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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兆元 | 論當代公祭的主體與儀式等問題

       seawn 2021-12-13

      全文共7548字,閱讀大約需要11分鐘

      摘  要:中國當代公祭是20世紀后期的一項文化活動,與古代祭祀有著密切聯(lián)系。公祭是政府主導的祭祀活動。當代公祭存在儀式粗糙、對象單一、目的不純等問題,但不宜壓制地方的公祭熱情。當代公祭應該引入敬仰自然、崇拜地方英雄等內(nèi)容。地方要以建設文化圣地的態(tài)度,引導公祭活動走向健康發(fā)展之路。

      關(guān)鍵詞:公祭;政府;儀式;地方英雄

      公祭是一個熱度很高的當代詞語,更是一種盛有影響的當下文化現(xiàn)象。這幾年公祭的熱度突然升溫,多少有些令人意外。現(xiàn)代公祭是偶然的發(fā)生,還是有其必然?公祭與古代的祭祀是否一回事兒?公祭合法嗎?這是人們所關(guān)注的,但目前還沒有人很好地回答過。對于公祭現(xiàn)象,一些人使用了近乎謾罵的語調(diào),以“文革”似的方式加以攻擊;而一些地方觀念很強的人們打著民族振興的旗號,又極力加以維護。這兩者除了一些情緒宣泄,都沒有什么富有說服力的理論見解。人們只是陷入一種情緒爭辯中,這對于文化建設,對于文化研究,都是意義有限的。

      本文基于這樣的前提:公祭是一種文化傳統(tǒng),也是當代的文化創(chuàng)新,它對于民族文化繼承、對于中華民族的發(fā)展和強勢崛起,都是意義巨大的。這些問題是不要討論的。本文就公祭主體與儀式等問題進行討論。

      //  關(guān)于公祭的祭祀主體

      何謂公祭?目前沒有答案。這是因為“公祭”一詞不是古來就有的。我們查看歷代郊祀志、歷代的禮志,沒有這個詞。這就是說,公祭要么是現(xiàn)代的一項創(chuàng)舉,要么就是古代已經(jīng)有相關(guān)的祭祀活動,我們用了一個新詞代替了舊詞。

      “公祭”一詞是20世紀才有的。中國20世紀的歷史分為前后兩個時期。我們現(xiàn)在很多的表達,多認為20世紀前期就有公祭。如人們認為1925年5月24日的上海閘北召開的工人學生等參加的顧正紅追悼會是公祭;1926年5月30日上海南市公共體育場召開的紀念五卅運動一周年的大會是公祭烈士;還有后來的紀念“一二·八”烈士、謝晉元烈士,紀念聞一多等的紀念會,人們認為是公祭。但是當時是不是叫公祭呢?當時打著公祭名頭的祭祀其實很少,比如顧正紅的追悼會,當時就是追悼會,與我們現(xiàn)在的公祭似乎不一樣。據(jù)說是李立三提出公祭顧正紅,以反抗帝國主義在中國的統(tǒng)治,但是,這個追悼會如果稱為公祭,也只能理解為公開祭祀,或者公開紀念,不是我們今天的公祭的意思。

      至于1937年那次影響深遠的國共兩黨祭祀黃帝陵,也不能完全說是公祭,當時的祭文還是各念一份,甚至連共祭都有些牽強,只能說是一起去各自祭祀黃帝。但由于有國民政府參與,按照今天的規(guī)則,說是公祭也有道理。

      于是,我們發(fā)現(xiàn),20世紀初期的公祭,與我們今天的公祭是大相徑庭的。20世紀前期的所謂公祭,與古代的祖先崇拜和天地祭祀完全是兩回事兒,所謂公祭活動主要是指對于烈士的追悼。毛澤東在《為人民服務》《紀念白求恩》等著作中,明確說,村上的人死了,開個追悼會,用這樣的方法來寄托我們的哀思,使整個人們團結(jié)起來。毛澤東的著作很少提到祭祀,對于烈士,他只是使用追悼、紀念、學習等詞語,可見在共產(chǎn)黨領(lǐng)導的廣大區(qū)域里,公祭這個概念是影響力很小或者不用的。在新中國成立前也很少以公祭來作為對于烈士的褒揚。

