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氏紅樓》也稱《癸酉本紅樓夢》。很多人憑此本宣稱,吳梅村是《紅樓夢》的真正作者。但也有更多的人持反對態(tài)度。在此書的一段楔子中,曾有吳梅村的一段自說:“本書至此告終,癸酉臘月全書謄清。梅村夙愿得償,吾所受之托亦完。若有不妥,俟再增刪之。雖不甚好,亦是盡心,故無憾矣”。 僅從《吳氏紅樓》的這段楔子,就可看出,該書是后人偽造的,而絕不是什么真本。 其一、我們先說說“癸酉”這個時間。 吳梅村生于明朝萬歷三十七年(1609),死于康熙十一年(1672)。他一生中所經(jīng)歷過的癸酉,是崇禎六年的癸酉(1633年),也是清朝皇太極七年的癸酉(1633年)。此時的吳梅村二十三歲(下一個癸酉年是康熙三十二年,即1693年。吳梅村早就死了)。 其二、再說吳梅村的這一段話?!氨緯链烁娼K,癸酉臘月全書謄清。梅村夙愿得償,吾所受之托亦完。若有不妥,俟再增刪之。雖不甚好,亦是盡心,故無憾矣”。 這分明是說,此“二十八回”,是吳梅村“受人之托”而續(xù)完了《紅樓夢》。這二十八回,是吳梅村所寫,是別人托吳梅村續(xù)完此書的;它不是作者本人的原作。就如同高鶚受程氏之托,而續(xù)寫了“程甲本”的后四十回一樣(但也有可能,后四十回,并非高鄂所著,而是其改寫。) 否則,吳氏寫《紅樓夢》為什么要“受人之托”?他寫小說,寫什么樣的小說,難道是別人告訴他,要怎樣寫?要是那樣,他寫“前八十回”又是受誰之托而寫的呢?由此可以得出結論,《紅樓夢》的原作者,肯定不是吳梅村。 其三、由上可知,造假人之所以讓吳梅村說“癸酉”二字,那是因為甲戌本有“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紅樓夢”。因為,“癸酉”的第二年便是“甲戌”。就是說,造假者的目的,讓吳梅村頭一年寫完《紅樓夢》,以便第二年讓脂硯齋評《紅樓夢》,在時間上似乎是相合的。 四、《紅樓夢》作者在書中,隱時間,隱地域,隱作者姓名,隱朝代,隱服飾,隱事件??蔀槭裁雌搅俗詈?,明明白白的要告訴讀者,此書是吳梅村所作呢?鄙人認為,這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又不合作者的創(chuàng)作意圖。如果他要告訴讀者,作者就是吳梅村,那他在書前,為什么要繞那么大一個彎子呢?“借通靈之說,撰此石頭記一書也”。還有意義嗎? 其五、脂批曾說,書的后部分“丟失”。既然丟失,如何又有“全本”?難道是脂硯齋在說謊嗎?正因如此,造假的人又說,脂硯齋是假的,這些都是某人造的假??墒牵瑸槭裁捶膊缓纤麄冇^點的人或事,咋就都是假的呢?難道只有你說什么,什么才是真的?脂批本早就乾隆十九年就已經(jīng)存在的,到乾隆二十四年,二十五年,其又被抄成己卯本和庚辰本,而程甲本直到乾隆五十三年才出版。誰真誰假還用細說嗎? 其六、《紅樓夢》的楔子中有“曹雪芹于悼紅軒中批閱十載,增刪五次;篡出目錄,分出章回。并題名曰《金陵十二釵》”。此句后,又有“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一句。 其七、《紅樓夢》中有“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對清”一句。那么,此書為什么在崇禎六年(1633年)就已寫完,直到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才“對清”?委托吳梅村寫書之人,活了多大歲數(shù)?從委托到對清,整整過去一百二十三年,這怎么能說得通呢?這里還需注明,他們說,“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對清”這十三個字,是整理書稿的人,寫上去的。即便如此,為什么一百多年前的書,怎么非要到一百年之后,才整理呢?說得通嗎?莫非祖宗寫書,得到重孫子才整理?天大的笑話。 其八、因為鄙人早就提出了時間的不合,他們?yōu)榱藦浹a這個缺欠,便又說,上述那段話是吳梅村的弟子們寫上去的。那么,鄙人要問:如果是吳的弟子寫上去的,那么,他的弟子不是不應該說:“梅村(先生)心愿(應該)得償矣“。否則,梅村心愿是否得償,后人怎么能夠知道?再說,后人直呼吳梅村大名,而不加”先生“二字,似乎也是說不通的吧! 鄙人又想到一點,如果上述那段話,是吳的弟子寫上去的。試問,吳的弟子活了多大歲數(shù)?吳又活了多大歲數(shù)?前后相差一百二十一年。這樣說,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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