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筆者去嘉興做一場關(guān)于推理小說的講座,因為聊到古代筆記中的種種“詭案”往往都可以得到科學(xué)、合理的解釋,于是有聽眾希望能舉一兩個例子出來,筆者遂講了幾個,有的是官方為了恐嚇嫌疑人而裝神弄鬼,有的是嫌疑人為了逃脫刑罰而故布“鬼跡”,但還有一種更為多見,即撰寫者純粹基于文本原因的某種“創(chuàng)造”,只是很少為撰寫者所承認,而清涼道人(徐承烈)所撰的《聽雨軒筆記》中的梧州奇案,雖然異常詭異和恐怖,卻是難得的一個在結(jié)尾處“道出真相”的記錄,值得我們閱讀和深思。
都是老虎惹的禍?
廣西梧州府(治所在今廣州市)北門外水師營前,有個名叫王際余的人,這個人長得嘴歪眼斜鼻子塌的奇丑無比,他以“沿鄉(xiāng)賣雜貨為業(yè)”,這么個武大郎的人設(shè),偏偏還娶了個貌如潘金蓮的老婆——其妻劉氏非常漂亮,而且力氣還很大,街坊四鄰都“惜其所配參差”,劉氏自己也“深以為恨”,不僅平日里跟王際余分床睡,而且常常很多天都不說一句話。王際余自己也很苦悶,只跟同鄉(xiāng)的一個叫丁云九的人要好,丁云九也是賣雜貨的貨郎,兩個人不僅經(jīng)常一起搭幫做生意,偶爾還一起下下館子,喝酒喝到盡興時,王際余難免把自己受老婆冷待之事說給丁云九聽,而丁云九也只能安慰他:“嫂子那等天仙般的相貌,能在家守著,沒有出去招蜂引蝶,你就知足吧!”
此時正是乾隆年間,太平盛世,生意好做,這一日王際余和丁云九又一起外出做生意。幾天后,王際余先回家來,對劉氏說:“云九有一筆貨要挑到遠處去賣,我不放心就跟他分開,先回來了?!眲⑹侠湫Φ溃骸安恢滥阌猩恫环判牡?。”王際余不敢多言,只是說:“云九有四百文錢,托我?guī)Щ貋硐冉o她母親,明天你送一趟錢去他家里吧,順便告訴他母親,云九還要四五天后才能回家?!眲⑹蠀s不肯去,此前丁云九跟王際余搭幫做生意時,劉氏總懷疑丁云九在分賬時故意算計憨厚老實的丈夫,自己拿大頭,讓丈夫拿小頭,雖然王際余不怎么計較,但劉氏曾經(jīng)找到丁云九家里當(dāng)眾攘罵,這是全鄉(xiāng)都知道的事情。王際余說自己明天一早還要出門辦事,好說歹說,劉氏總算答應(yīng)了。
第二天一早,王際余的一位好友來到家里找他“同往三界廟看戲”,劉氏說王際余很早就出門到附近的村子討一筆欠債去了,朋友只好離去,誰知往后幾天鄉(xiāng)里鄉(xiāng)外竟再沒有人見過王際余,有些喜歡管閑事的鄉(xiāng)親們發(fā)現(xiàn)這個平日里喜歡走街串巷賣東西的貨郎失蹤了,紛紛去尋找,卻怎么也找不到,這時丁云九回來了,劉氏“遂托其遍覓之,絕無蹤跡”。
有人就說了:“王際余八成是被老虎給吃了?!?/font>
廣西的虎患從明代開始頻繁出現(xiàn),到了清代居然鬧到了以“虎暴”相稱的地步。雍正《欽州志》載“康熙八年春夏虎暴……二十四年虎暴。”乾隆《廉州府志》載“康熙十年欽州虎蹂近郊,白晝噬人;四十四年冬虎入城。”老虎的囂張可怖,不僅在于其在深山老林里伏擊過路的旅人,而是把整個村莊都當(dāng)成自己的木蘭圍場,公然跑到村子里,躲在房前屋后捕食出門的村民,以至于史料上記載:“(廣西)其俗屋后皆菜園,甫出門至園,而虎已銜去矣?!币驗槎嗷?,很多村莊連小偷都沒了,“人家禾倉多在門外,以多虎,故無竊者?!?/font>
也正是因此,對于王際余的失蹤,人們想到的是:“時方多虎,而際余貿(mào)易向在山村,人咸以為必罹虎患矣?!?/font>
有一件無足輕重的小事,在當(dāng)時并沒有引起太多人的關(guān)注,就在王際余失蹤前的兩個月,劉氏曾經(jīng)跟鄰居家借石磨“屑麥為食”——屑麥就是把麥子磨成面粉的意思。而石磨借走很久也沒有歸還,而鄰居家也要用,登門討要時,發(fā)現(xiàn)石磨少了一半磨盤,劉氏翻遍了整個屋子也找不到,懷疑是被賊給偷走了,只好賠了鄰居整個磨盤的錢,把那剩下的半個磨盤放在柴房里。
善良淳樸的村民們沒有想到:如果賊偷石磨,一定是上下兩扇磨盤一起偷走,只偷一半又有什么用呢?
