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和提督還有巡撫,三者關系比較復雜,按權力大小來分,確實是總督>巡撫>提督。 ![]() 但是并不能簡單的理解成這樣,因為巡撫和總督沒有明顯的隸屬關系,提督倒是受總督節(jié)制,甚至有的提督還要受巡撫節(jié)制,因此只能說提督在三者里面權力最小,至于總督和巡撫則屬于平衡關系。 清朝的制度都是繼承的明朝的,畢竟清朝是女真人建立的,屬于少數民族政權,他們入主中原,用前朝的制度是最好不過的。但是清朝也在明朝的基礎上,進行了改變,這樣更加的完善。 總督和巡撫是如何產生的? 明朝時期,采用的是行省制,也就類似于現在的省。行省的官員主要有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簡稱三司,設立三司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可以防止地方權力過于集中,出現造反的可能。 但是結果三司之間工作相互推諉,工作效率很低,所以到宣德(明宣宗年號)以后,朝廷開始派一些六部官員或者都察院的領導到地方繼續(xù)指導工作。 這樣朝廷派來的官員以巡撫的名義巡視地方工作,于是漸漸的形成了一種制度,這就是地方的巡撫制度,巡撫也漸漸地成為了一省的最高長官。 后來因為明代宗時期戰(zhàn)事不斷,國家處于危難之際,為了統(tǒng)一多個省之間的工作,又設立了總督,用來統(tǒng)籌多個省的工作配合。 當然明朝最初的意思是這些總督和巡撫,屬于京城派遣官員,并不屬于地方,只是后來派出的時間太長,有的都存在十幾年,這樣就成了定制,后來地方上都有巡撫和總督的辦公府衙了。 ![]() 但是即使這樣,明朝也沒有明確規(guī)定巡撫和總督為地方官,巡撫基本上每個省都有,但是總督還沒有這樣健全,都是因為戰(zhàn)事或者穩(wěn)定邊疆而設,沒有形成統(tǒng)一的制度。 清朝入關后,經過幾十年的努力終于統(tǒng)一全國,國家制度也漸漸地形成。清朝與明朝地方制度的區(qū)別就是,總督和巡撫更加的地方化,并且更加的完善。 雖然清朝地方上的總督和巡撫也經過了數次的變化,但是到乾隆時期,基本上形成了定制。全國共有八大總督,即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云貴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陜甘總督。清朝末年又設立了東三省總督,湊齊了九大總督。 當然清朝疆域遼闊,九大總督也不能把所有的省囊括,有的省是只有巡撫沒有總督的,比如山東省只有巡撫沒有總督,而有的省還可能沒有巡撫,只有總督,比如四川省,只有四川總督,只是四川的總督兼巡撫事罷了。 另外還有一些地方,沒有設立巡撫和總督,比如東北、外蒙、新疆等地,但是它有將軍管轄。 總督和巡撫是什么關系? 總督一般是正二品,但是清朝的總督都會加兵部尚書銜,提升為從一品。而巡撫為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一般是正二品,所以從品級上看總督比巡撫大。 ![]() 從管轄范圍上看,總督管轄著多個省的軍政大權,而巡撫只管理一個省,所以總督比巡撫厲害。這點是對的,總督確實權力比巡撫大,但是巡撫卻不是總督的下屬。為什么這樣說呢?因為管理的方面不大一樣。 清朝的總督側重軍事,巡撫側重民政,也就是說總督管理軍事方面的事情比較多,比如提督就受總督管轄,而巡撫則管理民政事務比較多,像布政使、按察使、道員、知府,都是巡撫管轄的。 很多人覺得總督可以管理轄區(qū)內的所有事務,其實是不對的,有些事務本來就是巡撫負責,總督如果指手畫腳,屬于越權。 比如巡撫有本省的刑事權,也就是刑名案件,都要報巡撫,由巡撫直接上報中央、皇帝,總督根本沒有辦法過問,如果強行過問,巡撫肯定不高興,也會不給面子的。 因為乾隆皇帝在上諭中就曾說:“刑名事件,例由巡撫辦理。” 這句話很簡單,就是刑事方面由巡撫辦理,沒有提總督的事。道光和咸豐年間歷任按察使、巡撫、總督的吳振械也言及:“我朝欽恤民命,制刑之典,由州縣而道府,而桌司,會其成于巡撫?!?/p> 這里也可以看出,刑事權在巡撫。 還有錢糧財務,也屬于巡撫管理,雍正年間,雍正帝派田文鏡、湖廣總督邁柱整治山東、湖南、湖北的吏治,查找虧空。 其上諭中便指出:“管理錢糧,系巡撫專責……凡各省錢糧,總督舊無兼辦之責,今令田文鏡、邁柱兼理者,乃因人而施,后不為例?!?/p> 這里也可以看出錢糧事務也是巡撫負責,當然除了特殊情況,比如皇帝特別批準。