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世紀西方哲學之六:萊布尼茨5 以歷史的眼光看,萊布尼茨的單子論,首先克服了笛卡爾哲學的二元論缺陷。在笛卡爾那里,思維與肉體,精神與物質是二元并存的,而物質僅是一種只有廣延屬性的客體。這種二元并立的思想,從歷史發(fā)展的宏觀角度去理解,既有突破舊說的作用,又帶有典型的過渡性質。而萊布尼茨的理論,則以單子作為問題的出發(fā)點,而以上帝作為其終極過程的完滿體現者,單子勾通內外,精神、物質終成一體,這顯然比笛卡爾的二元論具有了更完備與更嚴謹的思維方式。而且,如果我們不單純考慮他對單子的各種界定,而把它看成一對物質世界認識的假定,也許可以從中受到更多的啟發(fā)。這是其一。  同時,他認為單子本身是能動的,而且這種能動并非出自外力,而是出于它自身的特性。據此,費爾巴哈評論說:" 在萊布尼茨看來,物體實體已經不象笛卡爾所認為的那樣,只是具有廣延性的、僵死的、由外力推動的,而是在自身中具有活動力,具有永不靜止的活動原則的實體。" 在笛卡爾那里,物質是僵死的;在萊布尼茨這里,物質卻是生動的富于生命力的。雖然他的立論基礎仍有問題,但這種有關物體的能動表達方式,卻顯然比之笛卡爾的物質觀更有價值。這是其二。 此外,他雖然認為上帝是單子的諦造者,但又認為上帝應該作為立法者出現。換句話說,就是上帝不應過分濫用自己的權力。上帝只是終極原因和結果而不是過程。他說:" 作為建筑師的上帝,在一切方面都是滿足作為立法者的上帝的。因此罪惡必然憑借自然的秩序,甚至憑借事物的機械結構而帶來它的懲罰;同樣的,善良的行動則通過形體方面的機械途徑而獲得它的報償,雖然這是不能也不應當經常立刻達到的。" 上帝固然是最充滿的化身,但最好不要多管閑事。上帝既然將一切都以" 預定和諧" 的方式安排就緒,就應該讓人們按照這種先驗存在的理由去處理他們自己的事。萊布尼茨雖然沒有用這樣的語言表達自己的意思,但他的話語中卻分明隱含著這樣的思想。這是其三。 還有,萊布尼茨雖然將單子誕生與毀滅的權力全部交給上帝,但他的單子論,卻并不合乎《圣經》的概念,也不合乎經院哲學的觀念,更不合乎傳統神學的理念。他的這篇費盡心機的單子論,其實是以理性思維的方式替上帝打主意,這一點,他倒是與笛卡爾哲學有些異曲同工之處。唯其如此,教會組織才不信任他,才對他產生種種懷疑;但也唯其如此,他們才愿意拉攏他希望他盡快歸依于上帝的懷抱——請他入教。但他或許出于理性的考慮,或許另有他因,他婉轉而堅決地謝絕了建議他入教者的好意。這樣看來,他的學說雖然常有首鼠兩端之嫌,但其神學價值幾等于零,其哲學內涵卻饒有深意。 況且,他在論證單子的過程中,還提供了更富于哲學價值的認識方法,主要是他使用了他所創(chuàng)立的充足理由律。萊布尼茨的充足理由律,既是他對傳統邏輯學的一大發(fā)展,又是代表他認識論的基本方法。在前者,他是把充足理由律與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并排在一起的四個邏輯學定理之一。而這第4 個定律就是他的新創(chuàng)造。從認識論的層面上考慮,充足理由律猶有超過一般邏輯定律的認識論價值。 萊布尼茨說:" 我們的推理是建立在兩個大原則上,即是:<1 >矛盾原則,憑著這個原則,我們判定矛盾者為假,與假的相對立或相矛盾者為真。" " 以及<2 >充足理由律,憑著這個原則,我們認為:任何一件事如果是真實的或實在的,任何一個陳述如果是真的,就必須有一個為什么這樣而不那樣的充足理由,雖然這些理由常常總是不能為我們所知道的。" 成為萊布尼茨的這些話,對于不甚了解邏輯學和萊氏哲學用語的讀者,可能有些費解。