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政府悄悄擴大了對澳大利亞公民離境的禁令,將長期居住在另外一個國家的公民也包括在內(nèi),這可能意味著即使是居住在海外的人返回澳大利亞后也不可以離開。 堪培拉大學(xué)公民法專家金·魯賓斯坦教授(Kim Rubenstein)表示,這一變化將對具有多元文化背景的澳大利亞人產(chǎn)生不公平的影響,并且在憲法上可能是無效的。 目前,澳大利亞公民和持有綠卡的永久居民必須申請豁免才能離開澳大利亞,豁免的理由可以是就業(yè)、學(xué)習(xí)或同情等。而在疫情之前,如果一個澳大利亞公民居住在另一個國家的話,通常他們是被自動允許離開的。 8 月 1 日,澳大利亞衛(wèi)生部長格雷格·亨特 (Greg Hunt) 修訂了海外旅行禁令的立法文書,以取消這一豁免——進一步收緊對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離境的規(guī)定。從8月11日起,即使是通常居住在另一個國家的澳大利亞公民,也必須申請豁免才能離開,并且有可能會被拒絕。 在澳大利亞,如果一個人在過去12至24個月內(nèi)在澳大利亞境外的時間多于在澳大利亞境內(nèi)的時間,外交部會將其定義為“通常居住在另一個國家”。 目前尋求返回澳大利亞的澳洲公民仍需申請、遵守到達人數(shù)上限的規(guī)定,并自己支付酒店隔離費用。而且只有澳大利亞公民和永久居民才被允許進入澳大利亞。 魯賓斯坦教授告訴澳大利亞《衛(wèi)報》,政府對本國公民實施了一些世界上最嚴(yán)厲的限制。魯賓斯坦還表示,這一變化將會阻礙移居海外的澳大利亞公民回國,如果他們必須回到澳大利亞照顧家人的話。 根據(jù) 2016 年的人口普查,目前有49%的澳大利亞人出生在海外,或者一個家庭中父母至少有一個是出生在海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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