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1 購買裝修房屋契稅的計稅價格是不是 包括裝修費?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實施契稅法若干事項執(zhí)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3號)的規(guī)定:“二、關于若干計稅依據的具體情形 Q2 購買毛坯房契稅的計稅價格是多少?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實施契稅法若干事項執(zhí)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3號)的規(guī)定:“二、關于若干計稅依據的具體情形 …… (四)土地使用權及所附建筑物、構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附著物)轉讓的,計稅依據為承受方應交付的總價款。 Q3 購買車位契稅的計稅價格是多少?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實施契稅法若干事項執(zhí)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3號)的規(guī)定:“二、關于若干計稅依據的具體情形 …… (六)房屋附屬設施(包括停車位、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頂層閣樓、儲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屬設施)與房屋為同一不動產單元的,計稅依據為承受方應交付的總價款,并適用與房屋相同的稅率;房屋附屬設施與房屋為不同不動產單元的,計稅依據為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并按當地確定的適用稅率計稅。 Q4 購買期房的契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如何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二號)的規(guī)定:“第九條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日。 第十條 納稅人應當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xù)前申報繳納契稅。 ……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國務院發(fā)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p> Q5 個人購買首套住房契稅的稅率是多少? 根據《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huán)節(jié)契稅 營業(yè)稅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的規(guī)定:“一、關于契稅政策 (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三、關于實施范圍 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施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契稅優(yōu)惠政策及第二條營業(yè)稅優(yōu)惠政策,上述城市個人住房轉讓營業(yè)稅政策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yè)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執(zhí)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區(qū)適用本通知全部規(guī)定。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執(zhí)行?!?/p> Q6 個人購買第二套住房契稅的稅率是多少? 根據《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huán)節(jié)契稅 營業(yè)稅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的規(guī)定:“一、關于契稅政策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三、關于實施范圍 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施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契稅優(yōu)惠政策及第二條營業(yè)稅優(yōu)惠政策,上述城市個人住房轉讓營業(yè)稅政策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yè)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執(zhí)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區(qū)適用本通知全部規(guī)定。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執(zhí)行?!?/p> Q7 個人購買第三套住房契稅的稅率是多少? 根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契稅具體適用稅率及免征減征辦法的決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二百九十七號))文件規(guī)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湖北省契稅的適用稅率為百分之三。 Q8 個人購買住房如何繳納契稅? 根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契稅具體適用稅率及免征減征辦法的決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二百九十七號))文件規(guī)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湖北省契稅的適用稅率為百分之三。 根據《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huán)節(jié)契稅 營業(yè)稅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的規(guī)定:“一、關于契稅政策 (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 三、關于實施范圍 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施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契稅優(yōu)惠政策及第二條營業(yè)稅優(yōu)惠政策,上述城市個人住房轉讓營業(yè)稅政策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yè)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執(zhí)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區(qū)適用本通知全部規(guī)定。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執(zhí)行?!?/p> Q9 個人購買商鋪契稅的稅率是多少? 根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契稅具體適用稅率及免征減征辦法的決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二百九十七號))文件規(guī)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湖北省契稅的適用稅率為百分之三。 Q10 個人用拆遷補償款購買新房如何繳納契稅? 根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契稅具體適用稅率及免征減征辦法的決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二百九十七號))文件規(guī)定,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選擇貨幣補償且重新購置土地、房屋的,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部分免征契稅,對超出部分征收契稅。 Q11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是否繳納契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文件規(guī)定,對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法定稅率基礎上減半征收契稅。 Q12 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置換,如何計繳契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二號)的規(guī)定:“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國務院發(fā)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二號)的規(guī)定:“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 (二)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為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 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guī)定核定。 …… 第十六條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國務院發(fā)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p> 三、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實施契稅法若干事項執(zhí)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3號)的規(guī)定:“二、關于若干計稅依據的具體情形 …… ?。ò耍┩恋厥褂脵嗷Q、房屋互換,互換價格相等的,互換雙方計稅依據為零;互換價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額為計稅依據,由支付差額的一方繳納契稅?!?/p> Q13 對于拆遷還房,新承受的房屋如何繳納契稅? 根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契稅具體適用稅率及免征減征辦法的決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二百九十七號))文件規(guī)定,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征契稅。不可抗力滅失住房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認定。 ![]()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 審核: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財產和行為稅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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