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xiàn)在很多古裝的影視作品中,經常能夠看到罪犯被縣太爺判決斬立決或者秋后問斬,但是,無論是斬立決還是秋后問斬,一定會在午時三刻行刑。通常的情況是,罪犯被擺好位置,監(jiān)斬的官員正襟危坐,劊子手擦一下大砍刀。 首先,古代有12個時辰,一個時辰對應的是兩個小時。但鮮為人知的是12個時辰也可以劃分為一百刻,午時則對應著的是中午的11點到13點之間。 再加上三刻則正好對應的是將近12點的時候。經過歷史學家的計算。精確點的來說的話。是11點43分鐘之時,古代的人十分迷信。他們信仰世間有神靈,這當然也會有妖魔鬼怪。 中午12點的時候太陽,烈日當空,影子也隨之變得很短。所以在這個時候陰氣是最輕的。而陽氣最為旺盛。他們怕被斬殺的人會變成鬼魂來騷擾他們。所以大部分的犯人都會選擇在那個時候殺死,以免禍害人間。 其次,在殺頭之前,古代都會給犯人一頓豐盛的美食,讓其不做餓死鬼。而吃完飯到了12點,是一天又困又乏的時候,昏昏欲睡。這也是罪犯反抗意識最弱的時候,這個時候砍頭,犯人的痛苦減少,不知不覺中死去,這也是一種關懷。 最后,午時三刻既是陽氣最盛的時候,那也自然是正氣最盛的時候。而罪犯被判處殺頭,自然是罪有應得,邪氣當?shù)?。在午時三刻殺頭,也有宣誓朗朗乾坤,邪不勝正的意味。教育萬民不要犯罪,不要跟朝廷作對。 明朝時候就用法律規(guī)定犯人必須在春分后或者是立秋之前殺死,如果超過了這個時間段,就要等來年才能被處罰。如果有人超過了這個時間段,那么就會被被打八十大棒。 有的朝代不僅規(guī)定月份,而且還規(guī)定日期。我國的唐朝時期就就有類似的規(guī)定。每個月都有忌殺日,而且一些節(jié)日的時候也不能殺,所以處理犯人是一件比較麻煩的事情。所以要等到合適的時間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這就造成了許多犯人被一起執(zhí)行的場面。 我國處理犯人的時候向來是謹慎的。這種人命關天的事情。里面自然也多了不少學問。如果殺生太多會被認為是暴君,也就十分危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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