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字、我的步伐、我的公眾號 一句話、一首詩、一篇文、一段靈魂的自白 從法律的角度趣說“牛郎織女” 文‖祝欣詩勤 “牛郎織女”是一個神話故事,是一個浪漫的愛情故事,是一個經(jīng)人民無數(shù)次加工的故事,是一個滿足人民對愛情向往的故事,是一個充滿正能量的故事! 千年以來,“牛郎織女”一直隔河相望,不離不棄,一年又一年,兒女們都長大了,兒子的叫凌郎,女兒的叫織娜,伴著牛郎,痛苦地望著銀河那邊的織女。 故事到了今天,經(jīng)人民無數(shù)次加工編排,就是這般美好,但從法律的角度來分析,這是一個矮矬窮、耍流氓者追到白富美的勵志故事,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牛郎原是牽牛星,因觸犯天條,被貶人間為牛郎,聽了老牛(金牛星)的教唆,去碧蓮池,趁仙女們洗澡時,把織女紅色的衣服偷了,因此成就一世姻緣。 偷衣服是盜竊罪,還是女人的衣服,而且是仙女的衣服,你想織女的衣服,那可是天價的,以法律來說:這盜竊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是要判處無期徒刑的喲! 還有,牛郎偷衣服時,還偷看仙女們洗澡,留連忘返,差點移不開腳,還要讓織女裸奔,這在以前的法律叫流氓罪,現(xiàn)在的法律是叫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 你牛郎無錢、無房,能和織女以生活在一起,這是一件幸福的事,在以前的法律中叫事實婚姻,而在現(xiàn)行的婚姻法里,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了,屬于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在法律不健全的社會,只要是真心相愛,會得到大家的祝福,生出來的孩子,也明言正順,但在現(xiàn)在的社會里,法律中就叫私生子,見不得光。 牛郎織女以夫妻的名義住到一起,沒有結婚證,屬無證上崗;又沒有準生證,生了孩子,屬未婚先孕,違反了計劃生育法,按法律來說是不能夠生出來的。 還有,王母娘娘作為一個執(zhí)法者,把牛郎織女分開,又心疼外孫,允許他們每年在銀河上見一面,這是徇私枉法,破壞了天庭的法制,已構成徇私枉法罪。 而王母娘娘又下令,人間的億萬喜鵲要在每年的七夕這一天飛向天上銀河架橋,這是搞種族歧視,為何只是喜鵲﹖還浪費民脂民膏,為何不建永久性橋梁呢﹖ 王母娘娘你這樣為難他們,還有喜鵲,情何以堪﹖你本可以對織女說:女神,你請自重,愛情可以無條件,但不是無底線。但作為一個執(zhí)法者你覺得公正嗎﹖ 看來用法律來分析“牛郎織女”是有點殘酷,冰冷而無情,但無論那個國家里的法律條文是從來沒有“愛情”二字,不是法律不懂愛情,而是戀人們不懂法! 我們要知法、懂法,還要學會合理運用法律,給自己的行為來一個明言正順,如果“牛郎織女”瞞著王母娘娘打完了結婚證,任你王母娘娘是誰,還能阻止﹖ 當然,如果這個世界都那么美好,沒有因個人喜惡來決定別人的生活,就沒有阻止,就沒有抗爭,就沒有八方支援,這些流傳下來的故事也就沒有這么美了! 書于江南古鎮(zhèn)大浦.2019.8.9.8:10 人生無常,生活有太多的不如意 我們誰也不能確定幸福與磨難那個會先到 感謝生活,讓我不斷成長,讓我留下這些文字 你若喜歡,點個在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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