百斤鐵戟撈沉尸
五洲城外有個五顯碼頭,五顯碼頭有座華光廟,供奉著華光大帝?!叭A光”這個名字聽起來總像是上個世紀(jì)九十年代中關(guān)村的電腦維修店名,那就說個聽起來更響當(dāng)當(dāng)?shù)拿职伞榜R王爺”!聽說過沒?就是那句“不給你點兒厲害,你就不知道馬王爺長三只眼”的主人公。華光就是馬王爺,他使用一塊金磚,降妖伏魔,在清代被道教封為“顯佑靈官”,在舊時曾受到手工業(yè)者的膜拜和供奉,被認為是目光如炬、公正無私的神祗。
每一年的冬天,梧州城都要搞聲勢浩大的祭祀華光大帝的活動,“士庶必奉神像,巡行于城之內(nèi)外,以祓不祥”。
相傳華光大帝除了金制板磚之外,最重要的武器乃是一把戟,“故士人造詣鐵戟,樹于神側(cè)”。那桿鐵戟長約一丈有余,粗約成人手掌的一握,鐵戟上面雕刻著一條靈蛇,“約重百余斤”,每次把神像請出來巡行時,都要由幾條壯漢輪流扛著鐵戟在旁邊隨行。
這一年的十一月初,華光大帝神像環(huán)城大游行活動如期舉行,梧州城里里外外的老百姓都出來觀看。神像一路巡行,來到水師營的營門附近,這條路一面全都是民居,另一面則是江水,就在這時,一件讓所有人都沒想到的事情發(fā)生了!
“忽一人于眾中躍出,奪戟舞之”,那桿百余斤重的鐵戟被這人舞得像風(fēng)車一般,“進退盤旋,輕捷如素習(xí)”,人群頓時沸騰起來,以為是華光大帝降世顯靈,誰知抬眼望去,舞動鐵戟的卻是那個不起眼的貨郎丁云九!
丁云九舞完鐵戟,一直跑到江邊,沖進江水齊腰深的地方,用鐵戟往江底探撈著什么,良久,他突然轉(zhuǎn)過身,“復(fù)執(zhí)桿倒行以曳之”,看他拖曳的狀態(tài),似乎是打撈到了什么,等他跑到岸上的時候,鐵戟的小枝上竟掛著一具死尸!
“時岸上聚觀者千余人,齊聲大嘩”!一開始看華光大帝巡行結(jié)果看到丁云九武術(shù)表演,已經(jīng)夠“喜出望外”的了,誰知看到最后竟看出江底撈尸,這也實在是太驚悚太匪夷所思了!而更加令人目瞪口呆的事情又發(fā)生了,那個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丁云九突然把鐵戟一扔,倒在地上“口中白沫高數(shù)寸”,似乎是發(fā)了羊癲瘋。
圍觀的群眾趕緊跑到梧州府報官,官府馬上派仵作驗尸,尸體雖然浸泡良久,但面目變化不大,“人皆識為王際余也”。驗尸結(jié)果證明王際余是被謀殺的,“麻繩緊纏頸間,頸骨幾斷”,在尸體上綁著半扇石磨,是用竹繩穿過石磨的磨眼而縛之?!瓣≈m勾其索,故得曳起”。
官方記錄道真相
王際余被殺,第一個犯罪嫌疑人必然是其妻劉氏無疑,官府馬上把劉氏抓來審訊,劉氏剛開始還抵賴說丈夫失蹤很久,自己也找不到他,等王際余的尸體往大堂上一抬,她頓時傻了眼,癱倒在地,講出了聳人聽聞的犯罪事實。
原來劉氏在王際余外出販貨的時候,早就跟人私通了,而王際余似乎也有所察覺,這么下去早晚要被他捉奸在床,擱在古代婦女與人通奸可不是道德問題,而是要受到嚴(yán)重的甚至死刑的處罰。劉氏和奸夫商量之下,決定殺死王際余,“以為久遠計”——而這個奸夫,正是那位與王際余合伙搭幫做生意的好朋友丁云九!在實施殺人行動前,劉氏和丁云九做了精細的準(zhǔn)備,包括勒人的縊索和穿石磨的竹繩,并故意與丁云九當(dāng)眾爭吵,顯示他倆有仇,以避免事后官府追查時懷疑他倆有奸情,串通殺人。但采用半扇石磨來將尸體沉江,又說明在謀殺時間的選擇上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主要看時機”,否則劉氏和丁云九應(yīng)該提前準(zhǔn)備一個更妥善的、完全不會引起鄰居注意的物品。