還有稅關征收,也屬于巡撫,當然總督兼巡撫事的例外,比如四川總督可以有這個權力。 科舉事務,一般也都是巡撫負責,如果巡撫沒空,可以由總督代行權力,武科舉可以由總督和提督等人作為考官參加。 ![]() 文職官員之選任與考績,除了布政使和按察使等人由皇帝定奪,其他的像道員、知府、府佐貳(同知、通判)、知州、廳同知或通判、知縣等官員,他們的調動和去留,都是巡撫說了算,即使巡撫上面有總督的,也是巡撫意見為主。 由此可見,巡撫有自己的專門事務,總督一般是不會過問的。從這里就看出,巡撫根本不能算是總督的下屬,頂多就是遇到省與省的協調問題時,巡撫需要配合罷了。 清朝這樣做的目的,也是為了防止一家獨大,故意把巡撫和總督的關系搞模糊,所以如果巡撫和總督的辦公府衙在一個城市,那么摩擦是不可以避免的,但是巡撫是不虛總督的,往往都是爭鋒相對。 所以,總督和巡撫的關系比較復雜,相互之間都不大服氣。 提督是個什么官? 一說提督,就會想到九門提督,其實不止京城里面有提督,地方上也有提督。 ![]() 明朝時期就出現了提督這個詞,只不過明朝的提督都是巡撫或者總督兼任提督軍務、提督等銜,不是正式的官名。 清朝入關之初,自己的主要軍隊是滿洲八旗軍,統(tǒng)一天下的過程中,吸收了漢人組成的軍隊,就是綠營兵。天下平定后,八旗軍分別駐防在全國重要的城市,各省又組成了綠營軍,這個正式的軍隊。 其實八旗軍駐防的目的就是監(jiān)視各省的綠營兵。各省的綠營兵也有一個自己的頭,就是提督,但是并不是每個省都設立提督,沒有設立提督的地方由巡撫兼任提督事務。 全國提督一共有19人,直隸﹑福建﹑湖北﹑陜西﹑甘肅﹑新疆﹑四川﹑湖南﹑廣東﹑廣西﹑云南﹑貴州各一人﹔兼轄水陸提督者﹐江南﹑浙江各一人﹔其以巡撫兼提督事者﹐有山東﹑山西﹑河南﹑安徽﹑江西五人。另設外海﹑內河﹑長江﹑福建﹑廣東水師提督各一人。又先后予廣西、湖南、陜西、江蘇幾個 這些提督分別在全國各地,負責訓練軍隊,統(tǒng)轄所屬官兵。提督其實就是一個省的綠營最高級軍官,品級為從一品,也可以稱的上是封疆大吏,但是總督(加銜)也是從一品,文臣壓制武將,提督要受到總督節(jié)制。 總督本來就是管幾個省的軍事,一省軍事長官提督當然要受到總督的管轄。 有人說提督是從一品,巡撫(加銜)才是正二品,那么巡撫應該沒有提督厲害。 實際上又讓你失望了,提督還真不敢在巡撫面前得瑟,因為巡撫也有軍事權。清朝入關之初,巡撫就直接有提督軍務的權力,順治十八年后,就罷掉了巡撫提督軍務的權力。 但是從康熙之后,巡撫的軍事權越來越大,比如康熙皇帝就規(guī)定:“不設總督、提督省分,副將以下武官,巡撫兼轄?!?/p> 雍正以后,因為山西、河南、山東三省無總督、提督,所以就給了這三省的巡撫提督軍務的權力,也就是說巡撫成了全省的最高軍事長官。 ![]() 乾隆時期,又因為江西、安徽兩省沒有提督,也給了這兩省的巡撫提督軍務的權力,但是江西和安徽上面有兩江總督,所以軍事方面巡撫要受總督節(jié)制。 有些省份既有總督管轄,同時也存在提督,但是由于總督的府衙可能不在這個省,這樣遇到戰(zhàn)事,提督需要跨省匯報不利于應對。 所以乾隆以后,又逐漸予這些省份之巡撫以節(jié)制本省綠營各鎮(zhèn)兵馬之職權,比如貴州巡撫,雖然貴州有提督,貴州也受到云貴總督的管轄,但是為了方便應對突發(fā)情況,給了貴州巡撫節(jié)制本省綠營軍馬之權。 由此可見,巡撫的權力是越來越大,而提督的權力越來越少,遇到情況提督要受到本省巡撫的指揮,當然如果本省有總督,他可以直接受總督的指揮就可以了。 至于地方的事務權,提督根本沒有權力干涉,提督見到巡撫,也是客客氣氣的,不敢得罪巡撫,見到總督,肯定要更加恭敬,比較總督是提督的上司。 ![]() 小結:總督和巡撫的關系屬于相互制約,總督和提督的關系屬于上下級關系,有的省巡撫都可以節(jié)制提督。雖然巡撫專門負責本省的民政權,但是總督也有插手地方事務的,畢竟都是封疆大吏,都想刷一下存在感,這樣就會導致總督和巡撫不和。 面對這樣的情況,皇帝經常會各打五十大板,息事寧人,畢竟皇帝也不能太責怪總督,因為本身總督也是有管理政務的權力,只是偏向于軍政而已。再說,皇帝看到這種情況,高興還來不及呢?總督和巡撫相互制約,更可以防止地方政權做大,更有利于皇帝控制住地方的軍政大權。 所以綜合來看,總督權力大于巡撫,巡撫權力大于提督,這就話是對的,但是權力大并不代表巡撫會聽總督的,這個得看誰的腰桿子更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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