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On the Road 鄒藍(lán)/文,圖 這是美國垮掉的一代代表人物Jack Kerouac凱魯亞克的書名。 難怪被命名了跨掉的一代??戳酥蟛耪嬲靼?,生活空虛,隨思想沖動和性沖動行事,不正經(jīng)就業(yè)(類似于薛寶釵勸誡小賈的那種)而胡亂打工,掙了幾個錢就立馬喝掉或者付欠賬,然后狐朋狗友的出門亂逛。主人公的這書,就寫了從紐約搭無數(shù)次的免費(fèi)車到了丹佛Denver、夏延Cheyenne、維加斯Las Vegas、洛杉磯LA, 舊金山SFO的,衣衫襤褸地到處打零工掙飯錢和酒錢。遇到對胃口的女郎就住一塊等等。然后搭朋友熟人的車和蹭車,再從棕櫚泉到亞利桑那的Flagstaff,轉(zhuǎn)到阿拉伯馬,再到卡羅來納、佛吉尼亞、賓州返回紐約。 再次出門則是再到芝加哥,丹佛,然后拐彎南下到新墨西哥,路易斯安那,洛杉磯又是一圈。最后一次則是南下墨西哥,從德克薩斯州的El Paso過墨西哥,經(jīng)Monterey,直到墨西哥城。 用中國糙話說,這些人,見便車就上,見酒就喝,見女(男)就睡,見人就砍(山),見錢就掙。見小壞事就干,見大壞事就躲,見低俗不避,見高雅也隨。 整個小說,其實說的就是作者自己的經(jīng)歷。我感慨的是,那時的美國人真是太善良了,開車的隨意讓流浪漢模樣的搭便車毫無戒備;而流浪漢則也就鬧騰鬧騰,還是老實本分人,沒有動腦筋要搶車殺人的。不然那么多次在路邊翹著大拇哥表示要搭便車(有時也分?jǐn)傸c(diǎn)汽油錢),幾乎都能遇到好人。當(dāng)然他們自己開車,也看心情隨意搭別人?,F(xiàn)在(21世紀(jì))美國的如此情況少了,但依然還有。在中國,誰敢?除非自己車上還有一兩個體形剽悍的漢子,才敢發(fā)個善心。 這書我早就知道,一直沒有買。2009年秋天買了一本,扔在一邊2/3個月后,才撿了起來粗粗閱讀了一番。 回頭想,美國戰(zhàn)后逐漸開始繁榮,但是40年代末50年代初還沒在復(fù)興中。工業(yè)化城市化將傳統(tǒng)的價值觀都顛覆了,生活方式也徹底改變了。當(dāng)時那一代年輕人建功立業(yè)的機(jī)會也被比他們大5歲10歲的人干完了(Jack Kerouac生于1922年,珍珠港那年20歲)。也上了戰(zhàn)場,但是沒有什么立功。戰(zhàn)后去上了學(xué),也不知道為什么學(xué)。生活沒有目標(biāo)。按照前輩的日子過他們不甘心,但是按照自己的想法過,則被社會所不認(rèn)同(垮掉的人)。于是逐生活浪潮而過,混日子。 不過這些所謂垮掉的一代,最后還是回歸了主流社會。連60年代前期中期的嬉皮士,最后大多也都成了衣冠楚楚的白領(lǐng)和總裁等。荒唐一番后就厭倦如此生活了。也可能是青春叛逆期因為時代精神而延長了。 雖然頹廢,但是價值觀還是有底線的。小偷小摸有之,大傷天害理的事情不做。這也是最后幡然回歸的根本。 2009-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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