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勵范圍 1.提供黑河市范圍內(nèi)參與或從事走私活動、偷越邊境、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等非法活動線索,將予以獎勵。 二、獎勵標準 2.舉報2022年1月1日以來走私偷渡活動線索,給予舉報人(單位)一次性獎勵(以人民幣計算)。 3.舉報的走私犯罪活動被認定違法犯罪的,最高給予50萬元獎勵。 4.舉報的偷渡犯罪活動被認定違法犯罪的,最高給予50萬元獎勵。 三、解釋權屬和相關規(guī)定 5.本公告由黑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邊境管控組負責解釋。 6.對為獲取獎勵資金,蓄意組織偷渡和走私,一經(jīng)查實取消獎勵、給予嚴懲。 7.對提供虛假信息,誹謗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本通告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1年。 24小時舉報電話:110。 為全面防控疫情輸入風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同時給走私偷渡人員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機會,在嚴厲打擊走私偷渡違法犯罪行為、發(fā)動群眾積極舉報的同時,敦促參與走私偷渡人員立即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認定屬于自首的,將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從輕、減輕處罰,對于情節(jié)輕微的,依法免除處罰。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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