊起步要打看后視鏡,還要回頭觀察,一切正常后,打開轉向燈,鳴笛、上路…教練員說過一句話:車動之前先鳴笛,防止起步出問題…… 交通亂象中更有司機并線轉彎不打轉向燈,黃燈加速搶行,隨意掉頭等等等等,試問在這種路況下,不鳴笛行嗎?不鳴笛就只有等著刮擦事故吧! 像下面的視頻一樣,如果一聲鳴笛提醒可以救人一命,這樣的鳴笛少雍覺得完全有必要、有意義! 所以相關部門在城區(qū)禁鳴時,對于亂鳴笛的認定可不可以更加細化、量化、人性化一些呢?比如,可以出臺細則: 對于連續(xù)2次以上鳴笛的; 持續(xù)鳴笛超過1秒鐘的; 使用高于100分貝高音喇叭或大型車輛使用“氣喇叭”的; 在道路擁堵、排隊等候時鳴笛的; 行經人行橫道鳴笛催促行人或禮讓行人車輛的; 在住宅小區(qū)、醫(yī)院、學校等場所鳴笛召喚他人的…… 亂按喇叭招人眼,但城區(qū)禁鳴也應該結合國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無節(jié)制的鳴笛當然是錯誤的,但簡單粗暴,想當然的“一刀切”同樣也是錯誤的,如此只能被歸為一項“懶政”。 只要不是惡意或者長時間鳴笛,站在安全駕駛的角度合理鳴笛、文明鳴笛并非都是沒有素質的表現,理應得到提倡和規(guī)范。與此同時,相關部門在重拳出擊從嚴整治“城區(qū)鳴笛”的同時,對于其他的開車打電話、中國式過馬路等不文明出行習慣,也應該加大教育、處罰的力度,協(xié)同共治。 只有所有交通參與者換位思考、互相體諒和尊重,共同遵守交通規(guī)則,城市道路才能更靜、更暢、更順。 駕之道 溫暖靠譜的老司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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