但要通俗地解釋他的這些思想最好先分析一下他的兩種真理觀。 萊布尼茨認為,世間原本存在兩種真理,一種,推理的真理;另一種,事實的真理。而且他進一步認為,兩種不同的真理,應該適用于不同的原則。 因為在他看來,推理真理屬于必然真理,它是" 可以用分析法找出它的理由來,把它歸結為更單純的觀念和真理,一直到原始的真理" 。很顯然,這種真理是可以通過演繹方式,用矛盾律予以證明的。如果其真理本身是正確的,那就是真,例如2 +2 =4 ;反之,如果其真理本身是錯誤的,那就是假,例如2 +2=5。但它不能既是真又是假,例如2 加2 既等于4 ,又等于5。而與假的相對立或相矛盾的為真,這也就是他把推理真理定為必然真理的依據所在。一般說,推理真理只能有一個結論,推理真理即矛盾律的適用范圍主要是數學或形式邏輯領域。 充足理由律則不同。充足理由律所適用的范圍屬于事實真理。而按萊布尼茨的觀點,事實真理不是必然真理,而是偶然真理。所謂偶然真理不是依靠演繹推理即可完成的。或許可以這樣講,研究推理真理,只要排除假的,剩下的就是真的。比如2 +2 =4 這個命題,如果一共出15種答案,那么,一定有14種答案是假的。事實真理就不一樣了。因為它本身具有偶然性、可分性與復雜性,不是用矛盾律可以解決的,如2 加2 絕對等于4。例如對天是藍色的這個命題,找到它的準確答案就遠遠沒有這么簡單。換句話說,天為什么是藍色的?僅用推理真理的方式不能解答這個問題。于是矛盾律不夠用了,要應用充足理由律,找出造成天是藍的這種結果的各種原因。 又比如懷孕可以生小孩也屬于事實真理。懷孕可以生孩子,但其結果是生男孩,還是生女孩,是生俊孩還是生丑孩,生天才還是生白癡,以至是否會生怪胎,這些都是不確定的,因為它不確定,應用矛盾律不成,非應用充足理由律不可。
雖然因為事實真理具有不確定因素,萊布尼茨將它劃入偶然真理這個范圍,但它并非沒有規(guī)律可循。即如盡管你不能確認懷孕后究竟生一個什么樣的孩子,但懷孕和生育之間卻存在著確定的因果關系,而且,盡管我們對其最終結果不能確知,但造成結果的卻有充足的原因。在這個意義上講,所謂偶然真理,其實是受必然真理所支配的。所以萊布尼茨才說:" 這些偶然事物只有在必然的實體中才能得到它們的最后理由或充足理由,必然的實體則是從自身而具有其存在的理由。" 而所謂充足理由,指的就是認識事物的因果關系及其必然性聯系。" 換句話說,在必然的實體中,凡是可能的足以成為現實的。" 那么,也就是說,萊布尼茨是把哲學的研究對象分為兩個不同的領域了。 一個領域即思辨哲學,或者稱為可以用演繹推理方式證明的科學;另一個領域則是經驗哲學,即不能用演繹推理方式證明的科學,了解和認識它們還要找出充足理由,即找出它們之所以如此的所以然來。 萊布尼茨把他的充足理由律應用于對單子的認識,即把單子看作一種具有必然性過程的特殊實體。而他關于充足理由律的思想價值,對于認識世界的能動性,對于找出客觀世界發(fā)展的認識規(guī)律和因果規(guī)律而言,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歷史意義。 把由單子構成的世界看成是能動的,而且是有規(guī)律即受充足理由律支配的,正是萊布尼茨哲學的一大歷史貢獻。他的這個思想,在他之前,至少沒有得到過如此系統的闡述;在他之后,終于由康德、謝林、費希特和黑格爾在更高的層次上使之更理論化也更系統化了。 萊布尼茨的一些重要哲學見解,雖然非常集中地凝聚在他的" 單子論" 中,但是他對這些見解的充分闡釋,卻是通過對英國經驗主義哲學家洛克的批評與駁詰中展示開來的。 洛克是一位在西方哲學史上占據特殊位置的大人物。以他對西方近代哲學的直接影響而言,大約只有笛卡爾可以和他分庭抗禮。