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辯學,研究的是真正的辯論,而不是”辯論術(shù)”。什么是真正的辯論?美國哲學家加里·古廷認為,我們看到的很多所謂辯論都是虛假的辯論:“大多數(shù)政治辯論大多是爭吵或僅僅是意見分歧,而不是辯論。我們應(yīng)當區(qū)分真辯論和假辯論,真辯論用前提支持結(jié)論,假辯論至多是引述事實,而這些事實本身并不能給我們提供理由。” 墨家辯學是運用理性追求智慧的學問,重視概念、判斷、推理,講究察類、明故、出理。辯論術(shù),則是一種娛樂的藝術(shù)。辟如,對于大學辯論賽選手,邏輯明晰只是裝飾品,他更需要的是口才,幽默感,夸張、排比、諷刺等修辭,需要引用一些雞湯式的金句。墨家辯學所提醒大家的,借用布魯克·摩爾和理查德·帕克的一句話,可以這樣說:“觀摩辯論的時候要記住,語言妙趣橫生的人、博取最多笑聲的人,只是看起來贏得了辯論,但具有批判思維能力的人應(yīng)該有能力看出論證和娛樂之間的分別?!保ā杜行运季S》)墨家辯學求真務(wù)善。而辯論術(shù),以華麗修辭掩蓋虛假與偽善,是一種娛樂的藝術(shù)。當辯論賽的選手像魔術(shù)師一樣表演,制造著幻覺,演出一幕幕妖怪吃唐僧肉的100種方法,沉溺于幻術(shù)的觀眾則報以雷鳴般地掌聲?!@附庸的乃是人性之惡?!缗松勹I先生所言:?這是知識分子的逆性之罪,巫覡先知,知識分子,應(yīng)該為自己的表演負責,負生命之責。 國人缺乏邏輯意識,這是學界共識。道家提倡不辯,沒有邏輯學基因。中國諸子百家,唯一有邏輯學基因的是墨家,初步構(gòu)建了一個相對比較完整的邏輯學體系,可以說打下了一片地基。后來,名家探討了一些邏輯問題,但名家對邏輯學的推進不多。依時間算,墨家也在名家之前。如果說墨家辯學在邏輯體系構(gòu)建方面還不夠理想,那名家就連繼承墨家打下的地基都談不上。翻閱兩千年中國古代思想史,竟無一人傳述墨家辯學,留下傳世著作,這就是中國何以邏輯學不能昌盛的重要原因。 兩千年以前,墨家《小取》是具有開創(chuàng)性的邏輯學專論。也是中國古典思想史上的唯一一篇,沒有之一。墨家辯學,佛家因明,亞里士多德的形式邏輯,三者比肩,他們是同一時代的東西,各有優(yōu)劣。正如布言兄所說,墨辯邏輯是相當完整系統(tǒng)化邏輯,完整性并不比亞式差,只不過儒式思維盛行,沒有深入研究,亞式邏輯也是幾篇論文被后人整理出來,主要談了三段論。數(shù)理邏輯是二十世紀初主要從歐陸發(fā)展起來的,同一時代,先秦墨辯并不落后,落后是后來在數(shù)理邏輯方面中國沒有推進。 要注意的是,墨家辯學研究的目的并非在邏輯學上另立山頭。邏輯學就是邏輯學,不存在東方邏輯學西方邏輯學。邏輯是一門工具,這個不能區(qū)分西方東方。所謂印度邏輯學,在現(xiàn)代邏輯學哪里也是不能成立的。現(xiàn)代邏輯學歷經(jīng)千年發(fā)展,已經(jīng)構(gòu)建了一個龐大清晰而深奧復(fù)雜的體系,的這個的確是要虛心的。比如符號系統(tǒng),這些東西古典墨家不可能達到這個高度。但若將同時代的歐洲相比,墨家辯學是有一席之地的。完整的邏輯學系統(tǒng),這個沒有辦法,只能虛心學習現(xiàn)代邏輯學。初步的語言邏輯,認知理性,價值理性,墨家辯學里面還是有的,但總體還不能比肩現(xiàn)代邏輯學。邏輯學是基于嚴格人工語言的形式推理,墨家辯學是基于自然語言的實質(zhì)推理。自然語言描述的事實是未被完整表達的被屏蔽的事實。在人工智能時代有更大啟發(fā)意義。