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在歷史開國皇帝里,朱元璋是比較特殊的一個,從一個乞丐,和尚,到最后建立大明王朝,其中的苦難只有自己知道,和他能夠相比較的,恐怕只有劉邦了。由于自己的是農(nóng)民出身,在建立明朝以后,知道老百姓的苦難,知道老百姓最恨貪官,怕他們沒有地方告官,于是自己就發(fā)明了一種制度。

這個制度有一個好聽的名字,叫做“押官面圣”。就說,如果老百姓發(fā)現(xiàn)有貪官,就可以集結(jié)老百姓把他壓到京城。朱元璋也知道這個制度有點難,為了使這個制度能夠順利的實行下去,在國法中規(guī)定,如果老百姓在告狀的路上,受到他人的阻攔,可以持明朝法令《大誥》,任何人不得阻攔,違法者斬。

在制度剛開的實行的時候,各地官員不以為然,公開違抗,有一次,老百姓去京城告狀,在路上碰到了巡檢官阻攔,被朱元璋知道以后,不講情面,公開斬首示眾。朱元璋為了完善這種制度,發(fā)現(xiàn)有官員陷害老百姓,誅三族,而老百姓發(fā)現(xiàn)官員作威作福,也可以壓他進京,如果調(diào)查這個事情是真的,官員斬首。

不過讓人遺憾的是,在朱元璋去世以后,這項制度就被廢除了。在嘉靖年間,有一位農(nóng)夫向嘉靖皇帝告訴官員貪贓枉法,被嘉靖以“沖撞圣駕”而杖責(zé)。朱元璋制定的這項制度也算是前無古人,后無來者,他們的子孫后代都是含著金鑰匙出身的,根本不會了解老百姓的痛哭,導(dǎo)致后世王朝沒有人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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