      20世紀后期,“公祭”這個詞開始流行。首先是1955年對于黃帝的公祭開始了,由陜西省政府主持公祭儀式,開始形成清明公祭黃帝的一個新的傳統(tǒng)。而對于杰出人士,也明確開始進行公祭。如1965年黃炎培逝世,大小報刊都登載了公祭黃炎培的告示,公祭大會由朱德主祭,周恩來、鄧小平、郭沫若等都參加了公祭,這要算一次典型的公祭了。但是,并不是每個杰出的人物去世就要公祭的,黃炎培是民主人士,享受了這樣的待遇,黨和國家領(lǐng)導人去世都不叫公祭,都叫追悼會。黃炎培公祭儀式已經(jīng)是“文革”的前夜,因此,很快公祭一事就停下來了,不管是對于黃帝的祭祀,還是對于民主人士的悼念,都不叫公祭了。這一停就是十幾年。

      這時的公祭到底是一個什么性質(zhì)的祭祀呢?我們通過一些案例分析,可以這樣確認:公祭是公開的祭祀,同時是公家(政府)主持的祭祀活動。民祭不是公祭,其祭祀的主體不是政府。這樣看,新中國成立前的那些所謂公祭都算不上公祭。即便我們承認新中國成立前也有公祭,那也頂多只能說是公眾的祭祀,與新中國成立后的公祭完全是不同性質(zhì)的兩回事兒。

      當20世紀80年代開始新一輪的公祭的時候,這種特性就更加明顯。政府是公祭的主體,公祭就是政府主持的公開的盛大的祭祀活動。而當代杰出人士已經(jīng)排除在公祭之外,公祭的對象基本上集中在中華民族的杰出祖先這一目標上。

      公祭一般是地方政府部門出面,中央各領(lǐng)導機構(gòu)派出代表不同程度地參與,形成地方操辦、中央支持的格局。隨著各地對公祭熱情的高漲,當中央領(lǐng)導難以應付如此眾多的公祭活動的時候,一般公祭便由一個國家級的炎黃文化研究會或者相關(guān)機構(gòu)作為代表參與各地祭祀,這事實上沒有改變地方操辦、國家支持的特性。

      于是,公祭便成為相關(guān)政府的一件大事,這就讓我們想起了一句古老的話來:“國之大事,在祀與戎?!迸c新中國成立前相比,今天的公祭與古代的祭祀活動有著更多的關(guān)聯(lián)。于是,我們要回到這句古老的論斷,去回溯中國的祭祀傳統(tǒng),在比較中去反思當代公祭的一些問題。

      //  關(guān)于“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談祭祀儀式

      我們看到,現(xiàn)在的公祭者,大都會追溯到古遠時期的祭祀活動那里。尤其是《左傳》的一句“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幾乎是人們都要引用的經(jīng)典話語。但是,這個“祀”是不是與人們所說的公祭相關(guān)呢?我們必須對這句話首先加以討論,對這句話加以剖析,認識其本來面目,才能使我們對公祭問題獲得一種正確的理解,尤其是對當代公祭與中國祭祀傳統(tǒng)的關(guān)系形成基本的理解。

      我們先看《左傳》提出該問題的語境,《左傳》“成公十三年”記載:

      公及諸侯朝王,遂從劉康公、成肅公會晉侯伐秦。成子受于社,不敬。劉曰:“吾聞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動作禮義威儀之則,以定命也。能者養(yǎng)以之福,不能者敗以取禍。是故君子勤禮,小人盡力,勤禮莫如致敬,盡力莫如敦篤。敬在養(yǎng)神,篤在守業(yè)。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有執(zhí)膰,戎有受,神之大節(jié)也。今成子惰,棄其命矣,其不反乎?”