墨家辯學不等同于形式邏輯學,他是對自然語言的形式與內(nèi)容的考察,具有被人忽視的價值。時至今日,反倒是學習現(xiàn)代邏輯學就可以,不必再看什么亞里士多德的邏輯學。但墨家辯學,卻有繼續(xù)研究與發(fā)展的價值?,F(xiàn)代邏輯學,它是一種通用工具。這種東西直接拿過來就行,為什么墨家要另立山頭?沒有必要。辯學的意義,不在于給出某個符號系統(tǒng),而在于在更廣闊意義上所提出的原初問題,具有永恒的分析意義。 墨家辯學不等同于形式邏輯。形式邏輯只考慮事實命題。墨家辯學要綜合考量價值評判問題,所以更多采用的是實質(zhì)推論。顧如兄也曾指出:形式邏輯是為了規(guī)范推理過程。因明學是為了找到因。這兩個墨辨里都有。墨家的邏輯學在形式上確有不足,但墨家邏輯學是立體的,而不是平面的。又有楓橋所言:墨辨如果歸到邏輯學也是系統(tǒng)邏輯大邏輯,形式邏輯只能歸入小邏輯線性邏輯面邏輯。墨家辯學至少大于形式邏輯的范圍。南方以為:從形式上來說,亞里士多德的邏輯學要優(yōu)于墨家辯學,但在現(xiàn)代邏輯學以及人工智能高度發(fā)展的今天,亞里士多德的傳統(tǒng)邏輯學在形式化方面其實也是過于粗糙,遠遠不夠用的。反倒是墨家辯學對我們有非常大的學習研究和啟發(fā)意義。 比如顧如曾提出:形式邏輯是簡單易用。但過分抽象丟掉了一些信息。而且缺少邊界。西方集合論,是把邊界(端)包含在內(nèi)的。A集合,包含了A集合的邊界那些端點。在墨家看,那些端點需要另作研究。。這只還是一個方面,只考慮了靜態(tài)下的概念邊界問題。南方再舉一例,墨家辯學里面提出的一些邏輯問題可有趣了。比如“且出門,非出門。止且出門,止出門也?!边@種命題里面涉及的邏輯問題太復(fù)雜,不是亞里士多德那個時代能解決的。亞里士多德的邏輯學是靜態(tài)的,他還沒有考慮到動態(tài)發(fā)展的事物。以上所說,可見墨家辯學不等同于形式邏輯,而有其價值。從墨子關(guān)心的初始問題出發(fā)構(gòu)建學說,使墨學水平的某些方面超越西學。這一點是可以期待的。 形式邏輯還有一個問題:不適合討論社會問題,尤其是價值論題。舉例說明,我們經(jīng)常有這樣的類似說法:張三是中國人,川普歧視張三,所以川普歧視中國人。按照形式邏輯,只考慮事實問題,修正如下:張三是中國人,川普歧視張三,所以川普歧視了一個中國人。但還有一個價值問題。傳統(tǒng)邏輯學沒有考量。這就是形式邏輯學的搗漿糊邏輯。于是有賈斯汀朋友提出一個認為三段都為真的邏輯推演,說如下這才是事實:“張三是中國人,張三支持川普,但川普歧視中國人?!薄罁?jù)墨家辯學,可以做出正確的評價:這就是對事實描述不準確。更企圖以不準確的事實判斷來干涉價值。墨家辯學里就涉及這個類似的邏輯問題,這樣的論證是不能成立的。作為事實判斷,不是只有真假二值,而是有多值,要講究數(shù)量。作為價值判斷,則不能僅僅依據(jù)事實判斷來得出結(jié)論。就價值評判來說,得出“川普歧視了一個中國人”的結(jié)論,都是要懷疑的。價值命題一定要注意“殊類異故”(墨子小取原文)。辯說如下:若只要張三是中國人,川普就歧視張三;那么川普確是歧視中國人。若只要張三是鏟屎黨,川普就歧視張三;那么川普確是歧視鏟屎黨。中國人中有鏟屎黨,有非鏟屎黨,川普歧視鏟屎黨,不等于“川普歧視中國人”。雖然事實上“川普歧視了某些中國人?!钡趦r值評判角度,“并非川普歧視任何一個中國人?!边@就是墨家辯學所說的“殊類異故,則不可以偏觀也?!边@里面的關(guān)鍵,“歧視”是一個價值偏好問題,就是認為某物或某人價值不高,甚至不具有正面價值,乃至有負面價值。