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載并注冊最新版本的個人所得稅APP; 1、蘋果手機可以app store在里面搜索個人所得稅,下載個人所得稅APP: 2、安卓手機可以在自帶的應用商城里面下載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識別下方二維碼掃碼下載安裝個人所得稅APP; 下載安裝好后需要進行實名注冊,注冊完成后正常登錄即可。 2 補錄符合條件的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錄入2020年大病醫(yī)療支出專項附加扣除; 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 注意扣除年度選擇2020年,然后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3 添加銀行卡信息 登錄個人所得稅APP后,選擇個人中心-銀行卡 點擊添加按鈕 輸入銀行卡號信息、開戶銀行所在省份、銀行預留手機號碼,(注意:需要境內賬戶,以I類卡為優(yōu))點擊下一步 輸入手機驗證碼,點擊完成 提示銀行卡添加成功即可 如果綁定了多張銀行卡的,可以設置默認卡,或者點擊對于銀行卡進去進行刪除,顯示已核驗的銀行卡可用于申請退稅。 4 核實個人2020年度收入情況 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收入納稅明細查詢 勾選需要查詢的條件,點擊查詢 最上方會顯示總的收入合計和已申報稅額合計,下方有明細數(shù)據(jù) 可以點擊明細數(shù)據(jù)進入后查看具體明細情況,如果對該信息有異議的,可以點擊右上角申訴進行申訴 5 尋找合適自己的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下同。以下簡稱“單位”)代為辦理。 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wǎng)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下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三)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fā)現(xiàn)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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