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丈夫離婚訴訟期間,四川的李女士做了一件沖動的事:為了拍丈夫出軌的視頻,她帶著母親等人捉奸,強行闖進他人的房屋里,李女士的丈夫在沖突中被打傷。 李女士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瀟湘晨報記者獲悉,近日李女士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獲刑。 判決書顯示,2020年5月10日凌晨2時許,李女士在與其丈夫胡某離婚訴訟期間,伙同熊某,在未經(jīng)內(nèi)江市某房屋居住人李某許可的情況下,擅自讓開鎖匠打開該房屋第一道門。隨即,李女士、熊某不顧胡某在房間內(nèi)大喊報警,李女士使用開鎖工具打開第二道門后,二人強行闖入該房屋內(nèi),熊某先掐住胡某脖子,后在抓扯中用拳頭將胡某左臉打傷,李女士與李某發(fā)生抓扯。 經(jīng)鑒定,被害人胡某面部損傷致唇穿裂傷屬輕傷二級。案發(fā)后,熊某、李女士接民警電話通知后,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diào)查。 李女士在供述中稱,她以為房子是丈夫胡某的,也這樣告訴開鎖匠,并謊稱沒有帶鑰匙。捉奸當天,她帶著熊某、母親等人,捉奸只是為了拍攝照片、視頻?!伴T打開后,胡某從屋里撲出來準備趕我們,他穿著拖鞋、內(nèi)褲,我沖到臥室,當時李某只穿內(nèi)褲,我準備給她拍照,她馬上穿衣服,二人發(fā)生了抓扯……” △圖源網(wǎng)絡 圖文無關 內(nèi)江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女士、熊某結(jié)伙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其行為均觸犯刑法,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熊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后又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故意傷害罪。 瀟湘晨報記者注意到,李女士帶人闖進的房屋的所有權人,既不是她的丈夫,也不是李某,而是李某的同學拿給她居住使用的。 對此,李女士的辯護人認為涉案房屋不具有非法侵入住宅罪中住宅刑法上的含義的意見。 內(nèi)江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認為,非法侵入住宅罪中的他人住宅是指行為人以外的其他人的住宅,他人既可以是住宅所有權人,也可以是住宅承租人、借用人,涉案住宅系被害人李某同學拿給其居住使用,被害人李某系涉案住宅借用人,李女士、熊某非法強行闖入該住宅,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犯罪構成。二被告人均構成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熊某、李女士均已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且李女士已獲得胡某諒解,可對二被告人酌情從輕處罰。熊某、李女士自愿認罪認罰,可依法從寬處罰。李女士案發(fā)前安排熊某查找胡某下落,并于凌晨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侵入他人住宅后同行人員熊某打傷胡某,社會影響惡劣,不符合免予刑事處罰條件。一審判決熊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判決李女士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實習生鄭怡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