      這是一場祭祀過后人們的評論。出現(xiàn)“國之大事,在祀與戎”一語緣于成子接收脤肉不敬。其實,這里的祀與戎其實都是祭祀,祀是祭祖的儀式,戎是出征前的祭社儀式。也就是說,國之大事,就是祭祀。傳統(tǒng)的祭祀,祭品將被分享,以表明祭祀者與祭祀對象的溝通與關(guān)聯(lián),祭祀的對象是人們獲得福助的對象,人們的幸福來自它那里。并不是人們祭祀一下就會獲得福報的,祭祀儀式的關(guān)鍵點還在祭祀主要過程過后人們對于祭品的享用。《疏》:“執(zhí)膰、受脤,俱是于祭末受而執(zhí)之?!彼运羌漓牖顒拥闹匾M成部分。這次祭祀是戰(zhàn)前的祭祀社神儀式,魯、晉還有周王室的成員一起討伐秦國,出征之前要來一次祭祀,祭祀最后便是祭品分享。對于接受祭品分享,一定要畢恭畢敬。但成子在禮儀的最后階段表現(xiàn)出心不在焉的狀態(tài),沒有體現(xiàn)出對神靈的敬仰的態(tài)度,這樣,劉子就有這樣一段發(fā)言。劉子這段論述很重要,先述天命,再述敬信天命,然后說到這句經(jīng)典: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與戎何從實現(xiàn)?這里的關(guān)鍵就是“祀有執(zhí)膰,戎有受脤”。這個膰據(jù)說是一種燔烤過的肉,是則是盛在脤中的肉,前者是祭祀宗廟所用祭品,后者是祭祀社廟的祭品,都是要拿來分享的。劉子講國之大事在祀與戎,落實到具體問題,就是怎么樣接受脤肉和膰肉的問題,因為這才是“神之大節(jié)”。受脤乃是接受上天的成命,當然要畢恭畢敬,現(xiàn)在成子在接受脤肉的時候竟然不恭不敬,這不是自棄其命嗎?這一仗回得來嗎?按照劉子的預言,肯定是回不來的。《左傳》記載了此事的應驗:這次祭祀是成公十三年三月的事情,后來聯(lián)軍伐秦,成肅公五月份就在晉地死了。這當然是《左傳》作者也同意劉子的意見的一個證明。接受祭品要敬畏之,在《左傳》里有很多精彩的例子,比如僖公九年,周王賜齊桓公胙,這也是一種祭祀的肉品,齊桓公受寵若驚。

      我們現(xiàn)在看劉子講的兩種祭祀,與我們今天講的公祭有沒有一些關(guān)系呢?

      首先,這里的祀,乃是祭祀祖廟,而我們今天公祭的對象也是華夏之祖,或者黃帝,或者炎帝,或者大禹,都是具有祖先性質(zhì)的對象。從這一對象上看,公祭與遠古的祭祀有著實在的關(guān)聯(lián)。這個“祀”,其對象是和當今的公祭完全一致的。

      關(guān)于戰(zhàn)前祭祀,今天似乎很少了,但是我們認為的現(xiàn)代公祭的典型事件就是國共共祭黃帝陵,那是中華民族面臨危機的時候,此時國共兩黨需要團結(jié)起來,所以這次祭祀可以成為當代公祭的一個里程碑的事件,這樣的祭祀和古代的戎祭的功能也是很相近的,可以把這次祭祀稱為“戎祭”。

      因此,我們現(xiàn)在提這個古老的定律來為公祭的合法性作為論證依據(jù),多少還是有些靠譜的。作為一個古老的國家傳統(tǒng),祭祀是其公共生活的一部分,祭祀祖先被列為第一件的大事,而第二件大事是戰(zhàn)前動員,進行戰(zhàn)前祭祀,應該說,這兩種祭祀,都是公祭。這些祭祀的主持者要么是地方諸侯,天子派員參與;要么是天子本身的祭祀,各國參與,都是和我們現(xiàn)在一樣的官方祭祀。