所以,就看輕他,鄙視他,甚至排斥他。歧視乃是價值沖突。放在形式邏輯那里,他是不會考慮這個問題的。墨家辯學會考慮這個問題,因為墨家辯學會考慮道義邏輯。 道義邏輯,在墨家這里是一個“貴義學說”,解決的是價值分歧問題。墨家的價值論是主觀價值論十人十義,誰也沒有權(quán)力拿著武器一統(tǒng)江湖,停息紛爭的唯一途徑是自下而上提取共識,謀求共識,以共識為律,遵守共同的價值規(guī)范。爭一言而相殺,是貴義甚于其身。墨經(jīng)有言:“義,利也”;“利,所得而喜也”。義的本質(zhì)是利。利的定義是“所得是而喜”。這就是主觀價值論。主觀價值論就是主張:什么東西是有價值的,他人無權(quán)代你做判斷,只有你自己有權(quán)判斷,他人無權(quán)干涉。當然前提是不能虧人害人。理解了主觀價值論,在墨家辯學上可以說是入了門。 墨家善辯。這個辯,是辨析,辨察,對話,論證,以探尋真理與良知的一系列方法。墨家辯學,主要辯的是“是非”“利害”。是非之辯屬于事實判斷。利害之辯屬于價值判斷。怎么辯是非利害?墨子那個時代還沒有非常明確地將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分開。不過墨家辯學,講究辯學的“有效性”。小取里面討論了辯學的“有效性”,是一種基于“所效(大前提)”的論證推演規(guī)則。論辯必須有一定的前提規(guī)則的預(yù)設(shè),并由此推出結(jié)論,這就是辯學的“有效性”?!爸行t是,不中效則非”這個定義是嚴格的,并非主觀臆斷。墨家辯學的這種傾向說明,對于“是與非”,“利與害”的判斷,至少要具有邏輯之明。 如果按照現(xiàn)在的邏輯學來說。墨家所說的“是”“非”,至少是一種符合邏輯的判斷。這個所效,對于事實判斷而言就是事實本身。對于價值判斷而言,就是論辯雙方都認同的那個大前提。不尊重事實,或雙方皆不認同任何大前提,那就沒有辯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這樣的論辯毫無意義。形式邏輯學僅僅討論事實判斷,不涉及價值判斷。而墨家辯者則試圖將價值判斷的有效性也納入辯學體系。方法就是立“效”。當自己為自己的人生做價值選項判斷的時候(非與人辯論),如何確定“是否中效”,這時以什么為“所效”?按照墨家辯學,就要問自己,最認同的元價值規(guī)范是什么。你的價值評判,不應(yīng)該與之相矛盾,而應(yīng)該是可以一以貫之的。這是中效的,為“是”。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譬若輪人之有規(guī),匠人之有矩,輪匠執(zhí)其規(guī)、矩,以度天下之方圓,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書,不可勝載,言語不可詳計,上說諸侯,下說列士,其于仁義,則大相遠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以度之。”就是這個意思。墨子這是找到了最上之“所效”。 再舉例說明價值評判的標準問題。在“代孕”這個問題上的支持與反對,是一個非常復(fù)雜的事情。之所以爭論激烈,因為涉及善惡評判的標準問題。1.若是說有需要,則贊成,這是目的論。2.若是說,看看后果再說,這是效果論。3.若是說,當順服上帝的教誨,這是神義論。4.若是說看看古往今來各國的法律規(guī)定或?qū)<艺苋嗽趺凑f,這是知識論。——墨家朋友若希望從墨家里面找答案。