謀殺時間最終被敲定在王際余“先行回家”的那個晚上,當(dāng)天丁云九假說自己還要有貨去遠處他鄉(xiāng)賣,王際余與他分手之后,他順小路火速跑回王際余的家中,“伏于劉氏床下”,等王際余回到家之后,當(dāng)晚劉氏梳妝打扮得光彩照人,陪丈夫喝酒,將王際余灌得酩酊大醉,前面說過,這劉氏是一個力氣很大的人,見丈夫醉倒,便將他抬到床上,“坐壓其身,而以繩手縊之”,沒想到用力過猛,竟然將王際余的頸骨險些勒斷!
王際余斃命之時,“時已深夜”,水師營的前面就是大江,此時此刻四野茫茫,江水滔滔,正是一個無月的暗黑之夜,在江邊早已停好了一艘事先準(zhǔn)備的小船,劉氏背起尸體,丁云九抱著那半扇石磨跟在她的身后,兩個人一起快速移動到江邊,上得船去,將船劃到江心,“以石磨縛其身,而沉之深處”。這之后,這對奸夫淫婦把船劃回岸邊,劉氏返家,而丁云九趁著夜色溜到外地去,過了幾天才裝成販貨歸來,回到鄉(xiāng)里……他們準(zhǔn)備等塵埃徹底落定以后,先后搬家,在異地他鄉(xiāng)再做夫婦,萬萬沒想到丁云九竟在幾乎全梧州人的面前上演了一出“華光舞戟”。
官府從柴房里“取劉氏所存磨盤,而以尸身石磨湊之,吻合若一”,從物證角度講這是做了同一認定,而那個犯了羊癲瘋的丁云九也蘇醒過來,見劉氏已經(jīng)招供,自然也只能認罪,官府將這二人“按律定罪,處以極刑”。
據(jù)劉氏交代,在沉尸時,她看著江水把丈夫的尸體吞沒,還陰毒地笑著說:“你要是想再上來,除非天神才能把你撈出來吧!”
此事之后,梧州城的華光廟香火更盛,人們都競相來上香供奉。因為在梧州百姓們看來,丁云九一介小販,之所以能舞動百斤鐵戟,江底勾尸,實在是因為他和劉氏殘忍殺人,激怒了天神,而華光大帝“巡行至此,神即附云九之身,以戟勾而出之,其冤始雪”。
不過恰恰徐承烈在《聽雨軒筆記》的最后一段里,倒或多或少地說出了這一案件被揭發(fā)的真相,那就是在官府的正式案宗里,王際余的尸體被發(fā)現(xiàn),乃是因為“漁人下網(wǎng)捕魚,網(wǎng)適裹其尸身,重不可起,漁人入水探之,始知其故而告之官”,也就是說,并沒有什么華光顯靈,也沒有什么萬人觀舞,更沒有什么鐵戟撈尸,而徐承烈對此的解釋乃是因為“官以華光顯靈之說,似乎荒誕,難入爰書(古代記錄原告、被告雙方供詞的官方文書)”。從整體上看,中國古代與刑事案件相關(guān)的官方文件都相當(dāng)嚴(yán)肅,讀來刻板,畢竟人命關(guān)天,不可輕佻,尤其明清之際,基本杜絕鬼神之類的說辭,在某種程度上也許正是因為古人清醒地意識到:教育多為文盲的民眾遵紀(jì)守法不妨放些“恐怖片”,但給管理層看的、給后人留檔還得是“紀(jì)錄片”,愚民盡可真作假,治民不可假當(dāng)真。(呼延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