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天等縣公安局在市公安局有關部門的指導支持下,成功打掉兩個涉嫌電詐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5人,共繳獲涉案手機16部、銀行卡23張及銀行賬號一批。 今年以來,天等縣公安局緊盯電信網絡詐騙高發(fā)問題,積極探索打擊電信網絡詐騙技戰(zhàn)法,重拳出擊,鐵腕整治。近日,天等縣公安局反詐中心在工作中發(fā)現轄區(qū)內有兩個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跑分”窩點,犯罪嫌疑人將收購的賬戶短期內將資金多次流轉后提現或者進入境外賬戶。天等縣公安局領導高度重視,梁克副縣長迅速組織刑偵大隊和反詐中心召開案情分析研判會,對該案偵破工作進行部署。 辦案民警經過縝密偵查,在市公安局有關部門支持下,逐漸摸清了兩個“跑分”窩點的運作規(guī)律,決定實施收網行動。4月20日,梁克副縣長親自帶隊前往上映鄉(xiāng)、龍茗鎮(zhèn)分別將兩個犯罪團伙搗毀,當場將農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獲,并繳獲作案工具一批。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擴線中。 簡單來說,“跑分”就是利用個人微信或支付寶的收款碼,為別人進行代收款,以此賺取傭金。一些不法分子為逃避打擊、快速轉移詐騙贓款,打著共享經濟的幌子,雇傭技術人員開發(fā)用于轉賬洗錢的網絡工具,并稱其為“跑分平臺”。在“跑分平臺”上注冊會員的人被稱為“跑分客”,他們主要通過上傳個人收款二維碼等支付賬戶信息協助轉賬,其行為已成為電信詐騙犯罪鏈條中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 大家切勿因為眼前小利而出售、出借個人銀行賬戶,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詐騙、網絡賭博或其他違法犯罪,不僅自己會成為犯罪“幫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也可能導致其他人的血汗錢付諸東流,造成不可挽回的財產損失。為一時利益誤入歧途,走捷徑的生財之道,必定要承擔法律責任。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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