偏向于1或2的,理應(yīng)“合其志功”;偏向于3的,理應(yīng)“義自天出”;偏向于4的,理應(yīng)“言必三表”。三種路徑,各取所好,皆不會太偏。熟悉墨學的朋友,自能理解目的論與效果論,也能理解神義論與知識論。中國古典學派中,只有墨家有比較完整的神義論,就是義自天出,莫若法天,上天兼愛,以這些基本原則為基礎(chǔ)進行推演,可以評價何謂仁義。神義論適用的基礎(chǔ)是共同的信條,在缺乏信仰的地方,可接受性相對較差。而知識論,則更具有可接受性。 墨家解決公共事務(wù)價值分歧的知識論方案,有“言必三表”。何謂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于何用之?廢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謂言有三表也。 第一表教誨我們要謹慎地繼承傳統(tǒng)與慣例,寧愿點滴修改而不能全盤隔斷歷史。尊重前人的經(jīng)驗,因為傳統(tǒng)是經(jīng)過萬年糾錯而留下來的,值得尊重。所謂“古者圣王之事”,圣王我們宜理解為世范圍內(nèi)的圣賢。事,即事例,先例,既包括法律案例,也包括圣賢們對事例案例的分析;第二表決定我們在謀求社會新共識的時候,要立足于眾人的知識而尊重民意,公共事務(wù)上遇有決策,不搞獨斷,多做田野調(diào)查,傾聽眾議;第三表提醒我們時間是檢驗真理的可靠標準,因此不能迷信過去的權(quán)威和今天的民意,要對實踐和未來留有一份尊重,要在實踐中不斷修正今天的認識和做法,為再一次選擇,糾錯,留下空間。 三表法是跨越時空的經(jīng)驗認識論和實踐理性。是尊重傳統(tǒng)的,尊重民意的,是活在當下和面向未來的,是開放的,實踐的,實用的,是一個不斷糾錯的方法論。三表法教我們觀察社會不但要有空間的意識,更要有時間意識。按照墨家的三表法,墨家的立法思路本質(zhì)上是海洋法系的思維。佛家里面盲人摸象的故事非常形象地說明我們對整體世界的無知。而且這個無知并沒有考慮時間的元素。但足以說明我們這些盲人應(yīng)該自由的摸像,然后耐心的傾聽。我們都有堅持自己的理由,但又不能過于狂妄。 墨家的三表法有深刻的辯學原理支持。第一表尊重傳統(tǒng),是明故;第二表尊重眾義,是知類;第三表尊重實踐和未來,是察理。墨家講“明故”(明白原因)“知類”(知道類別)“出理”(揭示原理)。明故是本。出知類是原。出理是用。三表法的本原用既是開始又是結(jié)束,用之不絕不斷,直到永遠。“本”,就是了解從哪里來,明白根源原因。(古,故也。掌故也。事物的來路。故最直接的理解是故事,古文也。其實就是歷史。)“原”,是看看該到哪里去,所謂“類以行人”,要區(qū)分領(lǐng)域,歸納類別。“用”是看實際到哪里去了,良好的愿望還要有好的結(jié)果才行,所以要看看我們的認識運用于實踐中,是否能產(chǎn)生好的結(jié)果,是否符合事實發(fā)展之“理”。 概而言之,墨家辯學的根本精神是明故、察類、出理。“故cause”,是現(xiàn)象之所以如此的原因條件,問的是一個why為什么;“類category”,是具體現(xiàn)象背后的一般形式,問的一個what是什么;“理theorem”,是事物發(fā)展的原理定理,問的是一個how如何/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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