但是,萊布尼茨既有與大人物交鋒的愛好和勇氣,自認為有與洛克爭論的" 充足理由" 在;同時,他們二位在一些基本認識論方面,也確實存在重大分歧。 這些分歧集中到一點,就是洛克是個經驗論者,他不同意天賦觀念的存在;而萊布尼茨是個具有先驗的唯理論者,他不但認為天賦觀念必然存在,而且還為它的存在創(chuàng)立了一套完整的學說。 萊布尼茨批評洛克,一是批評他的" 白板說" ,二是批評他的知識起源論。這兩點其實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 所謂白板說,是洛克哲學的一大要論。" 白板" 是指人的頭腦如同一塊白板。白板者,什么字跡皆無之謂也。只有通過經驗,才能在這" 白板" 上記下知識的符號。 所謂知識起源說,即洛克認為:" 我們的全部知識是建立在經驗上面的;知識歸根到底都是導源于經驗的。" 而這些思想萊布尼茨全不同意。他不但" 一向是并且現在仍然是贊成笛卡爾先生所曾主張的對于上帝的天賦觀念,并且因此也認為有其他一些不能來自感覺的天賦觀念的。" 而且,他甚至認為人類靈魂的一切思想和行動都是來自它自己內部,而不能是由感覺給與它的。應該說,萊布尼茨的天賦觀念在許多現代人看來無疑荒謬的,而且確實比洛克的思想有相當大的歷史差距感。然而,作為一種哲學,他的思想又絕然不是神學性質的;而且在他的思辨過程中,也表現出一些十分有益的啟示。實在他也并非在任何條件下都反對經驗的作用,故而他又認為在一定意義下也可以說外部感覺部分地是我們的思想的原因。 他比經驗主義哲學家高明的地方,在于他認為凡是可以歸納在他的充足理由律下面的內容,他們本身都是富于變化的。而且這些變化不是由簡單的經驗可以概括的。經驗是死的,而事實真理具有偶然性。人們只能通過充足理由律,才能找出這些變化的因果規(guī)律,即通過對偶然性的分析,達到對其必然性的充足認識。例如,他在反駁洛克的時候,也曾寫下過這樣一段言辭尖刻的批評:" 禽獸純粹憑經驗,只是靠例子來指導自己,因為就我們所能判斷的來說,禽獸決達不到提出必然命題的地步,而人類則能有經證明的科學知識。 也是因為這一點,禽獸所具有的那種聯想的功能,是某種低于人所具有的理性的東西。禽獸的聯想純粹和單純的經驗主義者的聯想一樣;他們以為凡是以前發(fā)生過的事,以后在一種使他們覺得相似的場合還會發(fā)生,而不能判斷同樣的理由是否依然存在。人之所以如此容易捕獲禽獸,單純的經驗主義者之所以如此容易犯錯誤,便是這個緣故。因此那些由于年歲大,經驗多而變得很精明的人,當過于相信自己過去的經驗時,也難免犯錯誤,這是在民事和軍事上屢見不鮮的,因為他們沒有充分考慮到世界在變化,并且人們發(fā)現了千百種新的技巧,變得更精明了,而現在的獐鹿或野兔則并沒有變得比過去的更狡黠些。" 雖然用語尖刻,但并非不講道理。而且人類生活中有多少事實可以證明他說的并非虛妄之辭。中國古有" 守株待兔" 這樣的寓言,現代又有害人非輕的教條主義、形式主義。萊布尼茨的哲學,其理論框架是死的,其內容卻往往是活的。在這一點上,萊布尼茨可以稱作17世紀的康德和黑格爾。就西方哲學思想的發(fā)展因果而言,他也確有充足理由證明他是他們的前驅者——可惜凡此種種,全然不關上帝。 遺憾的是,洛克雖然比萊布尼茨還要年長14歲,但年輕的萊布尼茨卻屬于17世紀哲學的舊范疇,而年長的洛克卻代表了啟蒙運動的新希望。畢竟萊布尼茨與洛克的爭論,他并非時代的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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