      但是,作為祭祀儀式的核心內(nèi)容——受脤,在今天的公祭之中幾乎沒有了。既然公祭是一種文化傳統(tǒng),繼承其文化精神,祭奠儀式核心內(nèi)容——受脤,為什么一點影子也沒有呢?過去的黃帝祭祀,還是延續(xù)了“受脤”或者“受胙”的禮儀的。我們今天參加公祭,拿回去一塊肉似乎不是很合適了,但是總歸拿回去一點什么?,F(xiàn)在有的是給參祭者一人一條黃絲巾,有的則是在與祭者的手上系上一根紅繩。但是對于這樣的“受脤”,人們往往有點不敬,有的人在回去的路上就把絲巾扔了。現(xiàn)代公祭中的儀式,除了我們向祖先敬獻傳統(tǒng)的太牢之禮、現(xiàn)代的獻花之禮、焚香歌樂舞之禮以外,沒有考慮與公祭對象的互動,而這樣的互動其實是很重要的。今天的公祭沒有“受脤”這樣的接受儀式,也就是說,公祭活動與公祭對象只有一種單方面的交流,缺乏一種象征性的互動,這就使得公祭的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按照祭祀傳統(tǒng)規(guī)則,現(xiàn)在的公祭就根本上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祭祀活動。

      既然我們把“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掛在嘴上,為什么不可以遵守一些相關(guān)的儀式規(guī)則呢?祭典的核心是儀式活動,假如我們的儀式過程不完整,公祭還有意義嗎?

      儀式是文化活動的外在展演,也是進入文化之核的入口,它是一種象征。文化是一個抽象的表達,儀式性展演才是其內(nèi)涵的表現(xiàn),內(nèi)容形式是一體的,因此,只有通過儀式行為,才能表達出對于文化的接受和認同,而當儀式是殘缺的時候,文化行為就是無效的。中國各地都有各種形式的公祭活動,而祭祀儀式五花八門,有的獻花圈,有的跳所謂的圖騰舞,完全違背中國傳統(tǒng)祭祀的雅致風范。我們?nèi)プx一下歷代的“禮志”和各種祭祀典禮規(guī)范,其展示的都是莊嚴的服飾、典雅的舞蹈、古奧的祭文,而不是那些無根無據(jù)的赤身裸體的所謂圖騰之舞。因為中國的祭祀儀式是文明成熟的體現(xiàn),而不是史前蒙昧狀態(tài)的自發(fā)的東西。

      即便如像《呂氏春秋》記載的葛天氏之舞,包括后代的執(zhí)翟,看上去與圖騰舞蹈有點關(guān)系,那也都是很精致的道具,不是我們看到的一些儀式上的胡亂一氣。而古代祭祀,根本就不是什么圖騰舞,黃鐘大呂、祭祀樂舞是十分迷人的。所以,那種把所謂的原始舞蹈搬到公祭儀式上的做法是完全不妥的,這也是受了外來影響的文化模仿在公祭中的一種體現(xiàn)。至于獻花圈,讓人感到是在為一位過世的老人做告別儀式,在開追悼會。這樣的儀式,不適合對于幾千年前的祖先的公祭活動。

      更為嚴重者,有如外國朋友指出的,我們有些公祭儀式,服裝是不恰當?shù)?,而擺放祭品的時候,把牲畜屁股對著祭祀主體,顯得非常不嚴肅。很多對于中國文化十分熱愛的國外友人,中華民族在海外的游子,他們往往把參加這樣的典禮當做接受故土文化的一種體驗,而粗糙的儀式會使人們對于中華文化產(chǎn)生失望情緒。

      總之,我們的公祭儀式需要規(guī)范,否則,將會是成事不足,敗事有余。糟糕的祭祀儀式,無疑是告訴人們,祭祀的動機是不純的,因此,公祭的影響也就自然是負面的了。

      //  公祭的對象主體

      從以上論述中,我們發(fā)現(xiàn),現(xiàn)代的公祭對象,有一個從烈士到古代祖先的轉(zhuǎn)變過程。而我們從古代的祭祀看,那時公共祭祀的對象是兩類:一是自然神靈,一是祖先神靈。

      我們今天討論公祭的時候,稱引的古語,除了《左傳》的“國之大事,在祀與戎”一語以外,就是《國語》“魯語”展禽的一段話,這是非常值得討論的一段話。這段話的原文是:

      夫祀,國之大節(jié)也;而節(jié),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為國典。今無故而加典,非政之宜也。

      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災則祀之,能捍大肆患則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百蔬;夏之興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為社。黃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財,顓頊能修之。帝嚳能序三辰以固民,堯能單均刑法以儀民,舜勤民事而野死,鯀障洪水而殛死,禹能以德修鯀之功,契為司徒而民輯,冥勤其官而水死,湯以寬治民而除其邪,稷勤百谷而山死,文王以文昭,武王去民之穢。故有虞氏黃帝而祖顓頊,郊堯而宗舜;夏后氏黃帝而祖顓頊,郊鯀而宗禹;商人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湯;周人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幕,能帥顓頊者也,有虞氏報焉;杼,能帥禹者也,夏后氏報焉;上甲微,能帥契者也,商人報焉;高圉、大王,能帥稷者也,周人報焉。凡、郊、宗、祖、報,此五者國之典祀也。

      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為盲質(zhì)也;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禁九州名山川澤,所以出財用也。非是不在祀典。

      這段話也應該是我們今天舉行公祭最值得參考的一篇文獻,其背景也值得我們思量。當時有一只鳥在城門外待了三天,人們以為神,臧文仲便令人祭祀,這樣引發(fā)了展禽的議論。臧文仲的舉動,有些淫祀的感覺,何況這樣的祭祀是作為一種國典,那就很過分了。展禽首先講到祭祀的重要,是國之大節(jié),也就是國之大事。要慎重制定祭祀大典,不宜隨便增加。否則就是害政妨政了。我們有些祭祀對象是不是太多太繁?甚至有些不夠恰當呢?我們看到,有的地方把歷史上的腐敗官員拿來作為名人宣傳,有的地方為漢奸修墓,就差拿來作為祭祀對象了。所以我們在閱讀展禽的這段論述的時候,會感到歷史真有驚人的相似之處。

      展禽敘說的祭祀對象,第一類是為人民謀利益的英雄人物,犧牲自我,恪盡職守,這樣的領(lǐng)袖,就是祭祀對象,凡無功于民,都不在祀典了。我們現(xiàn)在有些地方把一些臭名昭著的人拿來作為地方文化的招牌,這是要堅決反對的。尤其要注意的是,要防止有的地方把這類對象納入地方政府公祭的對象之中,如果這樣就會妨害公祭文化的健康發(fā)展。

      我們還看到,展禽提出的祀典,有社稷山川,這就是回報養(yǎng)育我們的自然環(huán)境。今天的公祭,很少有自然對象,日月山川、風云雷電很少被地方作為公祭的對象進行祭祀。從這一點看,我們的公祭,其境界還沒有達到古人的水平,沒有一種對于自然的親善和感恩之心,我們怎么建設環(huán)境友好型社會呢?當代我們對于自然瘋狂的掠奪性的開發(fā),與我們?nèi)鄙賹τ谧匀坏木次泛透卸饔嘘P(guān)。所以,我們期待未來的公祭加入對于自然祭祀的內(nèi)容,以恢復和培育天人合一的文化氛圍。

      此外,我們在新中國成立前形成的公祭烈士的傳統(tǒng)應該繼承下來,成為地方文化建設的資源?,F(xiàn)在的公祭活動往往是地方爭奪公共文化資源的一種表現(xiàn),但是,真正的地方文化資源會更有優(yōu)勢,地方的英雄、近現(xiàn)代的英雄,不僅對于地方文化性格的塑造、地方文化的建設更有幫助,可能他們還真正活在人們心中,我們何必舍近求遠呢?

      中國人對于英雄的敬仰之情,往往通過祭祀祭拜來體現(xiàn),通過一種民俗的信仰來體現(xiàn)。很多的近現(xiàn)代英雄,往往成為地方神靈,被人們加以敬仰,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公祭地方英雄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將英雄供入神廟,是對于英雄的真正紀念。但是,我們前些年把這樣的英雄從廟里面拆除了,把他們請出了香火鼎盛的神壇,送入了冷冰冰的紀念館,對于英雄的紀念事實上淡漠了。比如上海的陳化成,本來是一位近代的抵御外寇入侵的民族英雄,他為了民族為了上海犧牲以后,上海人民沒有忘記他,將他作為上海的城隍神,享受香火。這是非常好的一件事。但是,現(xiàn)在陳化成不再是城隍,而是在偏遠的地方修了一個什么紀念館,英雄便淡出了人們的視野。陳化成是作為城隍能夠體現(xiàn)人民的懷念,還是放到冷冰冰的紀念館更能夠感染人,相信傻瓜都能夠作出判斷。我曾經(jīng)提出讓陳化成等英雄人物回歸城隍廟的主張,但遭到個別人的一通斥責。但為了一種文化責任,我還是要繼續(xù)這樣的觀點。將烈士列入公祭的對象,是對于現(xiàn)代公祭傳統(tǒng)的繼承,也是改變當代公祭形式對象單一的一種選擇,更是繼承烈士精神的一種有效方式,這對于構(gòu)建敬仰英雄的社會氛圍,對于建設淳樸民風,意義重大。

      但是對于各地對于祖先的熱情,也不能隨意打壓。不要把歷史人物、神話人物弄成某個地方的專利,這樣公祭就變成了“私祭”?,F(xiàn)在的國家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名錄,把重大的祭祀活動只是指定在幾個知名的地方。作為國家祭典,未嘗不可。但是,地方祭祀祖先,各地均有權(quán)利,不能以種種借口阻撓。地方上也不能相互攻擊,弄出丑態(tài)。每個人都有祭祀祖先的權(quán)利,每個地方都有選擇祖先祭祀的權(quán)利。中華民族的祖先并不能局限一地,祖先的精神和祭祀祖先的權(quán)利不能為地方獨專。中國有五千年以上的歷史,文明史也在三千年以上,中華兒女總是不忘祖先先賢,每到一處都會興起對于祖先的祭祀,這就是幅員遼闊的大地會成為文化統(tǒng)一體的重要原因。我們對于地方公祭的熱情要加以鼓勵,但不要盲目攀比,不能沒有基礎(chǔ)沒有依據(jù)地發(fā)展公祭。

      公祭的動機不要僅僅瞄準招商引資,應該著眼慎終追遠,建設淳樸的地方文化,使得四海歸向,將其作為文化圣地,果真如此,則近悅遠來,地方經(jīng)濟發(fā)展也就水到渠成。而有些地方,恨不得掏空別人的腰包,為了賣出一炷香,追出老遠,甚至設局欺騙,這就與文化圣地相去甚遠了。文化圣地,帝王故里,應該提升文化境界,彬彬有禮,文化修養(yǎng)都要提高一個境界,人人都是祖先文化的傳達者和實踐者,這樣的公祭就會意義非凡,這樣的地方也就會得到人們的敬仰。

      《漢書·郊祀志》:“《洪范》八政,三曰祀。祀者,所以昭孝事祖,通神明也。旁及四夷,莫不修之;下至禽獸,豺獺有祭。是以圣王為之典禮。”這是講祖先祭祀,祖先祭祀是一項重要的政務?!妒酚洝し舛U書》:“自古受命帝王,曷嘗不封禪?蓋有無其應而用事者矣,未有睹符瑞見而不臻乎泰山者也。雖受命而功不至,至梁父矣而德不洽,洽矣而日有不暇給,是以即事用希。傳曰:'三年不為禮,禮必廢;三年不為樂,樂必壞。’每世之隆,則封禪答焉,及衰而息。”這是講的自然敬仰的重要性。這都是我們現(xiàn)在說的公祭的內(nèi)容,值得我們深思。

      今天的公祭活動,需要更加系統(tǒng)地進行研究,同時,公祭體系需要更加系統(tǒng)地整飭管理,而不是聽之任之,如此公祭就會走上更加健康發(fā)展的道路。

          文章來源:《河南社會科學》2009年第2期

          圖片來源:網(wǎng)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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